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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尽武装-第2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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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现在,他却要主动给自己拷上枷锁了。

    晓文用无比清晰而又负责任的态度对我说:“你没听错,他要结婚了!11月27日,星期天。”

    干!

    那是我交稿的日子。

    好吧,工作很重要,但兄弟更重要。

    鱼编是好人,他一定不会计较我晚一天交稿这种小事的(我都撰文夸你了,老大,你更不能计较了)。

    小邹是我的初中同学,也是我最好的兄弟之一。

    事实上我最好的兄弟都是,也只是初中同学。

    初中毕业后,我们并没有分开,反而走得更近。

    上学也好,工作也好,曾经有好多年,大家在一起,只要有事,都会想到对方。我们在一起度过了相当长的一段美好时光,那是我每当回首过去时,感觉最快乐的日子……

    即使到现在,大家因为各自忙于各自的事业,见面的时间短了,感情也没有消退。

    是真正的铁杆,死党,是最可信任的人。

    于我而言,甚至超过了亲人。

    本来计划是星期天上午坐高铁去的,不过可惜高铁没有早晨的票,最早也在九点以后。等我到了无锡,还要坐半小时公交车。

    如果婚礼是晚上进行的,那到是来得及,可惜丫是在中午。

    用小邹的话说:“二婚才在晚上办婚礼呢。”

    你妹!

    哪来的神逻辑?

    所以我只能在星期六下午坐火车去无锡,这样才能赶上第二天中午的婚礼。

    接我的是晓文。

    开着一辆黑色轿车。

    其实每当我看到晓文夹着公晓文包,人模狗样的坐在车里,招呼我上车的时候,我就总是忍不住想起第一次看到他的情景:

    一个黑黑瘦瘦的从外地转来的男孩,站在塔影中学初一五班的门口,用怯生生的眼神看着大家,然后在班主任的“关照”下,坐到了我的旁边,成了我的同桌。

    那个时候他给我唯一的认识就是:一个单纯的没见过多大世面的乡下小子,一个无锡话和英语在他眼里都属于超级复杂的语种的乡下小子。

    然而就是这个乡下小子,彻底颠覆了我对人生的认识,让我知道了什么叫人不可貌相……

    那是在我知道晓文的女人缘后——他是我们中最早成为男人的男人,也是最早结婚生孩子的。

    他的艳遇史之丰富多彩,在我们这一群死党中,唯一可以与之匹敌的大概就是小邹了。

    与小邹不同。

    小邹的艳遇在本质上是一种充满了原始兽性的,/裸的性/结合,其中甚至不乏一定程度的财色交易。如果中国没有取消流氓罪,并且可以落实到小邹的头上,那么他所犯下的“罪行”足以让他在监狱里坐到天荒地老。

    晓文则不同。

    他的艳遇在某种程度上更象是一种愿者上钩的钓鱼手法。

    你很少会看到他对某个美女眼前一亮,然后主动上去搭讪泡妞。大多数时候,就是一次正常的接触,某位朋友带了几位mm在一起吃顿饭,在这期间晓文的说话既不太多,也不太少,显得正常而自然。然后过几天你就会发现其中的一位出现在了晓文的床上,并且以女朋友的身份自居……

    最不可思议的是,他既没有小许那样非凡的口才,说话时可以滔滔若悬河,仿佛演说家一般,把普通的故事都讲得离奇生动,也没有老汤那种堪比城墙的厚脸皮,没有小邹那样漂亮得能把女人迷死,让男人妒忌的脸蛋,更不象亚军那样是十足的行动派,女人们到底为什么就会喜欢他呢?

    这曾经成为我一度无法理解的迷团。

    永远无法忘记吴桥下那一溜破烂的小瓦房,坐在那张用两个长条板凳拼起来的床上,看着屋顶上那一处处的漏水,我用无尽幽怨的语气问晓文:“喂,你这床上到底睡过多少女人了?”

    晓文很是认真的思索了一会儿,然后用很严肃的口吻对我说:“你是在问人数,还是在问次数?”

    为之倾倒。

    从那时起,我确认晓文是一个闷骚到骨子里的混蛋。

    他是唯一一个我所坚持认为没有英俊的外表,只有黑的如鞋油般的皮肤,住在破烂的如同岩洞般的破房子里,却能让一个又一个女人投怀送报的的男人。

    在荒淫的本质上,他和小邹,老汤,亚军,小许还有我自己,我们都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是,有些人一次又一次获得满足;有些人则是看着别人一次又一次得到满足。

    我算是后者?

    你妹!

    如果说我对晓文还有什么真正佩服的地方,那就是这是一个我从未见他发过脾气的男人。

    如果说我是我们这一群人中脾气最不好的,那晓文无疑就是脾气最好的。

    不过这不是最难得的。

    世界上从来不缺好脾气的男人,难得的是好脾气而不会让人认为软弱。

    晓文是一个有着非凡的好脾气,但永远不会让人觉得他软弱的男人。我想这或许正是他最大的魅力所在。

    上了车,我问他:“这车好象不是上次那辆?”

    晓文回答:“恩,换了辆。”

    你妹,都成换车族了。

    接到我后,晓文先带我去了他家一起吃了顿晚饭。

    注意到晓文的女儿都已经上小学五年纪了,我们都是一阵唏嘘。

    人生,真特么光阴似箭。

    晓文更是意味深长的说:“咱们是在初一时候认识的,再过两年,我女儿也要上初一了。”

    是啊,我唏嘘:晓文的女儿都快小学毕业了,同一波从学校出来的,小邹你才刚刚结婚。

    你好意思吗你?

    —————————

    知道我到无锡后,小邹打电话把我叫了过去,接着吃。

    他那边饭局还没结束呢。

    老实说,我是有点紧张的。

    如果说晓文是那种最没脾气的好好先生,而我是脾气最大的混蛋,那小邹就是嘴巴最损的流氓。

    最重要的是,我们的人生差异实在太大。

    曾经有读者问过我:缘分你觉得什么才是成功的捷径。

    我总是回答:认真,努力,塌实的去把你该做的事情做好。成功不在于你赚了多少钱,而在于你是否达成了自己的梦想。至于钱嘛,够用就行。

    这是我的人生理念。

    可如果你问的是小邹,那么他的回答多半是:要会玩,会混,会多交朋友。生意嘛,不就是靠朋友做出来的?不交朋友你哪来生意?没生意你哪来钱?没有钱谁看得起你?

    这是他的人生理念。

    从人生理念上,我们就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

    当然,单以成就论,那么年营业额四千万的小邹比我更有资格说什么叫成功。

    如果说我佩服晓文的脾气,那么我佩服小邹的就是他从无到有,白手起家的本事。

    他是只靠自己,杀出来的事业。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注定了我们两个人的性格,思想,都是有着巨大差异的。而做为一个白手起家,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事业的人,看着我这个落魄的不争气的小书生,自然难免是有种“恨友不成材”的心态,以至于每次见我都要把我教育一番,从而奠定了我们每次见面都要吹胡子瞪眼干一架的场面。

    而上一次吹胡子瞪眼是因为这个“混蛋”要给我十万块让我做生意,别再写那没前途的小说了,而我却认为他伤害了我的自尊,侮辱了我的梦想,甚至还为此发火……

    直到两年后的今天,我才真正明白,我的兄弟们一直都在包容着我的坏脾气……

    —————————————

    好久不见,小邹一见我就满嘴酒气的上下打量我,半天挤出一句:“又胖了啊。”

    你妹!

    哥最近减肥都减了三斤了好不?

    “现在还在写小说?”

    “是。”

    “怎么样了?”

    “混混吧,比以前好。”我故作谦虚。

    想想觉得不服气,不能让这“暴发户”看扁了我,补充了一句:“小有名气。”

    “你网名叫什么?”

    “缘分0。”我回答。

    出于我那变态的自尊,我忍不住又加了句:“想知道具体关于我的名字,可以一下。”

    感谢为我做百度百科的读者兄弟,他们毫无吝啬的溢美之词至少让在人搜索缘分0这个名词时看到的是一片大大的赞誉,尽管我觉得我实际上还配不上那些赞誉,但这不妨碍我把它看成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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