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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战野-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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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听了这话,直起上半身来左右瞧瞧,不禁眼泪就垂下来喽。据他所说,是前不久——具体多久,他昏迷了很长一段时间,也算不清楚——突然杀过来一群兵丁,在村中好一顿烧杀抢掠,他本人则是躲避在矮墙下,本来能够逃过大难的,不料兵士们临走前还放了一把火,把土墙烧脆了,便瞬间垮塌下来……

    张禄问他:“是何处兵,可识得么?”那人回答说是西凉兵,这从服装和口音上就能分辨得出来——终究董家军和关东诸侯以及朱儁在河南各地厮杀经年,当地的老百姓也都认得熟了。张禄又问:“彼等自何处来,欲往何处去?”那人回答说这些兵打哪儿来的,我也不清楚,但说要往哪里去嘛——

    “小人闻有兵道:‘朝廷不赦我等,诸君皆欲亡也。然亡亦死,举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张禄心说哎呀,这还是个读过书的兵哪,会抄陈涉的名言……如此看来,李傕、郭汜等人确实已经受了贾诩的煽动,正陆陆续续往长安城赶哪,对于那些小兵来说,前途还茫然无知,所以到处抢掠泄愤,也为万一不胜,先做好跑路的打算。嗯,我趁着这个时候前往密县,看起来危险系数大大降低。

    于是站起身来,便待离去。那农夫一把揪住张禄的衣襟:“先生何处去?吾今当如何?”张禄心说我管你呢,你又不是千娇百媚的美京娘,我救了你活命还得负责护送——“河南多被兵燹,尚无止息,汝可逃往他郡去也。”甩开那人,大步流星便朝村外走——自己还肩负使命哪,要是被个农夫缠上甩不脱,那可就麻烦了。

    那农夫仍然跪在地上,倒是也不追,只是抚摩着受创的双腿,跟原地发愣。可是等到张禄走得远了,突然之间,这人满头的黑发竟然无风自落,而且飘飘扬扬的,不等落地,倏忽间便化为乌有——就仿佛融化在了空气中似的。

    不仅如此,就连他身上的服饰也瞬间改换。原来他穿着是件肮脏、破旧的窄袖短衫,仅仅齐膝,没有裤子,光着两条毛腿,赤脚蹬一双烂草鞋,就跟各处惯见的贫苦农民没啥两样。可是瞬间那短衫就变得整洁起来,而且袖子变宽,下襟变长,直垂到脚踝,下身也套上了裤子,鞋袜俱全——不再是草鞋了,而是一双麻鞋。

    这人站起身来,只见头上光光,一毛不生,身穿一件灰色直缀,转身朝着张禄离开的方向瞟了一眼,双手何什:“阿弥陀佛,此子倒有仁心……”随即一撇嘴:“可惜修为尚浅,倒是我来得早了。”

    自言自语地感叹过后,他分开合在胸前的双手,只见掌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道用黄泥水书写在树皮上的符箓。这人两指拈起符箓,凑近一些,瞧了一眼,不禁歪歪嘴,“嘁”的一声,很不屑地就随意抛掷在废墟当中……

第十章、初出茅庐第一杀

    想那皇宋东京大相国寺临时菜头智深禅师曾经说过一句名言:

    “杀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

    张禄这会儿才体会到了,这种事儿还真是难办哪……

    那日在虢略地遭了兵燹的小村中救下某农夫一命,那农夫就问:“吾今当如何?”家也没了,亲朋也都死绝了,我孤身一人,该往哪儿去才好呢?言下之意非常明确:先生瞧您这样子是有饭的,不如收留了我吧。

    张禄心说你想什么哪,你又不是京娘,我也不是赵太祖,救了你命就得了,难道还指望我养你一辈子不成吗?

    俗谓“一语成谶”,可是没想到光跟心里吐槽,压根儿没说出口来都不行,很快就有个“京娘”摆在他面前了。

    这时候张禄已经潜过了陆浑关,进入河南尹境内,百里之途,就他的脚力而言,也不过一黑夜的事情。自从修炼之后,他如今已经不大需要睡眠了,黄昏时分寻一僻静处盘膝凝神,运气一周,也不过半个时辰的光景,便即神完气足。而且视力也提升了不少,在d&d系统里,那叫“昏暗视觉”——还到不了“黑暗视觉”的程度——因见此夜月明星稀,虽然道路曲折,各处暗影幢幢,在他看来却跟白昼差不了多少,故此便披着夜风继续前行。

    等天亮的时候,已入河南尹境内,估计再走大半天,渡过雒水,便可抵达雒阳——也说不定是雒阳西面的河南县,终究手头没有gps,方向找得未必准确。就在这个时候,迎面便撞见了那名女子,瑟缩在一株大树下,身旁环绕着六、七条大汉。

    且说李傕、郭汜率军前往长安,去打王允、吕布,但并不是说就彻底把河南、弘农给放空了,当地散军有不少在凉州兵杀过来的时候,抛戈而降——要是朱儁杀过来了,估计也是同样的对策——可是李、郭没把他们当自己人,只是任由护守地方而已,所以走的时候,也就没有通知这票家伙。

    名为护守地方,其实更准确点儿来说是抢掠地方。张禄在途中也遇见过好几回了,为躲麻烦,他一般都远远见到便绕着走——反正他的视力比普通人要强啊,完全躲得过去。除此以外,因遭兵燹,盗匪也多,总之如今的河南地,就不是良善百姓应该呆着的地方哪。

    然而张禄实在瞧不明白围着那女子的几条大汉,究竟算兵还是匪。若说是兵吧,却也无衣甲,也无旗帜,若说是匪吧,眼瞧着他们手执的是官军制式兵器。张禄远远望见,本打算再绕路的,可是随即眼神晃过,就瞥见了那名女子,瑟缩如同寒鸟,身上衣衫不整,满脸都是惊恐之色。

    话说若被围的是个男人,张禄或许就真的闪了,但却是个女子,而且年纪不大,他张伯爵就多少有点儿瞧不过去。男人欺负女人,本就是他最为憎恶之事,再者乱世中人不如犬,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听得多了,见得多了,自然麻木,但对于女人来说,却可能遭逢比死亡更可怕的厄运哪。我若瞧不见,还则罢了,若仍然手无缚鸡之力,也只好自保,不敢强自出头;可是既然瞧见了,如今修炼有成,不怕等闲兵匪,腰下又有长剑,怀中揣着符箓,要就这么走了……那特么的还算是人吗?!

    于是乎张伯爵将心一横,腰下长剑出鞘,随即左膝微曲,发力纵跃,两三步便即奔近,大喝一声:“放开那个……休得妄为,速释此女!”

    他修道有成,中气自足,这一声喝,就如同晴空霹雳一般,吓得那几名匪徒浑身战抖,其中俩货还直接就拋了手中兵刃,习惯性地跪下了……可是等先跪倒,再抬头,细细一瞧,原来才来了一个人,而且也不是什么金刚力士般大汉,貌似是个文弱书生。

    “此人身细,嗓音却响,吾错以为天雷震矣,乃失兵器——见笑,见笑。”赶紧拾起兵刃,并且趁势便站起身来。

    同伴们倒是也挺给面子:“天雷之威,自当惶惧,无妨,无妨。”

    随即跪得最快的那匪徒为了找回面子,挺着长矛抢先而出,喝问道:“汝何人也?何敢坏吾好事?!”

    张禄闻言,不禁犹豫了一下。他当然不是被对方给问倒了,也不怕自报姓名——反正说了你们也不可能有印象——而是琢磨,我下一步该怎么办?面对这群欺男霸女的匪徒,言辞无用,最终还是要靠实力说话,可是自己如今自保应该有余,想要杀退这六七个人,救下那名女子,真能办得到吗?而且一旦动起手来,刀剑无眼,不是捅人就是被人捅,自己当然不甘心被人捅,可也还没有做好杀人的准备呀……

    他就这么一愣,原本如雷暴喝所产生的豪迈气势当场就萎了,此消彼长,对面匪徒倒全都挺起了胸来——他们还当张禄怕了哪。终究己方那么多人,对方才一个,还是个白面书生,手里也只有长剑。于是便有人喝道:“速退,勿坏吾好事!”还有的色胆未退,又起贼心,说这家伙穿着整洁,说不定身上有钱呢,不如抢上一抢再说。

    说时迟,那时快,当先的匪徒将手中长矛一拧,便直奔张禄前胸刺来。

    张禄不禁有些慌神儿。自己原本这具寄魂的躯体,天生便不雄壮,又缺锻炼,细胳膊细腿的,真正手无缚鸡之力,要等寄魂以后,为了能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存活下去,甚至谋求更大的发展,才开始向张坚请教武艺,只是练了没几个月,就被张刺谒给摄上山去啦。中鼎之上打坐修行,也是煅体,如今可谓身强力健,当世少有其比,然而打架不是光力气大就成的——尤其在动用器械的前提下——武功招数可早就生疏了呀。这可该怎么抵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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