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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魔导师-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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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抵衡恶灵的吞噬。

    这个时候,混身剧颤不已的普尔森忽然全身一震,猛的睁开双眼,恶灵把注意力转到格里斯身上后,精神冲击缺乏引导,最终还是给他挣脱出来了。

    清醒过来,普尔森第一时间就四周搜索恶灵的身影,一边犹有余悸稳住自己的心神,他是给恶灵搞怕了,这种精神攻击防不胜防,幸亏这个恶灵是天生的,攻击手段不多,否则今天他就真要消亡在这里了。

    很快的,他就现了缠在格里斯身上的那团烟雾,一个凶厉的灵魂正在疯狂的撕扯着格里斯的灵魂。

    普尔森下意识祭起魔法,可是没等施放出去,他就心中一动。

    被格里斯击败,被迫奉献忠诚,普尔森一直都没真正心服,换作哪一个领主或者就连普通的巫妖,向一个普通骷髅臣服都不会甘心,即使这个骷髅非常聪明。

    忠诚誓约不会牵连到灵魂,只要格里斯一死,普尔森就自由。

    动不动手呢?回想起这段与格里斯相处的时间,很多时候,格里斯并没有把他当成属下,就连魔纹这种高级的知识也毫不藏私的倾囊相授,有格里斯在的话,可能还有更多的好东西能让自己学。

    可是这样摆脱控制,重获自由的机会并不多,以格里斯的性格,再有这样的机会恐怕很难了,动不动手呢?

    就在普尔森犹豫不决的时候,忽然间,格里斯的身上爆起一阵让他感觉非常讨厌的气息。

    还没等普尔森想明白那是什么气息时,烟雾包裹下的格里斯的躯体竟然闪耀一阵洁白的耀眼光芒,恶灵凄厉的哀嚎声划过了所有人的灵魂,所化身而成的烟雾也心急火燎的从格里斯的身上弹开。

    洁白的光失去遮挡,闪亮了四周的空间,把整个空间挤得密密麻麻的怨灵,在光芒的映照,如冰雪般消融。转眼间,以格里斯为中心七八米的范围内变成一个没有怨灵的空旷区域。

    对付恶灵最有效的是光系魔法,在这种危急关头,格里斯最终还是迫不得已的使用了光系魔法中的圣光闪耀。

    圣光闪耀是一个低级魔法,并不具备攻击力,一般都是光系魔法师用来表演又或者在战斗中闪瞎敌人眼睛的小技俩,可就是这种小技量,用到不死生物身上去比火系水系的魔法更有杀伤力。

    恶灵瞬间经受了比刚才烈火焚身还要强烈数倍的伤害,烟雾起码缩小了五分之一。像它这种无躯体的灵体,光系伤害是最直接的。

    全身魔甲的格里斯看起来毫无伤的样子,只是头盔眼孔的位置冒着死气浓浓的黑烟,他的灵魂被直接波及,如果不是有魔甲的保护,他那脆弱的灵魂早就烟消云散了。

    但不管怎么样,总算摆脱了恶灵的吞噬。

    嗖嗖嗖连响,三个火球品字形的射向退过的恶灵,格里斯强忍着灵魂的伤害,怎么也要先把这个恶灵先消灭,否则再给它扑上来来个吞噬,格自己可不一定能再承受得起一个圣光闪耀了。

    恶灵反应很快,想闪避火球,但闪得了一个闪不了第二个,三个火球在恶灵前后左三个方向同时引爆,爆出的火焰完全把它吞没了。

    连遭打击的恶灵尖啸着冲出烈焰,头也不回的朝空间深处飞去,它逃跑了。

    差一点就死在恶灵的手上,格里斯可不敢让它这么轻易就跑掉,下次恢复过来自给它偷袭自己的话,自己的运气不一定那么好能挣得脱。

    射出一个火球直追恶灵的身后,格里斯施加了一个疾风术在自已身上,便向着恶灵所跑的方向追去。

    没有形体的恶灵在移动的时候要比普通人快多了,几下就钻进了密密麻麻的怨灵堆里,格里斯加持了疾风术,堪堪能追得上它,但没追出多远,格里斯的脚下却一滑,五体投地的摔到在地上,等他抬起头来,恶灵已经钻进怨灵堆里,不知去向了。

    格里斯懊恼的低下头看向脚下,想看看是什么东西绊倒自己的,这一看却把他吓得愣住了,绊倒他的竟然是一根骨头,一根足足有三米长,头颅般粗细的巨型骨头。

第五十九章。战神要塞

    中央山脉的北面是一片荒凉的世界,数十万公里的范围都是荒凉得寸草不生的荒漠,这里人踪罕至,被人们称之为蛮荒之地。

    在蛮荒之地更北面的地方,是冰雪的世界。这里常年被洁白的冰雪所覆盖,只有每年七八月份气温最高的时候,才有部分低海拨的地方冰雪消融,显露一些绿色的植被。

    这里是野蛮人的家园。野蛮人是一种身体强壮,智力低下,文明程度很低的亚人种,外型和人类相差无几,但更加强壮,体表多毛,生存能力非常强悍。

    也只有这种生命力顽强的野蛮人,才有能力在寒冷的冰雪高原存活下来。

    不过野蛮人毕竟是智力低下,文明程度落后的种族,凭借先天的优势在冰雪高原活了下来,但是高原上贫瘠的资源,无法提供他们展壮大的需要,因此,野蛮人的生活极度的艰辛和困苦。

    延绵上百万公里的冰雪高原,野蛮人的总人口数量还不足五十万,还比不上大6中央那些最细小的人类公国。

    恶劣的环境限制了种族的展,野蛮人中少数的智者深刻的认识到,只有走出冰雪高原,种族才有展的空间。

    但是冰雪高原更北面,是更加寒冰荒凉的冰封之海,想要走出冰雪高原,只有往南。

    但是南方的蛮荒之地外,全部都是人类的世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隔一段时间,野蛮人就会在智者的带领下,穿过蛮荒之地,试图闯进那个被人类占据着,常年都有绿色,果实一年熟几次,河流挤满丰盛鱼类的美好世界。

    野蛮人平均身过两米,体重一百公斤以上。光凭蛮力就能和人类那些修炼十几年的剑士相较高下。而他们其中出类拨粹的勇士和酋长,更是能和大剑士甚至剑圣单挑也不落下风的强悍人物。

    不过,每一次,他们都毫不例外的被轰回老家去。一个野蛮人,打不过十个人类战士,全族人口不过五十来万的野蛮人,即使倾巢而出,随便一个大帝国都能把他们淹了。像贝尔和腓特烈这种大帝国,全国人口都是数以千万计的。

    何况人类最厉害的并不是人数,而是文明。强弓强弩,战马战车,利剑铁甲,源源不断的后勤保障,哪一条不是野蛮人拍马都追不上的。全副武装的战士对上披着兽皮的野蛮人,实在太欺负人了。

    尽管每一次都在人类面前碰得头破血流,但是野蛮人却从没有放弃这种以卵击石行动。

    冰雪高原的资源只够养育这么多野蛮人,当新的野蛮人诞生后,为了给他们留出生存的空间,年长的野蛮人就需要离开。与其爬到雪山活活饿死冻死,还不如轰轰烈烈战死,如果幸运的,还能闯进人类的花花世界,享受一把再死。

    所以每隔十几年,当冰雪高原再也无法容纳多余的野蛮人的时候,年长的野蛮人就会成群结队,一路向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类和野蛮人都习惯了这隔十几年就生一次的战争,以至于人们都忘记了战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奢望它什么时候结束。

    这是一场为了争夺生存空间的战争,没有对与错,没有胜与负,只有战神要塞前那堆积如山的白骨。

    半个月前,又是一波野蛮人的进攻打响了,将近十万的野蛮人从冰雪高原闯下来,穿过荒蛮之地,扑向了战神要塞。这是唯一穿过中央山脉,直抵人类世界的关口。

    战神要塞耸立在这里已经上千年之久,守军换了一代又一代,还从来没有让野蛮人踏足要塞后面的土地一步,这次也不例外。

    准备充分的守军很快打退了野蛮人的第一波进攻。

    野蛮人大军从冰雪高原下来的时候,每个人只带了两天的口粮,走过蛮荒之地就要花费两天的时候,到了要塞之下就已经饥肠辘辘,他们把第一波战死的同伴的尸体抢回去吃了,但更受欢迎的是极少数不小心摔下城墙的人类守军尸体。

    靠着同伴与敌人的尸体,十万野蛮人在战神要塞下强攻了半个月,大部分阵亡,少部分沦为俘虏,落到奴隶商人们的手中。

    心思纯仆的野蛮人身强力壮,经过一段时间调教后,会成为最忠实的奴隶,很受一些深闺妇人的喜爱。

    活着的有价值,死去的对某些人来说同样也有价值。

    圆月之下,刚经历了半个月撕杀的战场上恶臭熏天,血腥味与尸体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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