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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宋史-第3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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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白贷,两季庄稼收成以后,加两成的利钱,即20%归还。考虑到是分两季操作,实际上,每年收回的是40%的利息。

其他的还有很多细节上的规定,比如城乡居民都可以贷,除了游手好闲没有不动产的人;为了防止借了不还,甚至逃跑躲债,规定得有保人等等等等很多,我们不必都一一了解,那与整体构思无关。只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规定了,不许硬摊派。

好了,我们现在可以把青苗法和常平仓法作一个比较,答案很清楚,青苗法不是去救农民,因为40%的利息非常高了,俗话说利过三分就是贼,四分是什么我就不说了。可是只有比较才会出真知,当时宋朝民间的高利贷高到了什么程度呢?

不要震惊,请淡定地看下面的数字,那不是五分,或者翻番,而是月息六分,即年息七十二分!这是什么概念,我实在没法形容……不相信吗?那么请参考现在,信不信就在我们的身边,民间的高利贷高到了什么程度?比宋朝的只高不低。

当然,是指某些地方。

回到宋朝,青苗法的本质出现。它不是救农民,而是杀富户。出钱是最重要的,夺利是当前最重要的!利率的对比,国库的空虚,都让宋神宗和王安石拿定了主意,要实行这个法令。可是别忙,农业对当时实在是太重要了,一个不小心,就会弄出没法收拾的大乱子。

为此,王安石真正做到了虚心的,向有关人士请教,谁有不同意见都可以提出来,而且绝对认真思考。具体的人,以苏辙为例。他是制置三司条例司里的人,变法派当时的内部人员。青苗法刚一出炉,他立即提出了反对意见。

经过上面的解释,我们应该很清楚就看得出他说的话站在了哪一边。

他说,这个法本意是救民没错吧(开篇就错),可是有二分利,这就有了大麻烦。要知道跟老百姓是不能讲信用的,见了钱谁都眼开,都会借,还的时候就难了,就算绳捆牵绑拿鞭子抽,都很难抠得出来。那时天下大乱,怎么收场?

何况常平仓法尽善尽美,根本没必要改动,只是下边的办事人操蛋,我们只要加强吏治,就一切OK。何必兴师动众,没事找事?

可以说他根本就不懂当时的国情,不知道变法的终极目的——那个大秘密大宗旨。现在还提常平仓,国家都没钱给皇帝送葬了,居然还要白白拿出钱来给农民救急度命,白救,当国家是无底洞吗?!

当务之急就是抓钱,能在抓钱的同时,把从宋朝初年就开始的兼并之风刹住,把富户财主们的不义之财掐死,都变成国家的收入,何乐而不为?

道理都通,可王安石仍然不敢轻举妄动。他对苏辙说,你说得有道理,我会从长考虑。之后近一个多月的时间再没过青苗法三个字。

只是变化永远都比计划快,改革的车轮相当于历史的车轮,一旦转动起来,连最初推动它的人都没法控制。就在王安石还在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件偶然的事突然发生了。

河北转运司有一个干部,具体职务是幹当公事,名叫王广廉。他上了一封奏章,建议在河北方面卖几千个“度僧牒”。以这个为本钱,在陕西转运司实行青苗法。

仔细想了想,这个提议至少包含了以下两个内幕。第一,青苗法已经广为人知了。不管在制置三司条例司内部存在着怎样的争议,王安石本人的意向怎样,这条法令和它的内容已经走漏出去了。

说实话,这有点失职。用富弼的话讲,就是当权者的好恶让下边人知道了,难免会有迎合。

第二,“度僧牒”这个办法想得妙。这三个字代表着巨大的瞬间收入和超级的无穷后患。收入,先看怎样巨大。几千个这种度牒,就能聚敛到50万贯钱。基本上是宋朝每年给辽国和西夏岁币的总和了。说后患,可真是后患无穷。

度僧牒就是和尚们的合法营业执照。说来奇妙,自古以来,无论是盛世还是乱世,佛教总能遍地开花,繁荣昌盛,一点都不受时局的影响。比如说这时百年无事的宋朝,以及五代十一国时的后周。当年柴荣为了备战,一举裁撤销毁了多少佛寺,可见人家的发展。

它为什么会这么多呢?求来世、求心安、求解脱等等都比较虚幻,重要的是有实利,和尚们经营免税。一旦能得到度僧牒,不管您从前是什么人,从此就日进斗金、两袖金风了。长此以往,请想像国家的税收是什么局面。所以在这里,我们要承认宋史里对这件事评价。

第一,钱的来路不正。未来的圣人程颢说,这不是王道之正,没有持久性。对此王安石不屑一顾,他说所谓的王道有正也有“权”,权,就是变化。几千道度僧牒,能买45万石米,在荒年时,能救活15万人,这样的事还要反对,根本就是拘泥不化!

对此,很想对伟大的王相公说,您似乎也该买张逻辑卡去充值。这个例子举得跟现实没关系,荒年时为了救人可以不顾一切,卖度僧牒真的没什么。

就算发兵到国外去打劫,也没人把你当暴君。只是请注意,现在是荒年吗?是在谈救人吗?至于王道长什么样之类的争辩更是瞎扯淡,这世界上有没有这种动物都一直在争议中。

第二,王广廉是怎么知道有青苗法这回事的,并且迎合得这样及时。处身在这样纷乱复杂的局势里,只要稍微有点斗争概念的人都会冒出来个问号——王广廉和王安石什么关系,是不是王安石在上层建筑里吃不开,发动下面的群众造势,把法令推上去?

说到这里,似乎我在说王安石的不是。他的法令不正,作法不对,概念不清。但是我得否认,我没这么想。改革的本质是一场利益的重新分配,涉及到这个概念,就和战争同级别。所以采取一些所谓“不正”、“不清”之类的手段根本就无可厚非。

想反驳吗?那么请问,这世上有没有不流血而成功的变法?有没有不死人造就的新世界?例子我不再举了,我深深地信任当年教导我们的历史老师,他们说过的我就不重复了。所以,王广廉就算是被王安石暗中鼓动的,也没什么大不了,就算用的是卖度僧牒的钱,也没什么不对。

至少没动用常平仓里的粮食储备。

只是在真正实施时,变法派犯了新法里一贯的、最严重的错误——言行不一致。说是只在陕西试行,结果扩大到了河北、京东、淮南三路;说是用度僧牒的钱,结果动用了1500万石的常平仓、广惠仓的粮食;说是“青苗法”,立足于农业,结果城镇居民也可以借贷;说是不许硬摊派,结果为了政绩、升官、本人发财、搞垮王安石等等正反两方面原因,摊派的硬度比金刚石不差太多……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做人尚且不能无信,何况要取信于天下的法令。在历史遗留下来的史料里,没法分得清这是王安石的主张,还是神宗本人的决定。但是,它既然以宋朝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以上的两个人就都脱不开干系。

为何这样急于求成,在青苗法到底有没有漏洞,官场上的理念还没有理清的情况下,就这样大张旗鼓地干了起来。这实在让人没法理解,毕竟王安石此前不久才刚刚说过“变法易缓不易急”的话。

他到底是充满了自信,只要青苗法实行就可迅速见利,堵住保守党的嘴。还是预先判断到和司马光等人永远水火不相容,根本就不存在理顺理念的机会,才强行通过,让青苗法成为现实,让变法大面积铺开?

不得而知。能作出结论的是,随着青苗法的出台,变法本身、变法与守旧的对抗,都骤然上升到水深火热你死我活的程度。

第十二章 多面司马光

王安石走在公元1069年九月的开封城里,盛夏的阳光照耀着他,阳光炽烈,心情奋悦。他的青苗法终于出台了,推广之后的效果会怎样,与他本人的命运直接挂钩,正常想来,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了,可相反,它这时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考虑也是白考虑,每一个做事的人都清楚,计划赶不上变化快,总会有意外发生的。那就省下来点心神,去应付那些挑事的。

王安石每天都抱着这样的心态走进办公室。政事堂里坐满了顶级高官,一个个都面目可憎不知所谓,抱着各种各样的心思跟他唱对台戏。他有点奇怪,难道这几个月里他的打击力度还是不够吗?比如说,气死唐介,赶走吕诲,把他之前宋朝最牛的吵架王一个个都PK掉,还是震不住这票人?

这两件事分别发生在四个月间、一个月前。

唐介总是和王安石吵架,两人之前没什么过节,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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