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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宋史-第4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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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上面的刘光世,刘衙内起步就是三班奉职。人和人真是没法比,同一个官衔,张俊是走遍宋朝江山,从大西北打到大西南,血战近十年才勉强得到的。

他十六岁进入西北军当上三阳弓箭手,一直混在底层,默默无闻。到政和年间时,宋朝的南方发生卜漏之战,宋廷调西北军精锐参战,张俊很幸运在参战部队里,这个据传说在很小时,也就是在十六岁之前就当过强盗的小子杀得满身血腥,终于脱离了大兵的身份。

回到西北时,他当上了都指挥使。

两年后与西夏开战,张俊没挤进主攻队伍里,让富贵从手指缝里溜走了,他是从攻者,军功见者有份,分了他个小小的“承信郎”。

这就是张俊的命运,他有力、有才、有心智,可惜的是没根基、没运气,这两个极端让他的心灵强烈地扭曲着,他要富贵!要富贵!要富贵!

这种心灵的呐喊一直伴随着他从少年走向青年,从青年逐渐走向中年。岁月蹉跎,时日无多,留给他的机会更少了,于是,当机会终于来临时,他会加倍凶狠无所顾忌地扑过去,拦在前面的不管是什么,哪怕是天地难容背信弃义,也别想挡住他。

我要富贵!

吴氏兄弟过得更加平淡,比张俊还要平淡。哥哥吴玠生性沉默寡言,每天除了练习弓马,就是静静地读书。久而久之,连军营里都会忘记他。

他属于有任务就派人去叫,没事儿连影儿也找不着的人。在这十八年里,他隶属于西北泾原军,托武装太监总是和西夏人掐架的福,他一点一点地升了点官。

这时他二十八岁,是义副尉、队将。简单地说,是个小队长,或者大队长……他的弟弟吴璘更加安静,自始至终是哥哥的影子。哥哥是大队长,他是小队长,哥哥是小队长,他是副班长。

这对兄弟相扶相助,一起走过了人生的各个纪念日。

韩世忠是国之少年中的异类,在十八岁那年他突然感触,对当职业混混的日子厌烦了,那么做什么呢,他看了看自身条件,不当混混当山贼,不当山贼去当兵。

他走进了军营。

这十八年走来,他的生活像是一只突出深山的猛虎。俗话说“狗行千里吃屎,狼行千里吃肉”,韩猛虎走到哪里都吃肉,是大块大块地吃,痛快淋漓地吃!

进军营先测试,韩世忠挽强弓骑劣马,史书记载“勇冠三军”。入伍没几年,宋夏战争爆发,韩世忠随军出塞,第一战在银州境内。那是一个小城,西夏人躲在城里固守,拒绝出战。

韩世忠一个人冲上城去,斩关杀将,把敌将的人头扔出城外。宋军士气大振,一拥而进。第二战在蒿平岭,那里被西夏人包围了,韩世忠率领精锐骑兵去解围,他顺利完成了任务,可是觉得不过瘾。

他从小路又回去了,这时敌军云集,众寡悬殊,韩世忠不仅没跑,反而率领人马杀了过去。西夏人每隔十几年就会遇上宋朝的个别超级猛人,比如当年的王珪、任福、刘昌祚等,但在几十万人厮杀的战阵中,个人再猛也没啥效果。

可韩世忠不同,他一生的战役里玩的就是个人英雄主义,他总能用极少数的兵力扭转战局,干出不可思议的事来。比如这时,他居然把敌人给打退了。退了之后他还是不过瘾,他问抓过来的俘虏,那个骑兵很厉害嘛,他是谁。

中奖了,那是西夏当时的驸马,叫兀移。

韩世忠跃马过去,一刀砍倒。接着继续砍下去,直到西夏人全军崩溃。

这一战之后,西北军里全都知道有一个空前的猛人诞生了。他猛,他真猛,他太猛了!可是事情干过了头总会有点副作用。等论功行赏的时候,这种履历报上去,连西北主帅童贯都不信了。

骗人是吧……武装太监觉得郁闷,骗人居然骗到了俺的头上。哼,这么多功劳,有一个是真的就不错了。对,只给他记一次功。

消息传来,整个西北军都为他鸣不平,凭什么啊,这世道连英雄都没法当!反观韩世忠本人倒是没什么,在他的心里,这不过多砍了几个人,少拿点工钱而已,难道以后再砍不着了吗?

切,急什么!

于是,他骂声鸟,转身蹿进军营深处,去喝酒打架找乐子去了。机会很快就来了,他很幸运,被调上了最前线,去当工程兵。

前面说过,从范仲淹开始,宋朝不断地在西北方面修堡垒,步步蚕食,把西夏人的生存空间挤掉。这一条是行之有效的,每一代西北大兵都在做,现在轮到了韩世忠。巧合的是,他所在的工程队,隶属于刘光世他爹刘延庆。

记住这条,事情只要和姓刘的沾边儿,就没个好。

韩世忠他们刚盖起来个堡垒,起名叫天降山砦,就被西夏人占领了。这很窝火,但也平常,这种事常有,连城都被占来占去的,一个小兵寨子算什么?

可韩世忠受不了,这是他盖起来的。这人半夜起来独自一个人摸上了寨墙,手起刀落砍了两个西夏人,想了想,这年头杀人讲证据的,不然太监不认账。他回身把两个人头切了下来,之后又想了想,杀人也要看时间、地点、人物的。

散步时杀的,和半夜爬墙杀,难度不一样的。于是他顺手把天降山砦的护墙毡子割下来两块,带回了营里。之后这样的事他又做过两次,在十八年过去之后,他做到“勇副尉”。

比兵蛋子大一点的兵蛋子。

这简直是欺负人,最后连西北军的高层们自己都看不过去了,在韩世忠跟着童贯过长江打方腊时,补偿性地给了他个偏将的头衔。

韩偏将高兴了些,这直接导致了他对战场的渴望。历史将证明,这次的南征几乎所有的风头都被他占尽了,至于最后的结果嘛……参照之前打西夏的时候。

公元1121年,国之少年中最小的那个人仍然远远地游离在主流之外。岳飞,这一年他十八岁了,还是一个农民,在别的少年们走遍了山河大地,血染了征衣,心灵里浸渍了名利、愤郁时,他始终生活在农田里,为每年每季多打些粮食费尽了心机。

岳飞的成长是困苦的,《宋史·岳飞列传》中记载,他刚出生还没满月时,黄河在内黄地段决堤了,滔天的洪水里,他的妈妈姚氏夫人抱着他坐进一个大缸里,顺水漂流,才得了救。

生于忧患,奈何忧患到这地步,未满月连自己的家园都没有了。

当然,也有不同的说法,现代研究宋史的大师们引经据典,说这事儿是没有的。原因有三:一,北宋末年时,黄河并不流经内黄县境内;二,岳飞的生日是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三月二十四日,黄河这时不决口;三,在北宋史书中,没有记载黄河在这一年曾在河北境内决口。

可是,这能证明什么呢?

证明岳飞从小生活优越衣食无缺,吃的是转基因食品,灵魂是穿越过去的,所以一生所作所为都没什么了不起的?!

事实是,哪怕没有这场大水,岳飞的生活仍然困苦,他出生在贫瘠的土地上,长在贫困的农民家里,这决定了他的童年、少年只能过着勉强温饱的日子。在这种生活里,他没法接受最起码的私塾教育,认字看书都由父母教导,也没法吃到好东西,正常来说,他的身体素质会非常一般。

但岳飞是天才。

他的一生都在做着别人不敢做、不能做、不肯做、不会做甚至不敢去想的事,人生的每一步都让人瞠目结舌。比如他的成长,到十八岁时,他的心灵成熟到了什么程度不好揣度,他的身体强壮度达到了一个超级惊人的程度。

岳飞生有神力,挽弓达三百斤,开腰弩八石。宋时的八石,接近现在的一千斤,这种力量是当时的巅峰,时值当世,只有韩世忠能与之匹敌。

洒脱的韩世忠,凭着这种勇力无论是当混混还是当大兵,都逍遥快活。而岳飞生性沉厚忠义,他的心里有一道道的门槛,时刻制约着自己,永远不要行差踏错。这让他在做农民时越活越累,最后连温饱都维持不了,得出去给别人种田打工了。

岳飞的老家是相州汤阴县,他打工的地方是相州最著名的一户人家,安阳县韩氏的“昼锦堂”。这个名字很嚣张,典故出自项羽的那句败家名言——“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项羽就死在了这句话上。为了显摆,他白白地放弃了占尽了天下地利的秦国国都咸阳,把自己的国都定在了老家彭城。结果四面不靠,哪里出事都得亲自去救,搞得八方起火,直到刘邦、韩信会师,把他挤到乌江江边全军覆没。

典故这样差,为什么还有人用呢,因为用的人百无禁忌。他就是北宋史上的异类,文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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