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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如来不负卿-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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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担心,那两件玉器都是上好货色,当了不少钱。粮也买了,娉婷和公孙大娘已在煮粥。这肉,是专门为你买的……”
  我心疼地看他瘦得凹陷的脸颊,下巴发青的胡茬,整个人看上去如此憔悴。“今天是大年夜,我想让你吃点好的。”
  他温和地一笑,拉着我的手:“我们拿回去煮在粥里,跟大家一起吃吧。”
  “罗什!”我有点急了,站定不动,“这点羊肉只够一人吃,家里有两百多人,切成肉末也分不上一粒!”
  “艾晴,知道你心疼为夫。只是,怎可心有小爱而忘众生?”
  我一扭头,委屈顿时冲鼻:“是,我是小女人,心中只有小爱。我当了弗沙提婆给我的礼物,只想让我的丈夫能起码在大年夜里不再饿着肚子!”
  忍不住哭了出来。虽然这羊肉和粮食都是从蒙逊处得来,可是我还是没去赎那两件玉器。我怕要急用了,身边却一个子儿都没有。可是,我真的好舍不得啊。如果我的现代物品能卖掉,我都不会想要卖这玉。对我来说,那两件东西,是我思念弗沙提婆的纽带。长夜漫漫无法入睡时,我会抚摸着玉狮子,心中告诉他,我和罗什过得很好,很幸福……


  “艾晴……”他手忙脚乱地为我抹泪,然后拣起一块肉放入嘴中,慢慢嚼着,对我绽放微笑,“真的很好吃。你也吃一块……”
  我摇头,不敢告诉他我在蒙逊家中已经吃了不少。他在我的强烈坚持加泪水威逼下也只吃了三块肉,其余的,还是被他拿回去煮进粥里。我悲哀地想,我果然是来自21世纪的。同样在饥饿求生的情况下,我比他自私太多。
  我们大年夜的特别加餐,那天,每个人都贪婪地闻着粥里那淡到几乎无味的肉香。我趁着罗什不注意,把自己碗里的小米都拨进了他碗里。
  没有焰火,没有欢笑,我们早早上了床。在他臂弯里,我依旧听着城外的哀号入梦。大年夜比前段时间唯一不同的是,我的胃近十几天来终于第一次不再空空地蠕动。感慨一下,胃里有东西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读者说,罗什怎么现在经常愤怒,没有以前淡定了。也有读者说,越来越不喜欢罗什,因为他是个高僧,却在饥荒面前那么没用,让妻子挨饿。还有读者叫要看感情戏(汗,这样的饥荒里,还有力气谈情说爱么每天卿卿我我么?)。还有读者说,前面的脱俗,后面的跟一般小说没两样了。(不太明白,前面的小爱是脱俗,后面的乱世相守饥荒灾难反而是跟其它小说一样。。。。。。)
想跟大家说说我是怎么看待罗什的。这么说的读者,看来都是把罗什当成神,而不是人了。罗什的传记里就说他“性率达,不砺小检”这是个性方面。“笃性仁厚,泛爱为心”,这是他心怀众生的慈悲心方面。我在写的时候,一直想着如何把他的这些品性融入文里,让大家感受到。而不只是写出传记上的几个字。
他怒,不是为他自己。难道看着众生受苦,他依旧保持淡然,就是得道高僧么?他是高僧没错,可是高僧,是要有上位者承认追捧才行的。在那样的环境里,吕氏不尊他,他也就是一个普通民众而已。他在做的,是他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一切。他不在被人奉为神明的龟兹,他在佛法的荒漠之地——中原。
我个人极其看重第四部,所费的心力比写他破戒娶妻还大得多。因为罗什之所以是大家公认的高僧,就是因为他经历过这样的凉州岁月。从高高在上变成普通人,从每日不愁吃穿到什么都要靠自己。这些心理上的落差,绝对不是一时半刻能改变的。事实证明,罗什成功了。但这成功的背后,是多大的自我克服。我真的很佩服他。这些,就是我希望透过第四部里传递出来的。他的无力无奈,他的隐忍克制。他不是神,他是个人。他没有艾晴的未来人优势。。。。。。
当然饭要一口口吃。我现在对这篇文的定位,不是一篇小言。我很有野心,希望能写出思想性。所以,我还是会按照我的想法写下去。如果只想看一位帅和尚的爱情史的朋友,可能您会失望了。因为我既然要写他的一生,也就会写到老年。而老年的罗什,不会以“帅”来定位的。
  君主是怎样炼成的
  “一个成功的君主,懂得如何利用民心。他会安抚民心,甚而扶植利用宗教,让人民甘于现状。这样,对现世的不满便可寄望于来世,而非在现世中寻求暴力方法改变命运。”
  《君主论》只是一本小册子,根本没有那么多内容能一直讲到灾荒结束。所以我把它与唐时赵蕤所著的《反经》结合起来,使其更有中国特色,也可拖延更多时间。蒙逊已经在我面前完全放下花花公子的面具,听的时候神情专注。每次听到一个新理论都赞口不绝,不时发表自己的见解。
  “民心真有这么重要么?吕氏父子可从未把民心放在心上。”他沉思一会,抬眼问我。
  我正色道:“这便是吕氏父子失败之处。践踏民心者,终被民所弃。民心是水,君权为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所以无论背地里使用什么肮脏手段,也要保持在民众中的良好形象。”
  蒙逊沉思着,若有所悟地点头:“以宗教来安抚民心,使其不再抗争,果真是最便捷之法。”站起身,眼带嘲弄地嗤笑着,“吕光徒有罗什法师在侧,却不知加以利用,真是愚蠢至极。”
  他在室内背着手踱步,再看向我时,颇有深意地一笑:“他日我登位,定尊法师为国师,全力宣扬佛法。”
  我笑而不答。蒙逊日后攻占姑臧后,的确笃信并倡导佛教,不过那时罗什早已经在长安了。蒙逊尊西域僧人昙无谶为国师﹐也学姚兴在姑臧开设译场,译出了《大般涅槃经》等十几部经典佛经。
  看着正在慢慢踱步,双手扶腰舒缓筋骨的蒙逊,君主的霸气与特质已经在他身上展露无疑。凉州在吕氏诸人手中兵连祸结,灾荒岂止我现在正面临的这场。而到了蒙逊手上,城中居民发展到二十余万,史书中不再有饥荒的记载。他的儿子沮渠牧犍尤好学问,重用了不少汉人大儒。拓拔北魏灭北凉时,得到的一大笔财富便是这些儒生。史书说自此以后,魏之儒风始振。可见,凉州在蒙逊手中,经济文化都比诸吕强多了。而他对第二代的培养,也在这“老子英雄儿混蛋”的十六国中,是个异数。
  《晋书》里对蒙逊的盖棺定论是:“蒙逊出自夷狄,擅雄边塞。……称兵白涧,南凉请和;出师丹岭,北寇宾服。然而见利忘义,苞祸灭亲,虽能制命一隅,抑亦备诸凶德哲矣。”
  “见利忘义,苞祸灭亲”,这句话把他定了型。世人提起蒙逊,便是他狡诈背信,借段业之刀除去男成,又杀了段业夺走王位。可是这些个人间争权夺势时使用的卑劣手段,对凉州百姓,是否重要?
  我背着两斗杂粮,出了蒙逊家的大门。抬头望天,依旧阴霾。虽然雪已停,寒风仍似刀割,割出心里的阵阵绝望。这寒冬,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真想大喊发泄,可是,连这样的喊叫,都没有足够力气。
  叹口气,将背上的粮袋颠正位置,向家的方向走。不管怎样,有粮,我们便有活下去的希望。
  稀少人影的街上迎面逃来一个十来岁的小孩,手上抓着个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一边逃一边向后望,差点撞上我。有人在追这个小孩,听着稚气的叫骂声,是个更小的孩子。
  等那追赶的小孩经过我面前,我大喊一声:“超儿,你干什么?”
  慕容超脚步一顿,一下子力气不支,瘫软在街上。我赶紧上前,放下粮袋扶起他。小慕容超满脸是灰,额头凝固着血块,身上棉袄也有好几处被扯破,手上粘着血和黑黑的毛,不知是什么东西。另一只手还死死地攥着一个破篓子。
  “姑姑!”他看见是我,一下子委屈地大哭起来。
  “超儿,怎么啦?”我从怀里拿出帕子,为他抹泪。再擦他脸上手上的伤,“怎么有血?跟人打架了么?”
  “他抢我的老鼠!”他指着那个小孩跑的方向。我看一下,早已跑得没影。
  有点犯恶心,皱起眉头:“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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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容超没管我脸上的表情,只顾委屈地点头:“超儿昨天的饭没吃,揉成团子做饵。今天在水沟里等了好久,才等到一只老鼠上钩。”
  原来那只篓子是用来抓老鼠的,他还真想得出。轻拍他脸上的灰尘,柔声问:“那后来呢?”
  “这只老鼠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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