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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一号案-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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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直到深夜一点才睡觉。 
  二、王吉平失踪案 
  王吉平是新疆玛纳斯县新湖农场的农民,当年34岁。玛纳斯县与石河子市比邻,位于石河子之东。新疆石河子地区的地域与行政划分比较特别,石河子莫索湾垦区所属的147、148、149、150团场,均在玛纳斯县境内。玛纳斯县与沙湾县是东西相邻的两个县,同样,下野地垦区所属的9个团场均在西边的沙湾县境内。 
  新湖农场在玛纳斯县北部,紧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向南依次是148团场、六户地镇、147团场、北五岔镇、再向南是紧靠着石河子市的玛纳斯县城,越向南人口越密集。 
  1997年7月29日,王吉平一早乘坐班车,从新湖农场来到北五岔镇,走进副镇长王吉江的家。王吉平是王副镇长的堂弟,他到堂兄家是来借摩托车的。王镇长有辆“雅奇…125”型红色摩托车,八成新,王吉平打算骑摩托车到下边西沙窝岛村去看地。如果合适,他就承包下来种棉花。 
  上午9点钟,王吉平骑摩托来到西沙窝岛村的另一个亲戚家,看完地,又在亲戚家吃过下饭。中午2点30分(相当于12点30分),王吉平从亲戚家出来,骑摩托返回北五岔镇,打算赶3点半的班车回新湖农场。 
  西沙窝岛村通往北五岔镇有条乡间公路,十分偏僻,又正值中午,路上不见一个人影。 
  王吉平的摩托车开到距147团约15公里处,发现路上站着一个人,挥手拦车。 
  新疆人热情,王吉平认为这是个搭车人,于是减慢了速度,到跟前把车停下来。这时候他才觉得事情不对了,因他看见路旁的土丘后边又站起一个人,手里端着自动步枪,三步两步跨上了公路。 
  事情不好,他遇到了抢车的“土匪”,但是,再起动摩托车已经来不及了。 
  车把被第一个人抓住,第二个人已经蹿到眼前,用自动步枪顶住他的腰。没办法,他只能下车,在枪口的威逼下把摩托车支好。 
  带枪的把枪口挥了挥,意思是要他离开公路,朝下边的棉花地里走。 
  王吉平害怕了,他走了两步就站住,央求说:“兄弟,你们别这样,车你们要就给了你们,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 
  白宝山说:“少废话,跟我们下去。”说着用枪捅他。 
  王吉平仍不肯走,嘴里说:“你们就放过我吧……” 
  话没落音,旁边吴子明的锤子就砸下来。 
  吴子明毕竟不是白宝山,他没用锤子砸过人,干得不得要领。锤子带起了风声,王吉平本能地一躲,锤子没砸在头顶上,打中了他的肩膀。 
  这时王吉平已经明白过来,央求没有用,他撒腿就跑。 
  白宝山一抬手枪就响了。两枪,连得很快。子弹从王吉平右胸穿入,左侧胸穿出,击穿肺部和肺动脉。王吉平扑倒在地,挣扎着爬了几步,很快便死亡。 
  两人把王吉平的尸体抬下公路,放在草地上。吴子明翻了死者的衣兜,没找到身份证,衣兜里有700块钱,一盒烟和一个普通打火机。吴子明统统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处理尸体还是老办法。他们把王吉平的尸体抬进棉花地,又沿一条干涸的土渠朝前走。没多远发现一个埋电线杆的土坑,很现成。两人把王吉平头朝下塞进坑里,用事先备好的铁锨把他掩埋起来。由于土坑太浅,他们在地面上埋出一个土丘,王吉平的一只脚还露在外边。 
  然而,王吉平的尸体始终没被发现。 
  从王吉平遇害,到白宝山被捕,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王吉平就这样袒着一只脚,在电线坑中腐烂着。 
  王吉平当天没有返回北五岔镇,王副镇长没太当回事,第二天跟西沙窝岛村的亲戚家联系一下,说王吉平头天中午就出来了,这才觉得事情有些反常。又跟新湖农场王吉平家里联系,那边说王吉平并没回家。 
  王镇长担心堂弟在路上出岔子,带着人在那条路上找了一遭,没发现任何踪迹。 
  当天晚上,王镇长向北五岔镇派出所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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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吉平是个老实本分人,顾家,出门一般都是当天返回,实在回不来时,也一定跟家里打招呼。像这样一点消息都没有,在外边连续住几天的情形,从未发生过。 
  因情况不明,分析起来,仍有着多种可能性。 
  比如,以看地为名,借摩托车外出? 
  比如,与人合伙,驾车去外县做生意? 
  再比如,因其它个人原因驾车出走? 
  ——时代在变化,人也在变。老实人也可能做出让人惊讶的事情来。 
  这当然是朝好的方面分析,另一方面,这些年垦区的社会治安恶化,外来人员增多,已经发生过几起恶性凶杀案件。其中一起,外地短工把主家一家四口杀害,仅抢走了1000块钱。王吉平单独驾车,走的那条路又比较偏僻,不是没有遇害的可能。 
  北五岔镇派出所把案情上报到玛纳斯县刑警大队。刑警大队于8月4日发出了“寻人启事”: 
  “失踪人王吉平,男,34岁,身高1.78米,肤色微黑,留小分头。望各市县公安局刑警队、派出所给以协助,如发现该人,速与玛纳斯县公安局联系……” 
  启示发出,未收到任何反馈信息。 
  三、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再被杀案 
  又一起血淋淋的枪杀案摆到新疆警察的案头上。 
  1997年8月8日20点50分,石河子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慈新光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电话,值班员报告说:149团场一营警务区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被人开枪打死,149团请市公安局迅速派人出现场。因案情重大,他立即直接向市局局长张万顺做了汇报。 
  主管副局长周传强在伊犁参加完“看守所工作会议”,此时刚刚回到石河子。他接到张万顺局长的指示,立刻带领刑警大队长龚兴言、副大队长党新民,技术科长江援朝,以及法医、痕迹、照相、警犬训练员等十几名侦察员和技术干部,乘三辆汽车,赶赴现场。 
  149团在石河子市正北偏东的石莫公路上,距石河子市90公里。当时石莫公路正在修路,道路难行,他们赶到149团中心现场时,已是当晚22点1O分。 
  先期到达这里的还有莫索湾垦区公安局局长刘兆君、副局长何强、刘克新,带领莫索湾刑警大队侦察员正在等候他们。 
  两处人马会齐,听取149团场副政委马军民介绍发现案件的经过。 
  马政委说:“今天下午,大约8点钟,我接到一营副营长的电话,报告说一营警务区警长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躺在值班宿舍的床上,身上有血,房门锁着,在外边呼叫不应。从情况看,可能人已死亡。我马上带人过去,到一营看了现场。因案情重大,所有人都没进入室内。姜、时二人已经死亡,从现场看,是被枪弹打死的,但死亡原因不明。一营副营氏认为,有可能是姜玉斌酒后手枪走火,将时春勇打死,姜因恐惧又开枪自杀。现场已做保护。我们及时把情况上报到石河子市公安局……” 
  现场勘查于当晚22点50分进行,当时的自然条件为:天黑,无月光,温度为摄氏35度,灯光照明。 
  中心现场在一营营部内。这是两排连在一起的“工”字形带走廊的平房式建筑,距团场中心区较远。房子北边,正对着公路有个大拱门,东侧有旁门,里边有走廊。营部建筑物的周围比较荒凉,向东向南都是荒地,北边高公路有2O0米远,仅西部有几户人家,显得孤零零。大片住宅区都在公路之北。 
  走进北大门,向东拐弯,第二个房间就是姜玉斌的值班宿舍。再向东,依次是营部办公室、会议室。靠最东头南侧第二个房间,是营部的总机房。出事的那天夜里,总机房有女接线员值班。 
  现场的情形是这样的:警务区值班室门内,有一道铁皮火墙。地为铺砖地面。门侧,西南角上有个写字台,上边放著录像机、电视机,均连通着电源。电视机旁边有个烧水用的铝壶。 
  靠近房门的地面上,有一枚弹壳。向里,地上有一条米色长裤,衣袋里装有汉显传呼机及255元钱现金。 
  姜玉斌尸体位置在东北角单人床上,全身仅穿一条内裤,头顶着红色的叠好的被子。床北头地面上发现一枚弹头。 
  时春勇尸体位置在西北角单人床上,其左臂下有一弹壳,时春勇的头部枕着一条完好的军用棉被,身上只穿一条蓝色内裤,肚子上盖有一个枕头,枕上有两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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