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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太子残暴妃-第2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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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该死的总会死,不过是早死和晚死的区别。”男子漫不经心的视线又穿过重重人群落在早已没了生机的尸首上。目光一转,怔住!

只见人群中,女子披着鎏金垂地的黑衣披风,她静静而立,全身散发着冷酷与沉静。发髻高挽,露出纤美优柔的颈项,从他这方视线看去,只能看到她优美精致的侧脸,虽然看不见全面,可他肯定,她就是那个在寒梅树下让他一见就喜欢的美丽女子。

青衣小厮抬眼看去,也是一愣,显然是认出了,那女子就是被他家主子画入画中的姑娘。他微微蹙眉,当看见真人之后,他总觉得有几分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突然,他猛一拍脑袋,惊呼出声,“啊!我想起来了,她就是皇上下旨亲封的太子妃,雷霆王府的平安公主!”

“太、子、妃?”男子出神的低喃,温润的眼眸顿时变得暗潮汹涌,五指缓缓紧握,手中的茶杯应声而碎。

青衣小厮立即反应过来,“爷,你还喜欢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顿时住嘴。

而这句话正巧被刚从门口路过的黑袍女子听入耳里。女子精锐的目光闪烁几下,然后转身躲入了隔壁的房间。

观完斩刑,人群纷纷散去,以墨和呈袭也坐上马车回了王府。

刚回府,元朗就匆匆来报,“王爷,不好了不好了,您的狗下小狗崽了。”

咦?呈袭大惊,“怎么会下小狗崽,不是还没怀上吗?”。

“王爷,早怀上了。就是那条叫‘墨墨’的母恶犬,你刚回府它就下崽了,下的还是一条公仔。”

‘墨墨’?以墨顿时满头黑线,另外几只不会叫什么‘以以’,‘呈呈’之类的吧?

呈袭恍然想起,“哦~就是那条啊,难怪最近几个月的肚子那么大,本王还以为她吃得多呢。”

这时老管家将小狗崽放进一个篮子里给呈袭提来,老脸笑成菊花样儿,“王爷,王爷,你看这小狗崽多可爱,都还没睁眼呢。”

呈袭好奇的往篮子里望一眼,脑子里顿时想起任颧禾,张嘴就道,“就叫任任吧。”说完笑眯眯的看向以墨,“昨儿我才跟那老家伙说让他下去的时候跟阎王爷说说,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说了。哎哟,任任啊,你放心,本王以后会好好照顾你的……”然后抱着他的小心肝儿走了,临走时,那笑容看得以墨有些寒颤。

元朗满眼疑惑,王爷再说什么呢,怎么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以墨看着她父王渐渐远去的身影,顿时眯起眼,看向元朗,咬牙问道,“其他几条狗叫什么?”

“叫……”元朗立即反应过来,挠着脑袋嘿嘿干笑两声,然后转身就跑,“哎呀,属下还有要事要办,就先告辞了。”

以墨也不拦他,转而将凶戾的视线转向老管家。

老管家双股颤颤的扒拉着门框,一副‘豆蔻年华的小姑娘遇到凶神恶煞的强盗时誓死捍卫自己清白’水盈盈摸样,看得以墨头都大了。不想再问,毅然转身走了。

见她的身影消失在游廊尽头,老管家再也坚持不住,顺着门框滑坐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回想着刚才的情景,不由一阵后怕,万一遇到小姐心情不好,他肯定会被她一掌拍死。可如果要是告诉她真话,那他肯定会被她断手断脚的折磨至死。两种死法,他更愿意选择前者。

以墨回了院子,将披风交给花舞。青龙立在一旁,“主子,魏疯来了,可要见他?”

以墨在金盆中洗了手,接过花舞递上来的毛巾,“带他去苍鹰山庄,我一会儿就过去。”

“属下遵命。”

今日天气炎日,出门流了些汗液,风一吹,衣服黏在身上怪不舒服,“花舞,准备热水。”

“是!”

她洗完澡换了身衣裙才坐上马车去了苍鹰山庄。

山庄门口,张月鹿翘首谨望,当看到由远驶近的马车,瞬间展现出比花儿还灿烂的笑容。飞身迎上去,“主子,您终于来了~”撩开车帘,伸手接她下来。

以墨将手伸给她,借着他的力道小心翼翼的下马车,不是她矫揉造作,而是肚子里的这坨实在太金贵。前几日不过就是想松松筋骨,在院子里舞了剑,然后肚子里的东西就开始抗议,还得她如今又得吃安胎药。

张月鹿扶着她进府,在她耳边低语着,“主子,你身后跟着尾巴,可要属下去解决了?”

以以墨的功力自然知道有人一路尾随在她身后,摇了摇头,“那是东宫的暗卫,别管他。”

“哦!”

……

山庄大厅里,魏疯老老实实的坐在木椅上等候着。他面上虽然平静无波,可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终于要见着那个出手搬到左相的女子了吗?起初得知对方是女子时,心中有诧异有震惊,简直是难以置信,就像一场梦一样。当任颧禾人头落地的那一刻,他才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

“你就是魏疯?”

突然,一道清越冷冽的声音遥遥传来,不似寻常女子那般软糯娇媚,可也不似男子那种粗狂沙哑。落在耳里似一汪清泉甘霖流过心田,直叫人浑身都舒畅。魏疯抬头,刹那间好似看到了天上的太阳,尊贵,耀眼,傲然!浑身散发的光芒也如太阳一般温暖,温和的光芒,明丽的霞光,落在心间,顿生涟漪。魏疯垂下眸,满满呼吸着,轻轻抚平因为刚才那一眼而砰然跳动的心。

“是。我就是魏疯。”他站起身,平静的与她对视,身上那股书生傲然之气不减丝毫,就如那日站在金銮殿上一般。在众位大儒国手之中,他依然自信满满,依旧意气风发,不因自己的身份低人一等而自卑怯弱,不因对方身份高贵而滋生谄媚奉承之心。

以墨见着此人的第一眼就觉得该是不错的人才,只是眉宇间的傲气太重,不懂得收敛,让人见了很容易不喜。

“坐吧。”以墨在主位上坐下,朝他点了点头。

以墨是个直接的人,喝了口茶,放下茶杯,直接开口,“你想要什么?”

魏疯也不转弯子,回道,“我要做官。”也不知是老天爷跟他作对还是他的文采实在太差,考了无数次,没有一次是高中的。一次次的失败,让他再强悍的心也受了打击。俗话说,条条道路通罗马,既然科考这一条路,不能达成他的愿望,那他就走另一条路,如果另一条路还是不行,那他就再选一条路,相信总有一条路能让他通到罗马。

“你就这么自信我会给你官位?”以墨实在想不通他的这些信心是从何而来。

“不!在没见到您之前,我不确信。可在见到您之后,我相信您会认同我的。”

“哦?为何?”以墨趣味盎然的看向他。

“因为我有能力,我有能力做一个为国为民的好官。更因为您有信心,您信任自己的眼光,您相信您是不会错看我的。”魏疯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在进门的时候,我看到了您眼中对我的欣赏。”

以墨轻笑着摇头,“我终于知道魏赵为何不喜欢你了。”

这回该轮到魏疯好奇了,“您为何说魏赵不喜欢我?”

“如果他要是喜欢你,就不会将假账簿交给你。”

“那他为何不喜欢我?”他又问。

“因为你说话太直接,且又太自信,太傲气!”就这么短短的两句话下来,以墨也觉得自己快不喜欢他了。

“您的意思是我很自傲?”

“哈!终于有自知之明了。”不知何时,宁有书已经站在门外。他双手环胸,懒懒的倚靠在门框上,睨眼看着魏疯。这么自信自恋且又自傲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

宁有书走进大厅,站在以墨的左手旁,也不避讳魏疯,对以墨说道,“主子,刑部带人抄任家的时候,在任家发现了粱耀祖,人我给您带过来了,您要不要见见?”

听到粱耀祖的名字,以墨眼底闪过一抹寒光,“带进来。”

魏疯听得出她语声中隐含的杀气,乖觉的坐在不起眼的角落,冷眼看着。既然人家都不避讳他,他也没有什么不能看的。

粱耀祖是被人押进来的,脚上带着镣铐,身上衣衫褴褛,脑袋也是蓬头垢面,看着很是落魄,如同一只丧家之犬,完全没有往日的清高傲然。

以墨看了他一眼,像是怕脏了眼睛,又迅速的垂下眸子,冷然道,“魏疯,这人当初也如你一般高傲自信。”

魏疯看向粱耀祖,一双清亮的眸子通过眼睛直望进他心底,将他心底那点阴暗与不堪瞧得一清二楚。

魏疯坚定道,“我与他不同。他的自信是来自别人对他的恭维,他的自傲是来自他高人一等的身份和地位;这样的人最不可取,一旦遇到身份比他更高的人,他就会自卑自怜,一旦越到比他更优秀的人,他就会攀比嫉妒,一旦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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