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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小鸟-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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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法克弥再次试图解释,但苏雪莹又开口了。“好!就给我们两斤。”

解释的良机已过,法克弥干脆放弃,正要掏出钱包,苏雪莹却阻止了他,在他耳边低声说:“这次给我出啦,我有在工作,有领薪水。”

“不行,你是客人。”他再木头也懂得待客之道,更何况她曾是他的学生,怎么能让她出钱?话说回来,她为什么在他耳边低语?她不知道这样也可能构成性骚扰吗?害他全身一阵颤抖。

她嘟起嘴,想办法要拗回来。“这样的话,下次你来我家,换我请你。”

“你实在很会讨价还价。”谁说他要去她家的?'熱!書%吧&獨#家※制^作'

“好说、好说,就这样说定了。”她自作主张,反正他没反对,那就是赞成啦。看他一脸无奈,她更加得意,按照这速度,很快他们就能击出全垒打了,呵呵!

等他们买好食材,全市场的人都当这两人是一对了,她还以为接下来的进展会顺利许多,谁知道回到家没多久,两人就开始大闹意见,几乎要翻脸兼翻桌。原来法克弥做什么都要先有计划,苏雪莹却是随心所至,两人的烹饪方式有如德国人和法国人,自然是处处合不来。

等到所有菜色完成,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的事,说真的他们都累了,吃饭时反倒相安无事,猫咪Night也得到一顿大餐,水煮鱼肉加上饲料,美味至极。

“这盘红烧豆腐依照你的作法,味道超棒耶!”她吃得津津有味,忘了自己刚才还去抢他手上的锅铲。

“你煮的海鲜义大利面也不错。”基于礼尚往来的道理,他也回夸了她一句。

“以后我煮我的、你煮你的,然后一起吃,这样就没问题了吧?”

这丫头表现得未免太自然,谁说有“以后”的?他本来想如此回应,又担心自己可能会铁齿反成真,还是不置可否地耸耸肩,不答应也不拒绝。

他没说不,那就是好喽!她自动替他翻译,然后又问:“我今天有没有吵到你念书、写字和研究啊?万一耽误了你的计划,我会很不好意思的。”

没有才怪,他在心底默默回答,表面上仍客气地说:“还好。”

她摇摇头,指著他的脸说:“天啊,你的鼻子变得好长,差点打到我的脸!”

“什么?”他摸摸自己的鼻子,明明就没变。

“小木偶说谎的时候,鼻子就会变长,嘿嘿。”

原来她是在取笑他,他这才听懂,可惜没力气跟她计较,相反地,他居然微笑了,可能是回光返照,可能是物极必反,反正他就是觉得好笑。

“你笑了?”她不敢相信,她真的把他逗笑了吗?

“吃饭,别吵。”他挟一块豆腐给她,却又联想到其中的意涵,他是在邀请她吃豆腐吗?惨了,她一定是偷偷下了什么药,居然把傻病传染给他,这下要好起来可不容易。

今日战绩——苏雪莹大胜!法克弥这边则是……割地赔城,兵败如山倒……

第六章

要一个男人爱上你,就要先让他习惯你,直到他不能没有你。苏雪莹如此相信并实践著。

因此每天下班后,她会等在法克弥必经的转角处,向他打个招呼,说些无聊的话,反正就是要让他每天都见到她,想忘也忘不了她。每到周日,当他留在家念书,她就不请自来,两人平静地度过一天,煮饭吃饭、玩猫洗猫,做些宅男宅女的居家活动,尽管似有若无的情愫在流动,他仍是一副什么都无所谓,她也只好装作一切都很平淡。

其他人看在眼底暗自窃笑,却不敢打草惊蛇,免得法克弥这家伙又退缩回去,要知道处男脸皮是很薄的,不管他们有多想亏几句都得忍下,为了呵护这份千载难逢的爱情,还是先默默关心一阵子吧。

苏雪莹知道自己已经进入城堡,但要登上宝座还有一段路,为此她必须发动第N波攻击,否则法克弥还以为她只有这点能耐,开玩笑,她若使出浑身解数,只怕他会吓得屁滚尿流……喔不对,是心神俱散……还是不对,应该是意乱情迷啦……

十一月的周日午后,两人面对面坐著,各自翻阅书本,桌上摆著她烤的饼干、他泡的咖啡,有时他们会讲几句话,有时猫咪会打个呵欠,但大多数时间是安静的。这种约会其实挺愉快,比起过去大有进步,但进度就此停滞,看得到却吃不到,叫她怎么忍啊?

“今天……可以不要念书吗?”苏雪莹放下书本,她已经看完第三本创业大全,道理都差不多,就是做了再说,她这个人是行动派的,从经验中学习最有效。

法克弥抬起视线,挑眉问:“你想做什么?”她毕竟是个年轻女孩,能和他待在这屋里这么久,忍受他沉闷的个性和生活,他不得不佩服她。

“我有骑机车,我载你去走走,我有驾照,还有两顶安全帽。”她已拟定作战计划,今天要换个特别的场景,或许能激发某人心中的兽性,啊说错了,是感性。

“我开车好了,你想去哪儿?”他并非不信任她的骑车技术,只是不想让她太累,这女孩每天工作超过十二个小时,虽然中间有休息,在他看来仍是过劳了。如果她的双亲并未离异,如果她有一个避风港,或许她不用如此卖力,但话说回来,她的认真不正是她最大的魅力吗?

回想初次见面时,他还以为她是个散漫不上进的人,看来人跟人之间需要多相处、多了解,才能找到最正确的答案。他一直跟外界保持距离,自认客观,或许也是种盲点,不可否认的,从这女孩身上,他学到了许多。

苏雪莹嘟起嘴抗议。“不要开车啦~~我想骑车咩!”开车有啥好?骑车才能黏在一块啊!

“短程的话可以骑车,长程就别骑车,危险而且累。”他理性地分析给她听,就算她不听,他也要说。

“不会很远的地方,我保证。”她举起双手发誓。

“好吧,走。”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越来越拿她没办法,吵也吵不赢,干脆什么都让她,反正她的要求也不算过分,只要在他的能力范围内,他会尽量答应她。到底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他还不想去厘清,是因为寂寞吗?还是真的喜欢?现在他只能确定,有她在身旁是快乐的。

走下楼,苏雪莹带他走到停车处,拿出两顶安全帽,得意地说:“我是红色的,你是黑色的,酷吧?”

她的选色挺有道理,她红得像火,他黑得像夜,两人能凑在一块也算是一个小奇迹。

“Let'go!”发动了老而弥坚的中古机车,苏雪莹载著法克弥出游,沿路时速只有三十,难得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当然不用飙车啦。奸诈的她不断按煞车,制造他对她“冲击”的机会,谁知道他正人君子作风,一路上都坐得稳稳的,握住机车后方的把手,除了她飞扬的长发,什么也碰不到他。

唉,这只呆头鹅,干脆带他去吃鹅肉算了,把他从头到脚吃光光。

不到二十分钟,已到了目的地,法克弥拿下安全帽,皱著眉问:“这里是?”

放眼望去是一片蓝天绿地,远远的有座红色大桥,河面上有人在划船,每天来回于家中和学校的他,从未发现有这样的地方,仿佛来到郊外踏青,却又与都市紧密相连。

她对他投以同情的一眼,笑著说:“还用问?就堤防啊,我常来这儿,不用门票,可以跑、可以跳,心情不好的时候,还可以喝啤酒大喊大叫。”

“确实是很平民化的休闲场所。”他不免观察起周围的人,大多是一家人或是情侣,悠悠哉哉地溜狗、放风筝、骑脚踏车,稍远处的篮球场则是青少年居多,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挂著笑容,为什么他们这么快乐?是因为假期可以放松,还是因为所爱的人就在身边?

沿著悠悠的河水,两人在河堤上散步,她拨一下被风吹乱的头发,问起身旁的宅男。“出来呼吸新鲜空气,有没有比较畅快?”

她不是不爱待在他家,但人总要晒晒太阳、吹吹风,才能吸收天地精华呀。瞧他一脸白面书生,晒黑点比较像猛男,说到这,她不禁幻想起来,不晓得他在床上是什么模样?谦谦君子或是骁勇善战?不管他的表现会如何,只希望今生有机会看到,否则她死了也不瞑目。

“感觉很舒服。”法克弥点头表示肯定,却又咳嗽一声,不太自在地问:“你什么时候会心情不好?跟谁来这里喝啤酒?”

哎呦~~难得他会问她私人问题,她应该装出楚楚可怜的模样,把自己塑造成一朵泪的小花,让他擦去她眼角的泪滴,然后两人越靠越近,直到毫无距离……算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根木头不可能主动吻她,在如此交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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