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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天-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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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得,晓得,你别睡,我去去就来。”胖子转身欲行。

    “干嘛去?”南风问道。

    “找个尖枪长矛回来。”胖子说道。

    “别闹了,快睡吧。”南风歪身躺倒,“你别去哈,便是寻得枪矛回来,我也不与你演练。”

    胖子闻声止步,回到床前又把南风拉了起来,缠着他继续尝试。

    事实证明多次尝试还是大有用处的,多次尝试之后,二人对八部金身有了更深的了解,八部金身有三种防护状态,在不曾运气的情况下虽然亦有防护效果,效果却并不明显。一旦调驭灵气存心防御,防护效果就会大大增强。防护效果最强的是调驭灵气的同时辅以梵文咒语,此时八部金身的防护效果便能发挥到三重极致。

    做到了心中有数,胖子还不满意,仍然惦记着寻枪矛回来戳刺尝试,南风拗不过他,便准他出去寻找,但深更半夜的除非打劫官兵,又往哪里寻那长枪铁矛。

    胖子没找到枪矛,只找了个锥子回来,这锥子是纳鞋底用的,比枪矛要尖锐,扎了几下,虽然不曾破皮进肉,却扎的胖子龇牙咧嘴。

    南风是故意加重力道的,目的是让胖子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戒骄戒躁,努力修行。

    一直到四更天,二人才停止尝试,尝试的最终结果是如果对手没有灵气修为,第三重八部金身就能够做到刀枪不入,对手如果有灵气修为,那就不好说了。

    说白了就是第三重八部金身尚不足以与武林高手对抗,不过打个流氓山贼倒是够用了。

    便是停止尝试,胖子仍然激动的睡不安稳。其实也不怪他,此时连南风也对八部金身刮目相看,平心而论,在此之前他对八部金身并不是非常看重,只当它是霸道的横练功夫,但此时他不这么想了,这第三重八部金身便有如此威力,若是练到八重那还了得,怕是当真能够做到金身不灭,届时哪怕在无有防范的情况下受到紫气高手的攻击,也无性命之忧。能不能战胜对手暂且放到一旁,动手之初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临近五更二人方才先后睡去,但睡了没多久就被人吵醒了,是伙计敲门,胖子起身开门,伙计支支吾吾的请二人离开。

    胖子不满,喝问缘由,伙计只说这是店主的意思,连昨夜的房钱也一并退还。

    南风阻止胖子叫嚷,起身收拾东西,昨夜二人在房中尝试八部金身的护身效果,伙计定然听到了什么,店主担心他们失手死人,这才催他们离开。

    “你若不急着说话,他还得管咱一顿早饭。”胖子埋怨。

    南风笑了笑,原来胖子不是不知道客栈为什么撵人,而是故意装傻,想蹭顿早饭。

    二人收拾东西,离开客栈,自街头食摊喝粥吃饼,周围多是贩夫走卒,很是嘈杂,二人自角落里吃喝交谈。

    “都说攻守兼备,有守无攻总是不成,你有什么想法?”南风问道。

    胖子明白南风所问为何,“我也想过,但九天梵音是说唱功夫,威力虽大却不够刚猛。普渡慈航和九天梵音差不多,也是以灵气发声震慑心神,我也不喜欢。正眼法藏太过玄奇,什么穿行三界往复三生,我也搞不明白。”

    南风闻言点了点头,胖子不喜欢阴柔功夫,对刚猛勇武的外门功夫情有独钟,但胖子练外门功夫有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由八部金身练气法门练就的灵气只适合催动八部金身,用来为外门功夫助长威势效果不是非常明显。

    “可惜呀,凡事不能尽如人意。”南风叹了口气。

    “咋啦?”胖子捧碗喝粥。

    “五大奇药之中的虎皮天蝉最合你用,可惜被李朝宗得了去。”南风说道,传说虎皮天蝉药效神奇,服之可强壮身体,大力开山。似胖子这种情况,若是在修炼八部金身的同时再练别的功夫,势必会分他心神,虎皮天蝉最为合用,只要力气够大,招数便不那么重要了,一通乱砸也没人能够经受的住。

    “你怎么还惦记那玩意儿,燕飞雪都抢不过他,怎么可能轮到咱们。”胖子说道。

    南风缓缓点头,“李朝宗得了虎皮天蝉之后并没有自己服用,而是将它送给了北药王王仲,王仲有个死鬼儿子,好像不很聪明,天赋也不很高,王仲夫妇一直希望能够让他脱胎换骨……”

    胖子打断了南风的话头儿,“你的意思是说虎皮天蝉虽然被他们得了去,却并没有使用?”

    南风掰了块饼子缓慢咬嚼,“虎皮天蝉这种东西可遇不可求,怕是很难找到第二只,得设法弄到他们手里的那只。”

    “你就别惦记我啦,先管管你自己吧。”胖子说道。

    南风闻言没有接话,胖子所说也正在他所忧虑的,此前他一直专注灵气的提升,忽略了技艺的习练,三清各宗转了个遍,像样的本领一点儿没学到,降妖抓鬼也不会,武功招式也不行。

    见南风皱眉,胖子便岔开了话题,“别想这些了,先去找蛮子,要是那大雕真的下了蛋,这时候应该已经孵出来了。”

    “什么蛮子,他有名字的,若是喊顺了嘴,惹得他怒,给你一棒。”南风说道。

    “嗯,咱快点走吧,赶早不赶晚,”胖子擦嘴起身,“那家伙有些憨莽,天知道他有没有应承别人,早些过去占着,若是孵的多了,还能挑个公母。”

    “要饭的还想吃个热窝头,”南风笑道,“但凡异种,后代总不很多,能得一只就不错了,还挑什么公母。”

    胖子结了账,二人启程上路,说的还是先前话题。

    “到时候咱也别空手过去,多带点礼物,让那蛮子……他叫什么来着?哦,花刺儿,得让花刺儿不好意思赖账才成。”胖子说道。

    “有道理,多带女人喜欢的东西,送给他的妻妾,让她们吹耳边风。”南风笑道。

    “好看的衣裳多买几身。”胖子接话。

    “还有首饰和胭脂水粉,有好酒也带上一些,过去请他喝酒。”南风说道,喝酒之人都有一个弱点,只要喝多了酒,自制力就会差,情绪就容易激动,也会更大方。

    “对,就这么办。”胖子笑道。

    有了计较,二人便沿途搜寻礼物,礼物得提前备下,若是自近处采买,女眷就会感觉不够新奇。

    行走江湖和赶路有着本质的区别,行走江湖的宗旨是没事儿找事儿,而赶路的原则则是不生是非,存了不生是非之心,二人便远避麻烦,专心赶路。

    七日之后,二人大包小包的赶到了梁国西南的戎州,穿过戎州就是兽人谷所在的桃花林地界。

    戎州多有崇山峻岭,戎州城就是一座山城,城池建在山腰。

    由于地势偏远,戎州城并不大,不过五里方圆,城中建筑也不是很多,看那百姓衣着,便知道这里很是贫穷,此外,城中还有不少身穿奇装异服的蛮人,背着箩筐,拎着口袋,不管男女,一律佩刀。

    就在二人沿街寻找客栈之际,南风忽然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胖子也发现了那人,“那个跟蛮子讨价还价的很像李朝宗的马夫。”

    “就是他。”南风暗暗叫苦,车夫在此处,就表明李朝宗也在此处,避来避去,怎么又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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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水下火器

    那马夫正在边采买什么东西,并没有发现二人在远处窥视。

    “怎么办?还敢在城里住吗?”胖子问道。

    “别着急,看看再说。”南风摆手说道。

    蛮人说的是土语,马夫听不懂,讨价还价是靠比划进行的,一通比划之后,马夫拿了银钱出来,买走了那蛮人售卖的一件东西,由于隔的太远,看的不是非常真切,貌似是一块不曾雕琢的璞玉。

    马夫买到东西,沿街向南行走,东张西望,很是悠闲。

    二人自后面远远的吊着,跟了一炷香的工夫,马夫进了街道旁边的一处酒肆,要了酒肉大肆吃喝。

    “李朝宗他们不在城里。”南风说道。

    胖子点头,“他要是在城里,这家伙也不敢这么放肆,喝那么多,脸红的跟猴儿屁股似的。”

    南风闻言歪头看向胖子。

    “看我干啥,我说的不对?”胖子问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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