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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圆觉学+太虚大师-第3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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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本圓淨之謂皈,色心連持之謂命。信任奉託之謂皈,一生總根之謂命。舉生
命而皈奉,見造論者能敬之深切也。盡十方而皈命,見造論者所敬之宏遠也。此皈
命盡十方一句,直通貫至第八句如實修行等,即是十方三世大乘常住三寶尊也。第
二、三、四、五句,敬稱佛寶。即最勝者得業、遍知、色三大無礙自在者,救三種

世間有大悲願者。者字、彼字,指佛,即以佛果上不共因人小拢夥捕氂兄笮
、大力、大慈悲三德,又總舉夫佛身體相敬稱乎佛也。第五、第六、第七句,稱法
寶。上從大乘極果妙用以顯佛德,今即指大乘果用所依之自體相為法寶,以顯佛、
法非二。復加及之一字,以簡別乎佛寶、法寶非一。非二非一,融歸法性真如之海
,深廣無際,出生無盡,故曰無量功德藏;蓋即指心真如體與心生滅因緣相不即不
離之大乘體及大乘自體相用而為法寶者也。第七、第八兩句,稱僧寶。無量功德藏
、即諸佛開示之法;以如實信解行證者,即為清淨和悅徒眾,乃十信、十住、十行
、十向、十地及等覺地五十一位之覺有情。以顯三寶非一非異,故佛、法、僧次第
鉤鎖而敘稱也。此之八句,為造論而敘敬。下之四句,欲造論而述意。凡諸論前必
有敘敬述意之儀者,以顯法有師承,義有宗本。抑以佛、法、僧寶為世間最吉祥事
,最福德事,願仗加被,令造說者說之無謬,令受聽者聽之易解,除疑捨執,起信
生智,以廣流傳而使佛種不斷絕也。又菩薩之於佛、法、僧,譬如孝恭子弟之於父

母兄長,欲作一事,必先恭敬稟明;故馬鳴菩薩亦先敘敬述意也。
甲二  標宗顯益
乙一  總列
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說有五分,云何為五?一者、因緣分,二者、
立義分,三者、解釋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勸修利益分。
摩訶有大、多、勝三義。梵語摩訶衍,即華言大乘。此中所言有法,即指本論
立義、解釋、修行信心之三分法。大小乘皆有信、精進、念、定、慧之五根。依大
乘法解大乘義,信心深植,不可搖拔,乃謂之摩訶衍信根;由此信根為增上緣,則
能生世出世間之善因果也。
乙二  別說
丙一  因緣分
丁一  顯造此論總別相安立之緣由

初說因緣分。問曰:有何因緣而造此論?答曰:是因緣有八種。云何為八?一者
、因緣總相,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二者、為欲
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三者、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
任不退信故。四者、為令善根微少眾生,修習信心故。五者、為示方便,銷惡業障,
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網故。六者、為示修習止觀,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七者
、為示專念方便,生於佛前,必定不退信故。八者、為示利益,勸修行故。有如是等
因緣,所以造論。
此中第一名因緣總相者,是諸佛菩薩說法利生之通意,亦此論全論之所緣起也
;對下七者皆因緣別相故。所以為別相者,一、專指造此論之因緣故;二、別為此
論一分一分以作因緣故。二者、即是造立義分及解釋分之因緣,所以顯如來一心性
相之根本義,及如來一乘因果之根本義也。三者至七者、作修行信心分之因緣,如
次可知。

丁二  顯造此論能所詮略攝之緣由
問曰:修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答曰:修多羅中、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
不等,受解緣別:所謂如來在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
解,則不須論。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
聞而多解者;或有眾生無自智力、因於廣論而得解者;亦有眾生復以廣論文多為煩,
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
此論。
文中凡有四重,乃推出須造此論也。一者、佛在世時,人根利,教主勝,總不
須論。二者、佛滅度後有自力者,亦不須論。三者、佛滅度後有因廣論而得解者,
亦不須此略論。然今多有欲從略論而了解多義者,故須造此論以少文而攝廣義也。
丙二  立義分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

、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
。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
、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此分先立一論大義以為總綱,猶外籀論法之先建大公例也。隨言一事,各有自
共差別因果之相,故總舉大乘以為言。就虛空界、法界則謂之大,而有法與義二相
;就時界、有情界則謂之乘,而有因與果二相。法者,一一法各各自相及各各共相
;義者,一一法自相、共相之關係,及由此關係所發現之差別相。相似和合之假相
謂之眾,相似連續假相謂之生;十法界正報、依報皆是連續之假相而已。此一一所
和合連續之假相及一一能和合連續之實法,共同依止起存之心,則謂之眾生心。故
舉心、即攝一切世間法及出世間法也。然眾生心即是如來藏心。何者?一一法皆真

故,一一法同如故,唯一心故,無二性故。尚無一法,況有眾多法之和合!尚無和
合,況有一合相之連續!即假相心是實性之謂如,攝假相歸心實性之謂來。故言眾
生心猶言如來心,亦可見心、佛、眾生三法差別而無差別也。大乘義所宗依之法,
既為此眾生心,可知大乘乃總以一切法為依而無外無遺也。即假相心是實性故,故
依此心示大乘體;攝假相歸心實性故,故依此心示大乘自體相用也。示大乘自體相
用即示大乘義。前大乘體是心真如,此大乘自體相用是如來藏心。大乘之自體不異
前大乘體之真如,以隨相故說為自體,即如來藏之如義也。大乘之自相具含無量性
功德,即如來藏之藏義也。大乘之自用能生一切善因果,即如來藏之來義也。此中
有三層次:第一層次,以眾生心為法自相,以真如相及生滅因緣相為法共相,以心
之真如相或生滅因緣相為差別相。第二層次,以大乘為自相,以心真如相或心生滅
因緣相為共相,以心真如示大乘體及心生滅因緣示大乘自體相用為差別相。第三層
次,以大乘自體相用為自相,以心生滅因緣相為共相,以體相用三大為差別相。必

審大乘之差別相,乃知大乘之所以為大乘。故僅示真如則為諸乘之共依,亦為十法
界之共依:與堯俱拢c桀俱狂,與佛俱覺,與生俱迷,與草木俱有生,與瓦石俱
無情,謂之法性,不名佛性。故必示如來藏乃為大乘不共之依;蓋如來藏專與佛果
一切性淨功德為體,謂之佛性,一得相應,決定成佛。復能廣生人、天、小乘、大
乘之善因果。以決定成佛故,復有因相、果相,所謂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
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也。更製圖表如下:

        法性離相┐                                                              一一法皆
      ┌        ├六凡生滅眾生世界…………………………迷染動真如…完全迷真如┬─
      │即一切法│                                                          │  真如全體
      │        ├第四禪天與無想天及四空天………………迷執靜真如…謬似證真如┤
      │        │                                                          │
      │        ├滅受想定二乘涅槃…偏證靜真如─┐                          │
      │        │                              │…悟淨靜真如┐            │
  真如…不變隨緣┼初地創證空如來藏…圓證靜真如─┘            │            │
                │                                            │            ├┬隨緣不變…真如
                ├初地至八地等覺地等證空不空如來藏…悟妙動真如┤…偏分證真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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