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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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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象塑造在短篇小说中具有多种功效。它们可以构成一个情节、倒叙、幽默或是描写。它们常常带着某种寓意、美感或紧张气氛打开或结束一个情节。它们把小说的脉络联系起来,使读者把握小说的思想精髓。在《林博河》的写作过程中,我能不断地沿着轨迹前行,随着更多人物的涌现,最初的几个形象不断地得到了加强。
  在我的小说集《林博河》中,《蓝色》也是我不错的作品之—。一开始,“蓝色”仅是一个构思:一个女子被管道建筑工程队录用了。这使她获得了一份稳定、报酬好的工作。她的乡下来的同事们感觉受到了威胁。矛盾产生了。OK!这个故事构想看上去不怎么起眼,但我喜欢这个构想,因为这是我惟—一次尝试写这种题材,而且我干过管道工,脑袋里有形象储备,故事一旦成形,我就可以使用它们了。
  但故事总也不成形。写第一遍的时候,我曾试图保留最初的主题(即女子和同事们的抗争),我可以在事情发展到高潮时,把它突然抛给读者。可不管我怎么努力,各个场景总像脚趾似的粘在一起,人物的一举一动则像用绳子操纵着的木偶。天哪!前面的14页就被我这么打发过去了。最终我让这个坚强的女人出现在焊接车间。天!焊接工们根本没激动。传统的男性化的车间尽管发生了变化,但见鬼的是,到了关键的时候,我却总也捕捉不到闪光。
  以主题思想推动小说写作有一个弱点,即一旦这种思想支配了你,你就无法再前进。你越是想突出主题思想的正义性,它就越显得宝贵和重要。于是,它控制了局面,并缠绕住了你。
  在我动笔写《蓝色》的三四年后,我才终于看见了曙光。其实只要一个管道工程队里出现了女性,就会有冲突,事情就会变得艰难。所以我写道:
  鲁布尼克“呼”地关上卡车的门,跳上斜坡,走进了车间。外表一切依旧,但是这个早晨当他一跨进车间,穆尔道奇就握住了他的胳膊,让他吃了一惊,他一下子来了精神。
  “你看见她们了吗?”
  “我想都没想。”鲁布尼克说。
  但当他的眼睛慢慢适应了黑暗后,他看见了她们。这可是真的,一共有三个,其中两个二十刚出头,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她们下错了车站。另外一个年纪大些,大概三十岁左右。她穿着男式的牛仔衣和脏兮兮的运动鞋,脚趾头处还磨破了。红色的头发用一条绿色的丝巾系着。两个年轻女人中,其中一个穿着高跟鞋,令她的双腿看上去像鹤一般。
  以我认为的高潮场面开头,在小说的第一页就突出了主题思想,但我却被这条关于短篇小说写作的真理“绊”住了:在开篇时就尽量接近主要情节。如果你的小说讲的是一个小伙子参加高年级的舞会,那么就不要从他的幼稚园时期开始写起。
  太妙了。那么下面要发生什么了?既然我在一开始就设计了诺玛在焊接车间遭遇艾德一幕,在第一页的末尾我就没话可写了,因为这是我所了解的故事的全部。我对下一步该怎么进行已没了主意,只好铺开笔墨;“诺玛——那个年纪稍大一点的女子,把她的目光停留在一面墙上,那儿没有人。她紧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害怕。但当她看见了那些洋洋自得的男人,穿着熨得整齐的牛仔裤和擦得锃亮的皮鞋时,她就想和每个人作爱。和那几个年轻的干,他们有着摩托车和比自己的皮大衣还贵的名牌牛仔靴;要不和那几个年老的干,他们受过八年制教育,有彩电、二手车,房子前面还有雅致的草坪,他们女儿的婚礼盛大隆重,他们夏天还去度假。她知道他们是谁,因为她曾在商场里见过他们的太太,大把花着丈夫挣的钱
  诺玛心中燃烧着真正的怒火,她甚至很好斗。这一点,直到我写的时候才意识到。而且,我就在她的心里,通过她的经历来讲述整个故事,对艾德也是这样。
  我还遇到了其他的经验之谈:小说不是描写关于某一问题或事件的(例如工作中的男性至上主义);而是写这些事件是如何影响人们的。在我写一个群体时,发现外来者总会拥有很独到的视角。例如诺玛会注意到被鲁布尼克忽视的细节。而在鲁布尼克的眼里,一切早就不再新鲜。
  在小说的第一页,我如法行事。结果竟找到了小说的自然结构。当我把人物置于平行的关系时,他们各自的行为与想法便突然跃然纸上。一旦明白了是人物在推动小说的发展后,我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蓝色》。
  如果一开始就想把主题思想戏剧化,你就很可能被限制住。一个作家的三件法宝:直觉、冒险精神和技巧可以暂且放在工具箱里。只有最终写出了超越自己设想的东西,你才能体会到作家最大的快乐:发现之乐。小说就好比按照常规来画画,你不要把主题思想一开始就画上,而要在过程中慢慢地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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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的小说在哪里“生存”?
更新时间2008…9…1 16:57:08  字数:1917

 在你选择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后,你还要通过不断地夸张,做“拔高”的工作,这样读者才能知道你要说的内容。
  ——西尔比·席龙
  当我早晨散步的时候,我经过了一处标有“此地出售”牌子的乡村墓地。这使我不由地联想起小说该从何处着笔的问题。应该从那块地方,那块你最熟悉、最感亲切、最能唤起感觉的地方人笔。
  我写小说时,总是选择那些我曾逗留过或是已远离的地方,我曾去造访或是又折回的地方。当我在记忆的长街上散步的时候,我的故事不由地跟着流淌出来。
  有时候你不能再回到你曾生活过的那个地方。时光流逝,斗转星移,当时的老屋和邻居们已不在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会找一个能使我情感深深牵挂的地方替代那里。例如,在一本名叫《小镇》的小说里,我就将我的童年移到了一个有着燃煤锅炉的小镇,如同真的回到了许多年前一样。
  一旦我选中了一块地方,我就开始着手了解它,直到把它的历史与现状摸得一清二楚。我喜欢有这样三个特点的地方:有独特的历史,良好的现状,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具有影响。为了了解它的过去,我去当地的历史档案馆寻找剪报、照片、书信和各个时期的第一手资料;我还研究地质学和地理学;我订阅了当地的报纸,以了解这座城镇一年四季的变化,这里的人们是如何评说它的。
  当我写小说《拥抱起舞》的时候,我选择了一座更小的。更偏僻的小镇作背景,我曾在那里居住过。而我的许多故事是从当地报纸挖掘来的。例如,当我看到体育版中的钓鱼栏目上,介绍最新的鱼何和鱼钩,河流和湖泊的情况时,我想我得塑造一个渔民作为书中的主要人物。
  如果你想真正了解一个地方的语言和习惯,表示赞成与否定的方式,制裁和禁令,最好的办法就是亲自到大街上走一遭。另外,在饭馆与咖啡馆听别人闲谈,也能了解这座城市的情况,人们在吃喝的时候总爱聊点什么,我常常记下每次我听到的谈话内容,以掌握这个地方的男人和女人,父母和孩子,老住户和外来户是如何进行交谈的。
  在这块你自己选定的地方,你可以用自己独特的视角,观察这里突然发生的事件。例如,在我创作小说《五百只蝎子》时,小说里那个名叫特波兹特兰的墨西哥小村庄,就是个能使我回忆起第一次到异国他乡飘泊的地方。我曾读过7本关于那个山庄的书,甚至在到达那个地方时还购买了一份小镇的地图。但当我实实在在地走在它的大街上时,我竟大吃一惊,这个地方根本没有森林。富有的人家拥有砖铺的地板,铬合金做的椅子和金属做的门。穷人家的地面则脏兮兮的,椅子是皮革制成的,门是由灯心草编织的。当地的工业是烧炭,所有的木材都被烧掉了。我一下子明白了,我书中那位主人公把妻子和工作丢在佐治亚,自己前往墨西哥,丢失了太多的东西:手工制作的家具,旧的橡树门,打磨得光亮的硬木地板。这些普普通通的家用都成为他朝思暮想的东西。我的故事与我所看到的景象相一致了。
  一旦有个地方能唤起你记忆中的声音、气味和景象,并被你选作小说故事的发生地;一旦你身处其中,并亲眼看到它现在是什么样子时,你最后要做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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