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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之无限暧昧-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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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悟心大师所说,这世上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因为人人都有佛性。越是大奸大恶之人,心里就越有一处净土,藏着自己最爱的人,藏着这辈子想要而得不到的生活。

打打杀杀半辈子的胡豺成了西京东城的爷,这一生注定只能站在风里雨里,要么倒下去,要么一直往下走累的倒下去。

他再也不可能简简单单幸福的活着。所以他绝对会让自己最宠最爱的小女儿简简单单幸福的活下去,远离腥风血雨,远离尔虞我诈。平静的上学,平静的谈恋爱,平静的结婚生子,平平静静过一辈子。

龙有逆鳞,胡萌萌就是胡豺的逆鳞,胆敢有人触碰者,死路一条。

这一天晚上,天刚擦黑,黑拳赛还没开始。拳场冷冷清清,昔日那个有十几根水泥柱子的房间里,胡豺和手下三位天王以及任老五商议事情。

四大天王是白山、黑水、清风、流云。黑水手筋脚筋被挑,彻底残了。白山是个粗犷勇猛的汉子,杀气凌人带着一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草莽气息。

清风是个懒洋洋不爱说话的年轻人。流云是个美女,身材很好,脸蛋很好,功夫也很好。

胡豺问:“李风这几天都在干什么?”

白山瞪着眼睛没说话,情报这方面的事向来跟他没关系。清风微微低着头,心不在焉的用脚搓着地。流云玩弄着自己的指甲。

任老五说:“每天跟一个女孩学唇语。吴煌养伤,小七一直守着。他们很低调,老佛爷的事完后,就一直没什么行动。”

“学唇语?”胡豺皱着眉头道:“看来那小子真聋了。不过这不像他的性格啊,他疯起来可比我牛多了。按理说有能力让老佛爷吃亏,不应该什么都不做整天学唇语啊。对了,她跟谁学的?”

任老五低着头,眼神藏着一丝狡诈,不动声色道:“应该是个普通人,我没去调查。”

胡豺点了点头道:“尽快去查查,现在大意不得。这小子曾经亲自跑到贾半仙那里写了个杀字,那老狐狸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咱们先按兵不动,等老佛爷和贾半仙帮我们试试水后,咱们再出手。”

就在这时,胡豺的电话响了,他阴沉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接通电话温柔道:“老婆,怎么了?”

他老婆慌张哭道:“萌萌出事了!放学我去接她,她不在学校,回来后却发现她的书包在家门口丢着,上面有血迹。”

胡豺身上杀气猛的散出,他瞪着眼睛,咬着牙齿,一只拳头握的喀嚓响。挂上电话一脚踹在清风小腹上。

清风整个人倒飞三四米,滚落在地上,咳嗽吐着酸水。

胡豺吼道:“是你负责保护萌萌,你的人呢?”

清风挣扎着站起来,没敢解释。掏出电话打给手下,电话关机。

胡豺骂道:“我草你妈的!萌萌少一根毫毛,你他妈的就要死!这点事情都办不好,老子要你们有什么用?”

他说着又要动手揍清风,流云忙拦着说:“胡爷,现在着急没用,先找到萌萌要紧。”

胡豺跳着脚喊道:“知道还他妈不赶快去找?都他妈去,动用所有关系,一定要找出这王八羔子,老子要拔他的皮。”

清风没生气,也没怕的意思,依旧如刚才那般懒洋洋的离开。仿佛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什么事都没放在心上。。。

第144章 强势到病态的女人

第144章 强势到病态的女人

四大天王里面胡豺最不喜欢的人就是清风。这人太嚣张,看似不爱说话,与世无争,做什么事都是心不在焉懒洋洋的。其实骨子里却往外冒着一股子高傲。

当然,他有这个高傲的资本!也许他没有白山那么能打,也许他不像流云那么有驾驭人的天份,但是很多事情他都能一眼看透本质,说话做事一针见血丝毫不拖泥带水。

这样一个人是个有大心机,大城府的人。

与他相比,胡豺更喜欢白山。这个人如其名雄壮如山的汉子里外都是一条筋,一旦交了心就能把命卖给你。他也更欣赏流云,一个女人能做到赏罚分明恩威并施把一大帮大老爷们训的服服帖帖可不简单。

甚至他更加看重投靠过来的任老五。

胡豺疯归疯,心里还是很精明的,否则也不可能走到今天。任老五和田三爷交情不浅,田三爷把赌场交给他,更说明了对他的信任。所以不管任老五嘴上说如何仇恨田三爷,心里也多半念着他。

胡豺心知肚明,可是依旧让任老五留在这委以重任。他活了半辈子,在道上拼拼杀杀,漂白后依旧尔虞我诈,形形色色的人见了多了。在他心里,这世上就无所谓背叛和忠诚,所谓的忠诚也只不过是受到的诱惑不够罢了。他能给任老五足够大的诱惑,也有信心让任老五彻底站在他这边。

任老五当年在江浙一带挂单,捅了那条过江龙才逃到西京,一夜之间转了南城三条街。胆色有,能力更不缺,是个好帮手。

果然,三天后,任老五站在胡豺身边交给他一份视频。手机录制的。

“胡爷,有人拍到萌萌被人绑架的视频。”

胡豺一把抢过手机,阴沉着脸打开里面的录像。镜头很远,差不多五十米,偷拍的人躲在车里。

萌萌哭着尖叫,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把她扔在破旧的长安车里,车牌上喷了油漆。车里隐隐约约还有一个人,戴着眼罩,是个独眼龙,靠在椅子上拿着一把匕首悠闲的削着指甲。

胡豺紧紧握着手机,面目狰狞,咬牙切齿一字一顿道:“小……七!是李风做的!”

任老五微微低着头,看不清表情,问道:“胡爷,画面很模糊,那人虽然带了眼罩,但是看不清长相。现在是非常时期,会不会是其他三位想借你的手,让你出头对付李风?”

胡豺深深吸一口气,闭着眼睛靠在椅子上,半响道:“不可能,祸不及家人。那三位知道这个规矩,况且他们怎么说也算和我有点交情,不敢撕破脸皮。一定是李风,也只有李风那疯子才会干出这种卑鄙无耻的事。”

任老五不动声色问道:“胡爷,那我们怎么办?”

胡豺猛地一拍桌子,吼道:“打!不管是不是他绑架了萌萌,李风都该死。反正早晚要打,他妈的那三个畏畏缩缩不敢放手,老子就拼了。喊上兄弟们,那一百多个亡命徒吃我的喝我的,也该出点力了。立刻出发,砸了聚龙酒店,我要李风后悔干出这件事。”

任老五建议道:“胡爷,李风自己身手不错,手下有孙雄一帮兄弟,挺有能耐。如果我们找上门去,恐怕会打草惊蛇啊,如果李风带着人逃走或者躲起来,麻烦就大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救萌萌。”

胡豺问:“你有什么办法?”

任老五说:“我有个办法能约李风出来,到时候您下好套子等他。只要抓到他,萌萌没事一定没事。”

聚龙酒店顶层总统套房里,隔着一张茶几,李风和肖娴坐在沙发上,一人手里一本宋词。

她挨篇读着,他盯着她的唇形对照着宋词。

肖娴今天穿着一身牛仔,脚上一双黑色休闲皮鞋。干脆利落,没有女孩子身上应有的花哨繁琐,全身上下透着一股子英姿飒爽。她正在读一首《一剪梅》,李清照的。

微微皱着眉头,声音里满是不屑: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肖娴哼了一声,显然对词里愁绪万千思夫成疾的婉约女子很不满。她淡淡道:“无病呻吟,女人做成这样,真够失败的。”

其实肖娴也很婉约,当然,只是外貌长相如水一般,行事作风却处处透着一股子泼辣彪悍。开悍马,鄙视玛莎拉蒂法拉利这类傲娇的跑车,认为那都是娘娘腔们的玩物。三十岁前妥妥的能戴上金色橄榄枝的肩章。不会功夫,却让军区大院里那些个纨绔公子哥见到她两腿哆嗦躲着走,甚至提起她都是谈虎色变。

如果做女人都应该像她这么强势,这首词里的女子还真就是失败到姥姥家了。

李风盯着书,没有抬头,淡淡道:“我倒是觉得这样的女人挺招人喜欢的。是不是失败先不说,总比女汉子更容易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肖娴撇着嘴,更加鄙夷,把书往茶几上一丢,说道:“放屁!别以为每个女人都需要男人保护。在我面前,你们这些臭男人一个个都是无能的可怜虫,蠢就不说了,整天浑浑噩噩做些作死的事反倒还怨天尤人就太贱了。说实话,如果不是小喜子整天夸你,我连看你一眼都嫌烦。”

李风耳朵聋了,他说完一句就低着头盯着书,分明是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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