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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律师-第6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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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诡异的逻辑,当然是出自李海的手笔,“财迷心窍”的神通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相当好用的。可惜,这次有些例外,这歌手男居然真有点艺术家的xing子,虽然对于脑的想法很是不解,不过在李海放开了手之后,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居然还是站着不动,笑道:“先生,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和这位美女是什么关系?”

李海眼睛一瞪,这回是真有点恼火了,有这么不识趣的人么!他站起身来,这一站不要紧,周围呼啦一下站起来七八个人,其还有几个,都是剃着光头戴着好粗的金链子,一脸横肉的大汉,脖子里都是纹身,一看就是混道上的那种。

歌手男笑了,笑得非常之得意:“先生,现在你可以好好回答我的问题了吗?”

李海也笑了,原来解决问题这么简单,他掏出电话,打给音箱,然后就知道了,这一片是哪个混混头目罩着的。一手拿着电话,李海用手指一点歌手男:“你们这片是小白毛罩着的?要不要让他给你打电话?”正说着,那些金链男其一个的手机就响了,他一接起来,就立马点头哈腰一脸谄媚,足足被骂了三分钟以后,才一脸尴尬地放下电话,扯了扯身旁歌手男的袖子,小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

于是世界就清静了。不仅是歌手男和金链壮汉们度消失,就连酒吧服务生,看待李海这一桌的眼神都有些变化,李海很恶意地想,待会他们会不会把自己买酒的钱都还回来,顺便送两个果盘和一瓶最好的酒?

坐回原位,林沐晨怪怪地看着李海,忽然叹了一口气:“李海,你还记得你刚开始给伍豪打工的时候,我劝过你什么吗?现在,才这么短的时间,你就真的变成伍豪那种人了,我不知道是该佩服你上位快出头早,还是该惋惜你越陷越深?”

朱莎却不看李海,呷了一口威士忌,神色比刚才还矜持端庄了一些,只有嘴角还挂着淡淡的笑容,不晓得在想什么。

李海无奈,林沐晨打从一开始,就一直在试图阻止他走黑道的道路,为此不惜苦口婆心威逼利诱。对于这份心意,李海是很感激的,不过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混黑道的。上千亿规模的基金会,这能用简单的黑道来概括么?

正不知该如何应付林沐晨,朱莎忽然把手的酒杯一扬,冲着李海道:“行啦,算你厉害,赶走了一个为我写歌的男人。那,你该怎么赔我?要不,你也上去给我唱一首歌,我就原谅你了。”

此言一出,最惊讶的倒不是李海,而是林沐晨,她看待朱莎的眼神,简直不能用惊讶来形容,而是惊骇了!因为这很明显,一个女人对男人说这样的话,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个女人是在给男人机会追求她!当然,作为当事人,朱莎是已经有点喝高了,而李海在她心目,早已占据了无人能比的位置,她根本就没意识到这话,这态度,到底有什么问题。

而李海呢,他也没意识到。他情人虽然多,正经谈恋爱追女孩子的经历却不怎么样,那几个情人都是在特殊情况下和他搞到一起的。他压根就没发现朱莎这状态意味着什么!而且他更加头痛的是,为朱莎唱歌?自己从小就是五音不全,学了神打和神通之后,也没有得到这方面的技能点,要怎么唱歌?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

正在犹豫着,朱莎带着诡异的微笑,把一张犹如女神般美艳的脸,凑到他的面前,吐着淡淡的酒气和香气,小声道:“你要是唱得好听,莎莎姐奖励你哦!”第五百七十二章完

【作者题外话】:还有一章稍后!草稿修改起来挺头痛的

第五百七十三章 一去不复回

第五百七十三章

后来,李海在和朱莎回忆到这一刻的时候,尽管俩人的表述不尽相同,但相同的一点是,俩人都承认,“如果”林沐晨在那一刻,没等李海答应,就直接伸手拖了朱莎走人,离开那家酒吧——那么,以后俩人之间的关系,很可能就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

可惜,“如果”之所以引人入胜,其魅力正在于没有发生,仅仅停留在“如果”这个阶段,这样才能让人们把最美好的想象,全都送给“如果”,把它变得越来越引人入胜——在林沐晨还在犹豫要不要出手的时候,李海已经一手拉着朱莎,走到了那小小的舞台上。

朱莎酒意有点上头了,被李海拉着,虽然有些莫名其妙的,脑子里却转不出一个明确的想法来,只是傻傻地任凭他拉着自己的手,带到舞台上,在最高的一张高脚椅上坐下。

识相的灯光师马上打了一束追光过来,照在朱莎的身上。无数低声惊呼和吸气声,从酒吧的各个角落里响起,此刻朱莎的美貌令人震惊!她本来就是美艳过人,只是平素的严肃和矜持,让她更多的是拒人千里的高贵冷艳,而此刻,带着迷茫的笑容,娴静安详的醉态,坐在高脚椅上的朱莎就像个藏“六夜言情”更新…最快;全|字手打在云雾的女神露出了真容一样,令人炫目!

就连李海,仰望着朱莎的脸,也为之失神,这是他无数次在课堂上仰望着的美丽面庞啊!有这张面孔在,枯燥的法理学也变得有趣起来,阴森的刑法学也变得阳光起来,就连最令人云里雾里的知识产权法,也变得可亲多了。而现在,他却单独面对着这张美丽的面庞,准备对她唱歌!

幸好,灯光是集在朱莎的身上,全场的焦点,也都在朱莎身上。再加上神力护着神魂,清心咒也用上了,李海才能面对着朱莎的注视,保持声音稳定:“我五音不全,我不会作曲。但既然你想听,莎莎姐——我就唱。”

“经过了许多事,你是不是有点累——”一开腔就走调,又没有乐队的伴奏,以至于大多数人都茫然相对,根本没听出来唱的是什么,还以为是李海的原创呢!过了一会,才有人想起,原来是一首老歌,跟往事干杯。

“什么!你说他唱得是跟往事干杯?别逗了,哪有走调走得这么离谱的!哈哈哈~呃”当即就有人大声嘲笑,不过刚笑出声,就被旁边的伙伴一把捂住了嘴巴,紧张兮兮地警告:“你疯了,不看看人家是什么人!刚刚那些都是这一片最狠的混混,结果人就打了一个电话,那些混混直接就退散了,连一句撑场面的狠话都不敢撂!可见这唱歌的小伙子有多凶多狠了!你敢多事,小心没命看到明天的天亮!”

性命攸关的信息,总是传播得最快的,酒吧里顿时寂静无声,所有人都一脸虔诚地端坐着,静静聆听那地狱魔音一般的歌声。唯有林沐晨,不得不捂上耳朵,腹诽不已:“早知道就快点伸手拉住他们了!不会唱就别唱嘛,老实承认就是了,上去这种唱法,这不是丢人,是杀人啊!”

尽管这样腹诽,林沐晨却始终不曾起身,去试图把李海和朱莎拉回来。只因在那聚光灯下,朱莎宁静的神态,专注的眼神,是林沐晨从没见过的一个朱莎,她记忆,朱莎还不曾这样去看一个男人!她知道,朱莎在大学时代,曾经因为爱上一位男老师而受伤,但即便是那个时候,提到那位男老师的时候,林沐晨也没有看到朱莎流露出这样的表情。

她看李海的方式,就好像是——就好像是——林沐晨搜肠刮肚了好久,也没想出合适的词语来。她只是觉得心慌慌的,感觉好像要出什么大事!

朱莎确实是醉了。现在不用人说,她也知道,自己真的是醉了。脑子里糊里糊涂的,原本一直控制着她的钢铁神经,松弛了;原本一直指导着她行动的逻辑思维,没有了;原本一直束缚着她的道德准则,也不见了。她眼里,心里,都只有这个男人,这个年轻的男人,长得这么好看,一举一动都这么舒服,更重要的是,他早就在她的梦里,她的心里——那虽然是不可告人的噩梦,但也是令人沉醉不醒的美梦!

李海正唱到一半,唱到“朋友,就让那往事一切成流水”。他唱得挺高兴,看来自己的唱功没有想象那么糟糕么,都没人出来抗议啊,就连朱莎都听得这么专注这么入神,尤其是她的眼睛,迷茫带着雾气,让那平日锐利沉静的眼神,变得好似一汪深潭一样,令人心醉。

于是他唱得更嗨了!其实李海的节奏感没问题,要不然他上次元旦汇演的时候,和纪薇薇合唱“我爸刚弄死它”,也不会唱得全场都那么嗨。问题那首歌,尤其是男声的部分,基本就没有什么调子,都是说唱好不好!说唱这玩意就讲究个节奏,语调抑扬顿挫,和音准真没多少关系,所以他还能hold得住。这回不一样,之所以没人出来喝倒彩扔臭鸡蛋,纯粹是因为都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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