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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作者:(汉)班固-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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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目者,故有目疴。火色赤,故有赤眚赤祥。凡视伤者
病火气,火气伤则水沴之。其极疾者,顺之,其福曰寿。刘歆视传曰有羽虫之孽,
鸡祸。说以为于天文南方喙为鸟星,故为羽虫;祸亦从羽,故为鸡;鸡于《易》自
在“巽”。说非是。庶征之恒奥,刘向以为《春秋》亡冰也。小奥不书,无冰然后
书,举其大者也。京房《易传》曰:“禄不遂行兹谓欺,厥咎奥,雨雪四至而温。
臣安禄乐逸兹谓乱,奥而生虫。知罪不诛兹谓舒,其奥,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
重过不诛,兹谓亡征,其咎当寒而奥六日也。”
    桓公十五年“春,亡冰”。刘向以为周春,今冬也。先是,连兵邻国,三战而
再败也,内失百姓,外失诸侯,不敢行诛罚,郑伯突篡兄而立,公与相亲,长养同
类,不明善恶之罚也。董仲舒以为象夫人不正,阴失节也。
    成公元年“二月,无冰”。董仲舒以为方有宣公之丧,君臣无悲哀之心,而炕
阳,作丘甲。刘向以为时公幼弱,政舒缓也。
    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刘向以为先是公作三军,有侵陵用武之意,于是
邻国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余年,因之以饥馑,百姓怨望,臣下心离,公惧而
弛缓,不敢行诛罚,楚有夷狄行,公有从楚心,不明善恶之应。董仲舒指略同。一
曰,水旱之灾,寒暑之变,天下皆同,故曰“无冰”,天下异也。桓公杀兄弑君,
外成宋乱,与郑易邑,背畔周室。成公时,楚横行中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晋
败天子之师之贸戎,天子皆不能讨。襄公时,天下诸侯之大夫皆执国权,君不能制。
渐将日甚,善恶不明,诛罚不行,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亡寒岁,秦灭亡奥
年。
    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先是,比年遣大将军卫青、霍去病攻祁连,绝大幕,
穷追单于,斩首十余万级,还,大行庆赏。乃闵海内勤劳,是岁遣博士褚大等六人
持节巡行天下,存赐鳏寡,假与乏困,举遗逸独行君子诣行在所。郡国有以为便宜
者,上丞相、御史以闻。天下咸喜。
    昭帝始元二年冬,亡冰。是时上年九岁,大将军霍光秉政,始行宽缓,欲以说
下。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刘歆以为草妖也。刘向以为今十月,
周十二月。于《易》,五为天位,君位,九月阴气至,五通于天位,其卦为“剥”,
剥落万物,始大杀矣,明阴从阳命,臣受君令而后杀也。今十月陨霜而不能杀草,
此君诛不行,舒缓之应也。是时,公子遂颛权,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后,
将皆为乱矣。文公不寤,其后遂杀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传》
曰:“臣有缓兹谓不顺,厥异霜不杀也。”
    《书序》曰:“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穀共生。”传曰:“俱生乎朝,七日而
大拱。伊陟戒以修德,而木枯。”刘向以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尽凉阴之哀,
天下应之,既获显荣,怠于政事,国将危亡,故桑穀之异见。桑犹丧也,穀犹生也,
杀生之秉失而在下,近草妖也。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长,小人将暴在大臣之位,危
亡国家,象朝将为虚之应也。
    《书序》又曰:“高宗祭成汤,有蜚雉登鼎耳而雊。”祖己曰:“惟先假王,
正厥事。”刘向以为雉雊鸣者雄也,以赤色为主。于《易》,“离”为雉,雉,南
方,近赤祥也。刘歆以为羽虫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庙之器,主器奉宗
庙者长子也。野鸟自外来,入为宗庙器主,是继嗣将易也。一曰,鼎三足,三公象,
而以耳行。野鸟居鼎耳,小人将居公位,败宗庙这祀。野木生朝,野鸟入庙,败亡
之异也。武丁恐骇,谋于忠贤,修德而正事,内举傅说,授以国政,外伐鬼方,以
安诸夏,故能攘木、鸟之妖,致百年之寿,所谓“六沴作见,若是共御,五福乃降,
用章于下”者也。一曰,金沴木曰木不曲直。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实”。刘向以为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当剥
落,今反华实,近草妖也。先华而后实,不书华,举重者也。阴成阳事,象臣颛君
作威福。一日,冬当杀,反生,象骄臣当诛,不行其罚也。故冬华者,象臣邪谋有
端而不成,至于实,则成矣。是时僖公死,公子遂颛权,文公不寤,后有子赤之变。
一曰,君舒缓甚,奥气不臧,则华实复生。董仲舒以为李梅实,臣下强也。记曰:
“不当华而华,易大夫;不当实而实,易相室。”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刘
歆以为庶征皆以虫为孽,思心蠃虫孽也。李梅实,属草妖。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华,枣实。昭帝时,上林苑中大柳树断仆地,一朝起立,
生枝叶,有虫食其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又,昌邑王国社有枯树复生枝
叶。眭孟以为,木阴类,下民象,当有故废之家公孙氏从民间受命为天子者。昭帝
富于春秋,霍光秉政,以孟妖言,诛之。后昭帝崩,无子,征昌邑王贺嗣位,狂乱
失道,光废之,更立昭帝兄卫太子之孙,是为宣帝。宣帝本名病已。京房《易传》
曰:“枯杨生CB4C,枯木复生,人君亡子。”
    元帝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济南东平陵王伯墓门梓柱卒生枝叶,上出屋。刘向
以为王氏贵盛,将代汉家之象也。后王莽篡位,自说之曰:“初元四年,莽生之岁
也,当汉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兴于高祖考之门。门为开通,梓犹子也,言王氏
当有贤子开通祖统,起于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建昭五年,兗州刺史浩赏禁民私所自立社。山阳橐茅乡社有大槐树,吏伐断之,
其夜树复立其故处。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邮樗树生支如人头,眉、目、须皆
具亡发、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阳乡柱仆地,生支如人形,身青黄色,
面白,头有须发,稍长大,凡长六寸一分。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
则有木生为人状。”
    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树僵地,围丈六尺,长十丈七尺。民断其本,长九尺余,
皆枯。三月,树卒自立故处。京房《易传》曰:“弃正作淫,厥妖木断自属。妃后
有颛,木仆反立,断枯复生。天辟恶之。”
    光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D469结,大如弹丸。平帝元始三年正月,
天雨草,状如永光时,京房《易传》曰:“君吝于禄,信衰贤去,厥妖天雨草。”
    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雊鹆来巢”。刘歆以为,羽虫之孽‘其色黑,又黑祥也,
视不明、听不聪之罚也。刘向以为,有蜚有蜮不言来者,气所生,所谓眚也;雊鹆
言来者,气所致,所谓祥也。雊鹆,夷狄穴藏之禽,来至中国,不穴而巢,阴居阳
位,象季氏将逐昭公,去宫室而居外野也。雊鹆白羽,旱之祥也;穴居而好水,黑
色,为主急之应也。天戒若曰,既失众,不可急暴;急暴,阴将持节阳以逐尔,去
宫室而居外野矣。昭不寤,而举兵围季氏,为季氏所败,出奔于齐,遂死于外野。
董仲舒指略同。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泗水中,死者
数千。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时楚王戊暴逆无道,刑辱申公,与吴王谋反。乌群斗
者,师战之象也。白颈者小,明小者败也。堕于水者,将死水地。王戊不寤,遂举
兵应吴,与汉大战,兵败而走,至于丹徒,为越人所斩,堕死于水之效也。京房
《易传》曰:“逆亲亲,厥妖白黑乌斗于国。”
    昭帝元凤元年,有乌与鹊斗燕王宫中池上,乌堕池死,近黑祥也。时燕王旦谋
为乱,遂不改寤,伏辜而死。楚、燕皆骨肉籓臣,以骄怨而谋逆,俱有乌鹊斗死之
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一乌鹊斗于宫中而黑者死,楚以万数斗于野
外而白者死,象燕阴谋未发,独王自杀于宫,故一乌水色者死,楚炕阳举兵,军师
大败于野,故众乌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传》曰:“专征劫杀,厥
妖乌鹊斗。”
    昭帝时有鹈鹕或曰秃鹙,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杀之。刘向以为,水鸟色青,
青祥也,时,王驰骋无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故青祥见也。野鸟
入处,宫室将空。王不悟,卒以亡。京房《易传》曰:“辟退有德,厥咎狂,厥妖
水鸟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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