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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林 创刊30周年外国小说巡展(下)-第1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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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花的混凝土宅第。
  这一切就是迈阿密,一座水城,高速城,热带花卉城,风光旖旎之城。我定期离开我的新奥尔良家乡,最常造访的地方就是迈阿密。在它人口稠密的大街区里,居住着许多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男男女女。在这里你可以听到意第绪语、希伯来语、西班牙语、海地的方言土语、拉丁美洲的方言土语,以及这个国家最南方和最北方的方言。然而,在迈阿密表面繁荣的背后,却存在着威胁、绝望和贪婪;这里有大都会的那种深沉而平稳的脉动——那种折磨人的能量释放和永无休止的冒险。
  迈阿密永远没有黑暗的时候,它永远静不下来。
  对本吸血鬼来说,迈阿密是一座极好的城市;它总会把某个凡人杀手交给我,虽然总是某个古怪、邪恶的家伙。我只需消耗他的记忆库,吮吸他的血,他就会向我坦白交待一打谋杀罪。
  可是今夜我要追捕的却是大猎物,是熬过“大斋节”复活节前为期40天的斋戒及忏悔,以纪念耶稣在荒野禁食。的饥饿之后,姗姗来迟的复活节盛宴。这次我要追捕的是人类中一名出色的“常胜将军”,他可恶的犯罪伎俩在凡间执法机构的电脑档案里存有数十页之多的记录。他是个隐姓埋名的神奇人物,满怀敬畏的报界给他起了个闪光的绰号:“后街扼杀者”。
  我渴望猎捕这样的杀手!
  我真庆幸这样有名的杀手现身在我最喜欢的城市。幸好他在那些后街6次作案所杀害的,都是些大批涌到这个温暖宜人地方度过晚年的病弱老人。嘿,我本想横跨大陆去收拾他,没想到他却在这儿等着我哩。足有20位犯罪学家详细编纂他的犯罪史(全都被我通过新奥尔良家中的电脑轻易弄到手)。不仅如此,我还在里面偷偷补充了几条关键的资料:他的姓名和凡间住址,对像我这样有读心术的不朽者来说,这是雕虫小技。我通过他做的血腥梦魇找到他。而今夜,我就要愉快地以一记阴险无情的拥吻结束他辉煌的犯罪生涯,无需作任何道德上的解释。
  呵,迈阿密,你是上演这出耶稣受难小品剧的最佳地点。
  我总是顺着回新奥尔良的原路来到迈阿密。目前我是在野蛮人花园的繁华角落里狩猎的惟一吸血鬼;正如你所见到的,其他的饮血者早就抛弃了这个是非之地,只因为它们互相不能容忍,而我也不能忍受它们。


  这样更好,把迈阿密交给我一个“人”看管。
  坐落在海洋大道的公园中心饭店是一所小巧玲珑的漂亮旅馆,我现在就站在我的套房窗前,不时顺风耳扫描周围的客房,监听那些有钱的游客享受这份难得的与世隔绝——距离繁华大街仅咫尺之遥的清静与隐蔽;它是我此时的香榭丽舍大街,我的维内托大道。
  我已经将狙杀的对象准备好,从他间歇和片断的梦幻世界进入实际的谋杀领域。哦,该更衣去迎击我梦寐以求的对象了。
肉体窃贼(5)
从乱七八糟一大堆新打开的纸箱、手提箱和皮箱中间(我通常是这样),我挑选了一身天鹅绒的灰色套装。我一直爱穿这套服装,尤其是它的布料很厚,略带光泽。我得承认,在这么热的夜晚穿它不太合适。不过,我感觉冷热的方式与人类不同。那件上衣很瘦,有窄窄的翻领,颇像紧腰的骑装上衣,说得更准确些,像那种古雅的老式男上衣双排扣,前后摆长至膝部。。我们不朽者永远喜欢穿老式的服装,那使我们回想起我们人类生涯。有时,你仅凭一个吸血鬼的服装,就能判定他的真实年龄。
  对我而言,着装还有个质地的问题。18世纪的衣料光彩照人!我受不了衣服没有一点光泽。而这件漂亮的上衣配上简朴的紧身丝绒裤就十分适合我。至于那件白丝绸衬衫,料子软得可以把它在手里攥成一个球。对我这坚不可摧却又非常敏感的皮肤,除此之外还需要穿别的什么贴身内衣吗?接下来是我的靴子。嘿,它们是我近来穿过的漂亮鞋子之一;因为极少接触大地,所以鞋底完好如初。
  我通常把浓密发亮的金发披散成齐肩的发浪。在凡人眼里,我看上去像什么呢?我真的不知道。我总是戴副墨镜遮住我的碧眼,惟恐眼波会随时勾去众人魂魄(真让我烦恼)。在我那双纤细雪白,容易泄露秘密的明亮指甲上,我通常戴着柔软的灰色皮革手套。
  哦,给我的皮肤来一点油性的棕褐色伪装。我把这种溶剂均匀地涂在颧骨、脖子和胸膛等暴露在外的部位。
  我在镜子前端详着这件“成品”,它充满着不可抵御的魅力。怪不得在我短暂的摇滚歌手生涯中,引起过这么大的轰动。作为吸血鬼,我也一直所向披靡,大获成功。谢天谢地,我在空中漫游时并没有变成隐身者;作为一个云端之上漂泊的流浪者,我轻飘得犹如风中尘埃。每当我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想哭。
  捕捉大猎物总是把我带回现实。跟踪他,守候他,在他即将杀害下一个目标的紧急关头抓住他,然后像他一样,一点点令他痛苦地打击他的罪恶,同时透过他那龌龊灵魂的镜头,窥见他以前所有的牺牲品……
  请你不要误解,我这么做不是出自什么高尚的动机。我并不相信把凡间弱者救出魔掌真能拯救我的灵魂;我杀的人太多了——除非你相信义行的威力无穷;可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相信它。我只知道我相信一点;一桩谋杀的罪恶无穷;而我的罪恶感就像我的美貌一样永恒。我不能得到宽恕,因为没人能饶恕我的所作作为。
  尽管如此,我还是乐于把无辜的人从他们不幸的命运中解救出来。我还喜欢收编我的凶手,因为他们是我的兄弟,我们是同类。况且,他们为什么不该死在我的怀抱里、而偏要交给某个宽大为怀、从不伤害任何人的可怜凡人呢?我有我的游戏规则,我按照我制订的规则游戏。我还暗下决心,这次我不会横尸遍野,我会努力照别人一贯命令我的那样行事。不过……我还是喜欢把死尸丢给当局去处理。我喜欢在回到新奥尔良之后打开电脑,阅读验尸报告的全文。
  突然,一辆警车缓缓从楼下驶过,打断了我的思绪。里面的警察正在谈论我的杀手,说他很快就要再次行凶,说他的星座已经各就各位,月亮也已升到合适的高度。攻击很可能一如既往,将要发生在海滨的一条小街上。问题在于:他是谁?怎样制止他?
  7点钟了。数字钟上的荧光符号显示7点,我自然也知道时间。我闭上双眼,把头稍微歪向一侧,仿佛在酝酿情绪,准备全面施展我特别讨厌的魔力。首先是我的听力再次加强,就像扳动了一部现代科学仪器的开关。顿时,世间的嗡嗡嘈杂变成地狱般的大合唱,充满着嘎嘎大笑和嚎啕大哭,充斥着谎言、痛苦的呻吟和胡乱的哀求。我捂住耳朵,仿佛这样就能制止这一切。最后,我关闭了这个功能。
  渐渐地,我又看见人们的头脑中冒出无数模糊和重叠的思维意象,就像亿万只鸟儿摇曳着翅膀飞上天空。快给我那个杀手,把他的形象给我!
  他出现了,在一间阴暗的小屋里,和我这间大相径庭,但距离这里只有两个街区。他刚从床上爬起来,廉价的衣衫皱巴巴的,粗糙的脸孔流着油汗,伸出一只神经质的粗手去掏衬衣口袋里的香烟,然后又把它垂下——忘了把烟放在哪儿了。他是个胖子,脸上的五官没有棱角,目光充满呆呆的忧郁,或是淡淡的懊悔。
  他并没想到穿得体面点去赴他渴望已久的“宴席”。现在他刚醒来,不堪噩梦重负的心脏狂跳不已,使他几乎垮掉。他使劲晃动全身,油腻腻的头发遮住倾斜的前额,两眼活像两粒黑玻璃球。
  我在房间的阴影里静静地站着,继续跟踪此人。只见他走下通向后门的楼梯,走出房子,来到柯林斯林阴道绚丽的灯光下,路过布满尘灰的商店橱窗和凹陷的广告牌,向前走去,朝着他渴求的那个未经挑选却又在所难免的目标走去。
  
喋血快车(1)
1
  英国外省的这个小火车站沐浴在秋日的阳光之中。用不同材料合成的崭新的超高速列车轨道反射出略带乌黑色的橙色的阳光。躲在变红的树叶下面的几只小鸟儿的身影依稀可见。除了从那条把这个远郊区与首都伦敦连接起来的国道上传来的隆隆声以外,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乔治·古尔东急匆匆地朝自动售票处走去,把足够的硬币塞进投币孔里。他身上几乎没有现金了,但他不能使用他的蓝卡。当他拿到那张埃勒斯布里到伦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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