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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书评100年精选-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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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动机;向我们叙述那个肮脏、动荡、因为酗酒和主宰一切的教权而变得有毒的“世界”给他带来的影响。他是一个富于情感的盖尔特人,一个自我中心的天才,他最大的乐趣和消遣便是自我剖析,一生最重要的事便是在笔记本上像照相一样准确、像鲍斯威尔一样忠实地记下遇到的事、听见的话。更重要的是,他决心以一种新的方式来讲述这一切,不是像以往那样平铺直叙地叙述,按部就班地安排思想、事实、事件、语言文字是受过教育并有一定修养的人都能看明白的,而是对古典的散文和流行的俗语进行戏拟,对圣经文学故意曲解、语言上采用有节奏的散文,并故意不连贯,所用的象征玄妙莫测、隐密难辨,只有在这方面受过启蒙或是知识极为广博的人才能理解了。简而言之,乔伊斯先生是通过用一切英语语言,或者说是用魔术师才能想出来的骗术和幻象来讲述。

  在对《尤利西斯》作一简要分析,并对它的建构和内容作出评论之前,我想对它作一番鉴定。《尤利西斯》是20世纪文学中小说的最大贡献,它必定会使作者不朽,正如《巨人传》使拉伯雷、《卡拉玛佐夫兄弟》使陀思妥耶夫斯基万古流芳一样。当今用英语写作的人很可能没有人比得上乔伊斯先生,甚至即使有人想与他竞争,也缺少这个能力。伴随着这个声明,我们立即补充说,即使当整个世界的人都达成协议:一般的人——不论有无教养,不论是文明人还是野蛮人,信仰者还是异端——都一致同意不用的下流、粗俗、恶毒、堕落的词及短语时乔伊斯先生仍然觉得都可以用。他的回答是:“我的种族,我的国家,我的生活造就了我——我必须表达出我的本来面目。”

  乔伊斯先生的每一个思想,他所经历的一切,遇到的所有人,甚至可以说在神圣的或是渎神的文学中读到的全部东西都可以在《尤利西斯》的含混与坦率中找到。这并非不可能。如果个性便是人们全部经历、思想感情、顾忌和释然、获得与继承等等的总和,那么可以说《尤利西斯》比现有的任何一本书都更完美地揭示了一个人的个性。卢梭的《忏悔录》、爱弥儿的《日记》、彼什科尔泽夫的《箴言》以及卡斯诺娃的《回忆录》和它相比,只是超一流之下的一流读物。

  乔伊斯先生是作家在疯人院以外碰到的让自己笔触随意流泻,忠实地再现零乱的或是有目的的思想的第一人。他的文学创作似乎证实了弗洛伊德的某些观点。大多数作家——几乎是全部,都将自己有意识有目的的思想录于纸上。乔伊斯则将自己无意识的思想写下来而不让它受制于有意的思想,即使是也只是为了受到赞同和鼓励、甚至是表扬。他同意弗洛伊德的观点,认为无意识代表的是真实的、处于本性中的人,而意识代表的则是制造出来的墨守陈规、精于世故的人,是格伦迪太太的奴隶、教堂谄媚者、社会和国家驯服的木偶。当一位语言大师锐身自任,像乔伊斯先生刻画利奥波尔德·布卢姆一样,去揭示某个道德上的魔鬼,性反常和性倒错者,背叛种族和宗教的人,以及没有文化背景、没有自尊、不能从经验中学习、从前车之辙中获得借鉴的人的无意识世界,同时忠实地再现他的思想,不论其是否有目的或是漫无目标或是偏执于某一事物时,这位大师无疑很清楚地知道他在做什么,知道无意识的可怕的内容对99%的人都是无法接受的,知道这些恶心的产物被抛到那些人眼前时他们是如何的愤怒。但这和我关注的问题无关,也就是说,我只关心作品写得好不好,是不是件艺术品,对这个问题只有唯一肯定的答案。

  乔伊斯先生对有组织的宗教、传统的道德以及文学风格与形式没多少尊敬。他的字典里没有“服从”这个概念,不论对上帝还是对人,他都不屈服。

  这样的人格通过第一手资料不加任何掩饰地揭示出来,很有意思,也很重要。

  因此我们从通往这类人格的大道穿过了疯人院,因为只有在那里乔伊斯先生的人格才得以毫无保留地显现。为了防止有人把我的话当成攻击乔伊斯先生精神不正常的遁词,我必须立即声明:他是我所知道的精神最正常的天才之一。

  最后,我斗胆作一预言:100个人中没有10个人能读完《尤利西斯》,在能读完的10个人中,又有5个人是将它当作艺术上的力作来读的。除了作者之外,我很可能是唯一将这部作品从头到尾谈过两遍的人。我从它学到的心理学精神病学的知识比我在精神病研究所呆10年学到的还要多。《尤利西斯》当然还有其它的有益的解读方式,但绝不会太多。

  斯蒂汾·代达勒斯像帕里斯一样的平静(如果这位现代的弥诺斯有机会去洗这种致命的温水浴的话),他会对此后10年内称颂《尤利西斯》的研究置若罔闻。但他和陀斯妥耶夫斯基——当然超过马拉美——一样,肯定要受到称颂。

  (约·科林斯,1922年5月28日)  


 无望的旁遮普——《印度之行》,爱德华·摩根·福斯特着
  有些小说家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地获得了公众的仰慕,而爱德华·摩根·福斯特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他的身边早已聚集了不少群信徒(其中有罗奥纳多·伍尔夫、哈米什·迈尔斯和丽贝卡·韦斯特),这群人如此不懈地赞扬他的文学成就,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来解释这种热情,这么做一定会让人觉得难以接受。读一遍《印度之行》,这个问题便会迎刃而解,福斯特无疑是当代英国最出色的小说家之一,《印度之行》则是当代最伤感、最尖锐、方案最优美同时又颇具讽刺意味的小说之一。既然己说了这么多,我就情不自禁要再说下去,因为福斯特的才能是无与伦比的。在某些方面,它就像鱼子酱,不过倒不是因为人们一定要培养自己的口味去喜欢它。很难想象有哪一种口味的人在读过《印度之行》后不感到满意,当然那些是退休后居住在唐布里奇和亲友家里的性情粗暴、患着痛风病的盎格鲁印度人除外。

  《印度之行》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种控诉,同时也是一次展示。但是作者在处理这层意义时运用了极其错综复杂的手法,以致于一般读者根本没有意识到在对两种人性——实际上是两个世界——无情碰撞的细致研究的深处,隐藏着郁积着的强烈情感。作者像展开一幅精心织成的印度地毯一样,把客观事件的方方面面展现在读者面前,使读者早在情势无法避免义无法收拾之前就感受到极度的担心和绝望。有一些词能很好地形容此书,其中有这两个同“微妙”和“敏锐”。不过这种展示有着特有的冷静、清晰,面面俱到,又充满无法索解的暗示,仅仅用这两个词来描述是远远不够确切的。当读者对该书的深层含义有了最细致深入的理解时,福斯特也在不知不觉中塑造出了一个人物。

  在《印度之行》一书中,这样一个过程是非常艰难的,因为这本结构细致的小说塑造的人物大部分是印度人。人们很清楚,印度人充满了神秘色彩,他们的生活只有他们自己才了解。福斯特了解这一点,也尽可能地将其在书中表现出来。他也了解印度人的思想,书中的句子像箭一样一次次穿透这些人物的思想,足以引起读者的不安,直到读者不禁奇怪,印度人是不是像他们看上去那么复杂。不过根据最后分析的结果,答案是肯定的。印度依旧是印度,没有任何英国平民或军队有希望改变这个庞大、懒散的梦中巨人那古老的存在方式。尽管印度已陷入分崩离析和宗派混战,充斥着互相敌对的宗教派别和社会阶层,尽管英国人已在此统治了上百年时间,印度仍然是原先那个沉闷阴郁的国家。福斯特在书中说得很清楚,并不仅仅因为德里的孔雀王朝使印度陷入分裂,人先天的不同也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这里又重复了吉卜林那句陈旧的名言“东方是东方,西方是西方”。不过,如果我们认为《印度之行》是一本通常写印度的小说,书中不过表现了英雄般的爱国主义激情,那我们就完全误解作者了。福斯特很清楚,是非善恶并不是很容易区分的。事实上,也许双方都有道理但也都有错误。他的目的是表现印度以及旁遮普邦的现代生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以出色的果敢手法描绘了一组印度人、英国军官和英国妇女的群像。可以看出,作者在如何把本书中各种强烈的冲动连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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