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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5年第3期-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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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研究和修炼袁家果皮包子的制作手艺和木东番薯的种植技术。为了不使袁家果皮包子外传,他甚至娶了一个哑巴老婆。他的手艺可能已经超越他的祖上,在解放路开了一家果皮包子店,生意非常之好,连我父亲和我都经常去吃。但是由于其保守的作风和经营模式,他们的店并没有像全国其他名小吃老字号店那样发扬光大,而一直是一个中小规模的老店。还有一点比较遗憾,他是一个文盲,因此不可能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他们的果皮包子。比这更遗憾的是,他的独子袁立志并没有继承袁家果皮包子。由于长期操劳(既要负责木东番薯的种植又要每天做大量的果皮包子而且还要经营管理店铺)以及精神上的压力和绝望,袁山苍老得十分厉害,看上去要比他的实际年纪大许多。人们难得看到他的笑容,即使是包子店的常客(顾客一般是他老婆招呼,他很少与顾客说话)。唯一例外的是,我家的人来到他的包子店的时候,他会亲自出来招待并且以真诚的笑容相迎,这也许是出于他对陈家果皮包子的尊敬,而对于我,他每次总是让我随便吃,然后在旁边问我,喜欢果皮包子吗?我就使劲点头,说,嗯。这个时候,他就会特别欣慰地说,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我为什么要好端端的跑去对一个几乎不大熟悉的女生说我不喜欢你 
   
  说来奇怪,我和袁立志是小学一年级的同班同学,奇怪的是,一直到初三我们一直都是同班同学,期间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换班,可我们就是没有被分开,我和张建华(老张)分开了,我和周勇分开了,我和王只来分开了,我和杜济分开了,可是就是我和袁立志一直是同班,这简直是奇迹,我们做了九年的同班同学。其实,这也没什么好说的,我袁立志虽然做了九年的同班同学,而且一开始关系也挺不错,但是大概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们就仅仅是关系很一般的同学,既没有敌意也不是好朋友,我和那些已经不同班的同学一起玩,和袁立志到后来几乎形同陌路。到初中的时候,我应该说有点害怕他,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是小有名气的流氓头目了。 
  不得不承认的是:袁立志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典型帅哥,简直就是天生的明星料,当然在小时候,他的帅表现为可爱,他的那种可爱令所有的老师都无法拒绝,虽然学习成绩很一般,但是他得到了王子般的待遇,我相信嫉妒他的男生很多。应该说他的家境在那时候算中上等,但是和他一起玩的都是家里特别有钱的富翁级同学,一开始我也在其中,袁立志带我到那些富翁级的同学家里去,偷偷抽洋烟喝咖啡喝洋酒。但是很快我感到了人格上的歧视,有一次我们玩什么游戏的时候他们居然要求我把他们撒尿用的痰盂扣到头上,我当然不干,于是退出了那个圈子。袁立志则在其中忍辱负重乐此不疲,并带领更多家境一般的同学混入,从而慢慢确立了他在那些孩子中的领袖地位。 
  长大之后,袁立志英俊可爱的相貌(现在想起来他颇像莱昂纳多)加上深沉忧郁的气质使他的爱情蜂拥而至爱如潮水,像一匹新西兰种马在漂亮女生中受追逐,暗恋他的女生排起了长队,其间可能还夹杂有男生。我那个时候正在迷恋侦探术,虽然对他的爱情生活并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当我经常跟踪某些漂亮女生跟着跟着就跟到他家时,还是按捺不住好奇,搞到了一封他写给朋友的信。当我看完那封信之后,大笑不已,太令我惊讶了,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喜欢的一个女生,居然是一个在我看来很不起眼而且胖墩墩、个子还挺大的某某某,放着这么多漂亮女生不喜欢,非要喜欢那个,而且从信里看,好像那个女生对他还挺拒绝的。我把信给周勇看后烧掉,我和周勇当时都感到心情愉悦,还一起喝酒来着。之后我和周勇又去搞了一封他的那个朋友写给他的信,看完以后,我们差点笑死过去,原来,他的那个朋友也喜欢那个不起眼的女生,并且在信中慷慨激昂说什么兄弟情深,你是大哥,那个女的就让给你之类的屁话。 
  有一天放学后,我和周勇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袁立志和他的几个人拦住。我心中一阵紧张。袁立志说,乌青,我有事跟你谈。接着对周勇说,没你事儿,你回去吧。我尽量保持镇定,说,什么事儿啊?袁立志说我们找个地方谈。我对周勇说,你先回吧。袁立志他们把我带到了一个小巷子,我暗暗观察路况,心中盘算着打起来后如何逃跑。我靠在墙上,帅哥袁立志站在我的面前,他掏出一包烟,用嘴叼出一根,然后把烟伸到我的面前,问我,要吗?我说,不要,我心里接着说一句,那都上面有你的唾沫。然后他并没有马上说话,而是深深的抽了一口烟又抽了一口烟,弄得我真想骂他:有屁快放,你丫玩什么深沉。我作了一个不耐烦的动作,把右手食指放在鼻子底下擦了一下,我甚至看出他的手下都有点不耐烦了。袁立志终于开始说话了,他说,乌青,我们也算是九年的同班同学,我们两家交情也很好,我不想为难你,可是现在这件事儿……我希望给我个交代。我真的是不耐烦了,说了半天也不说什么事情。我说,什么事啊到底?他说,好吧,我就直说了,你知道吗?有一个女生喜欢你。听到这里我其实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一直以为是我偷他的信的事情,但现在看来显然不是,可是他的这句话令我相当惊讶和疑惑。我想了想,实在想不出有哪个女生喜欢我,要问我喜欢的倒是有。我说,谁呀?袁立志说,刘霞。这两个字几乎不能让我和哪个女生联系起来,当然很快我就想起来了,这个刘霞就是袁立志喜欢的那个很不起眼而且胖墩墩个子还挺大的某某某,那一瞬间,我差点笑出来。 
  刘霞喜欢我? 
  对,是她告诉我的。 
  我,我不知道啊,我真的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知道你不知道,但现在你知道了。 
  我知道什么? 
  你知道刘霞喜欢你了。 
  这,这,我还是什么也不知道。 
  我不管你知道不知道,现在你告诉我,你喜欢她吗? 
  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是不是喜欢她? 
  不不不,我想我还是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他妈的别跟我这儿装逼。我再问你一句:你喜不喜欢刘霞。 
  不,我不喜欢她。这样可以了吗? 
  什么叫这样可以了吗,我要你说实话。 
  我说的是实话。 
  那好,你去告诉她。 
  告诉她什么? 
  你还装逼是不是,我要你去告诉她你不喜欢她。 
  我没有装逼,我干吗要好端端地跑去告诉一个人我不喜欢她? 
  这个时候,袁立志抽了我一耳光,他显然有点激愤。我被打也没什么办法。 
  如果你明天还没有去告诉她的话,我饶不了你。袁立志扔下这句话后,一挥手,带着人走掉了。我依然靠在墙上,无精打采地,几乎要滑下去。 
  我去了周勇家,我们有一个小本子,上面记录了全班甚至全年级女生的详细而准确的住址,这是我们长期侦察的成果。我查到刘霞的家在楚镇医院的宿舍楼里,这可以推理出她的父母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在医院工作。我想晚说不如早说,当天晚自习之后,大约九点,我在医院宿舍楼附近的某个角落等刘霞,不久我就看到她一个人走来,然后我就从拐角出现,装出不期而遇的样子。刘霞看到我十分惊讶,说,乌青,你怎么在这儿?我说,我路过这儿。她说,你家不是在北门吗?怎么会路过这儿呢?我说,我瞎走来着,我经常瞎走的。她说,这么晚了你还瞎走什么呀?我说,这不我正要回家呢,你家在这附近吗?她说,对,就在医院宿舍楼里。她还用手指了一下。我没有看,因为我很清楚她家在几单元几号,我在想我该怎么对她说?这怎么说呢?这根本没法说啊。这时候,刘霞突然说,你是不是有话对我说?她的这句话像一颗子弹击中我的心脏,我神情慌张,突然间飞也似的跑掉了。 
  回到家里,我懊恼万分,我发现我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我想我给自己的莫名其妙的麻烦又雪上加霜添了一层更莫名其妙的麻烦:她可能已经产生误会了。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作出一个决定:我他妈的什么也不说了。首先我觉得那是一句说不出口的话,我为什么要好端端的跑去对一个几乎不大熟悉的女生说我不喜欢你?而且是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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