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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5年第3期-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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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起来,这辈子我唯一实现的理想便是:尽可能地忠于自己。 
   
  陌生的骄傲 
   
  在麻将桌上,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是《芙蓉》杂志社打来的,意思是我一星期前投寄的中篇被选用,让我尽快将电子版发给他们。我挂了电话,麻友们问我有事吗,我说一个朋友的长途。轮到我出牌,我摸了一张,二条,暗杠,再摸,九筒,杠上花,真他妈痛快!我将牌全部推倒。小说处女作发表的喜悦远没有和牌来得真切,我甚至没有感到一丝骄傲。那篇小说只不过自己正经历着的生活再现,有感而发,自然流露而已,写的时候极其轻松,谈不上什么提炼和突破。一个月之后,我将杂志递给男朋友,指着封面上我的名字说,这篇是我写的,然后去厨房做饭。他顾不得吃饭,将几万字的文字一连看了两遍(除了《中国地图册》和《世界地图册》,我没见他读过书),完了任何评语也没留下。那天晚上他破天荒地没有出去喝酒,整个夜晚极其安静,他似乎进入了反思。他在思考我编造的那个伤感的结局吗?还是惊讶于两年多来头一次发现我具备写小说的功能?其实写的用意只不过用文字的形式向他表达我难以用言语说出的内心,以填补平日里交流的真空。可惜我的良苦用心产生的效果只维持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他又开始彻夜不归。如果小说能带给他触动,我会为此感到骄傲。然而小说事件之后,我觉得自己弹尽粮绝,你说我骄傲得起来吗? 
  小说事件却意外地促成了我的长篇处女作《我的深圳,我的孤独》的诞生。当然,它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内心的虚无,也不构成我骄傲的任何理由,我只是为自己开辟了一种交流的新渠道。 
  我有过的骄傲实在不多。记得开学的时候,免不了填各式表格,其中“家庭成份”一栏,很多小同学都不知所云。我却很内行,飞速地在空白处填上“小商”,虽然有些资本家的嫌疑,我还是为我们家的小商成份感到骄傲。尤其有同学问我这一栏怎么填时,我脱口而出,是贫农就填贫农呗。想起当时那股子得意劲真他妈恶俗,也不知它是怎么来到我的心里?我爷爷六几年就死了,来不及与我谋面。爷爷开了间药铺,是镇上的大户人家。奶奶则是名符其实的大家闺秀,读过私塾,有讲不完的历史典故。可那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文革”期间,代表着资本家的小木楼都被烧得残渣不剩了。我想不通,是什么驱使我对“小商”充满怀恋。 
  那时候,父亲是镇上唯一一所学校的校长,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学校,我都无法放开自己,一不小心老师便将我的表现反映到父亲那里。因为这个我一直很郁闷。其他教职员工的子女们却不同,虽然他们父母的职位比不过我父亲,他们的做派却仿佛学校是他们家开的,成天盛气凌人,其他学生都不敢轻易得罪他们。我看不惯那些仗势欺人的教工子女,真不要脸!因为父亲是校长,老师和同学们对我格外殷勤,我却没当回事,该干嘛干嘛,有机会照样向父亲说我讨厌的老师的坏话,父亲听不听是他的事。最最郁闷的是每年六一儿童节参加文艺汇演,学校统一规定穿白衬衣蓝裤子白网球鞋,我总是缺少这样一身标准的行头,往往演出即将开始,我还在为制服的问题焦头烂额。我永远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家穷得连一身白衣蓝裤都置不起?我怀疑母亲没把我的痛苦放在眼里,别人的家长总是早早地为孩子落实好了,母亲为什么不能替我提前张罗张罗?如果下一个六一节,早上起床便换上一身洁净的制服,我该多得意啊!直到小学毕业,我都未能如愿。 
  作为校长的女儿,我唯一的一次骄傲是在一个炎热的中午。在家里午休后去学校,校门口已挤满了早到的同学,两个高年级的值日生严格地把守着小铁门,除了老师,不到规定时间,学生谁也不许进去。我擦着额头上的汗水走近小铁门,等待放行的铃声敲响。这时,听见一个值日生说,让一让,让一让。然后指着我说,你可以进来了。我不知所以然。有人开始不平,她怎么可以进去?值日生高声地说,她是聂校长的女儿,你知不知道。我抬腿跨进小铁门,昂首阔步,也懒得向值日生致谢。第一次通过这种方式领受作为校长女儿的优越,我没有想到。不公平的礼遇令我不知所措,我还是沾沾自喜地骄傲着。 
  走在大街上,偶或有人回头向我张望,我想我的打扮不落俗套。我的一个特别时尚且常常对芸芸众生不屑的女朋友盛赞我的妆化得好,衣着也尤其衬托我的气质。回到家里,我在镜子前摆弄了几下,感觉还真说得过去,于是骄傲地对自己做了个鬼脸。我曾经有一帮英俊的男性朋友,跟他们出双入对,两个字:舒服!在我二十三岁时结识了一个其貌不扬的成熟男子之后,那些外在的东西渐渐淡出我的视线,不再是我的关注的终极范畴。拥有骄人的五官和华贵的气质固然值得骄傲,但它不是我爱上他们的理由。如果我的爱人有一颗智慧的头脑,我会为他骄傲。当然,前提是他的智慧和我的聪明撞到一起能撞出花火。 
  祖国因为健儿们骄傲,父母因为优秀儿女骄傲,我因为父母兄姊骄傲。我的父亲一生清廉,正义凛然,为我在校长办公室打了一个长途电话大发雷霆。母亲则任劳任怨,凡事身体力行,因为生计她十多岁便挑着担子早出晚归,一个人夜行坟地。哥哥曾是我的偶像,一想到他我便浑身是劲,他从小成绩优异,多才多艺,坦荡得无可挑剔,近年又经历了离异和丧子的重大挫折,我不知如何安慰坚强而柔弱的他。姐姐则永远站在我的背后,一声不响地支持着,将出门的路费叠好送到我手里。我们一家人和睦相处,从未发生过一丝争执。一想到他们,我便感觉由衷的欣慰和自豪。 
  我的爱人也曾是我的骄傲。他的霸气、勇敢、睿智、博学都成为我骄傲的理由。他曾经是我的全部,我赤胆忠心,想他所想,急他所急,直到分手,我仍然担心他会不会不小心把钥匙丢了,晚上喝多了记不记得回家的路。时光荏苒,我们已很少联系,从朋友那儿听说他最近复婚了。我还清楚地记得分手前我郑重地向他建议,复婚是他最好的归属,那样至少可以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感情里没有绝对的对错,能力是我选择爱人的重要要件,但强大的工作能力不能以家庭的牺牲为代价,那样的话,我理解他爱的是他自己,而不可能是另一个人(我以及任何一个非我的女人)。我曾经骄傲地逢人便介绍他,满足写满整张脸。这一页已永远地翻了过去。 
  我现在渐渐明白,骄傲的理由只能自己争取,谁也给不了你,谁也充当不了。我一生经历平淡,没什么值得特别铭记的大事。如果某一天我有了骄傲的驿动,我会将它留在心里,慢慢地,一点点地,释放在我的房间,仅此而已。 
  我的骄傲实在微乎其微,请给我一个骄傲的理由! 
   
  请不要对我说那三个字 
   
  实话实说,“我爱你”三个字从你嘴里蹦出来是什么感觉?自然?陌生?别扭?壮烈?时尚?还是和我一样,从来没说过,将来也不打算说?不知是不是我太老朽,如今都国际接轨了,怎么就拧不过这根筋呢?好歹我也生在七十年代长在改革开放啊?我也说不清楚,自己怎么就落下了这毛病,听到人家说那三个字我就难受,甚至想跟他急。 
  近来,舶来品大行其道,从大洋彼岸到港台到内地,从网络媒体到电视、报纸媒体到实际生活中,甚嚣尘上。人们的接受能力也越来越强,听一两遍就能牢牢记住,且能熟练掌握,运用自如,弄得“我爱你”满天飞,见面时还非得来一个不伦不类的“拥抱”。坐在电视机前的老人们羞红了脸,不好意思和小辈们一起看下去。不要说父母,就是和同辈的哥哥姐姐一起看电视,当这样的镜头出现在屏幕上,我都无法坦然面对。也许你会因为一句“我爱你”或者一个“拥抱”而感动,但你羞于用这种方式当众表达自己,它一定不如握握手和拍拍肩来得亲切。我们为什么放着优秀的本土文化不用,非要邯郸学步、盲目照搬呢?这显然是与先进和落后无关,你能说用刀叉就比用筷子先进吗?生活在国外也就罢了,还有入乡随俗一说,这里可是生你养你的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华大地啊。当春节联欢晚会上主持人提议和亲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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