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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机可透露 作者: 曾鹏宇-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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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身心健康的小伙子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更对他俩在一起的生活投注了复杂的目光:好奇、钦佩、怀疑……” 

        都说当妈的怎么都能认出自己的孩子,我虽然没那福分,但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段文字像个胎记。 
        再往下看:“……这是一家专门为艾滋病人、感染者及其家属提供优惠治疗的医疗机构,门面不大,二楼被隔成一个个整洁而简易的病房。因时间已晚,只有小明输液的房间还亮着灯……”———读到这里,先前那种满不在乎的感觉已经一扫而光,瞪大眼睛往下读,越读越气越气越读,读到文章最后一个字,我只有一个想法:我要咬人! 

        因为这篇长达7000字的文章,居然有4500字出自我那篇一周前见报的稿子《吸毒是我最后悔的事》!胎记看清楚了,孩子却被“拐卖”成了别人家的,天! 

        打开邮箱给郑直回信,就写了两句话:“这人怎么抄我稿子?我要到网上贴他大字报去!”说他抄,真是一点都不含糊: 
        一是整篇文章的结构基本就是我那篇见报稿子的结构;我写的4500字几乎每一个细节每一段表述都可以在这篇文章中找到对应,只是都被蒙上了一层一戳就破的面纱。 

        比如我前面提到的两段文字,我的原文是这样写的:“……消息一经传出,小琴、小明一夜之间成了全国媒体追逐的焦点。大家都有些不相信一个身体健康、思维正常的小伙子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更对他俩在一起的生活投注了复杂的目光:好奇、钦佩、怀疑……” 

        “这是一家专门为艾滋病人、感染者及其家属提供优惠治疗的医疗机构,门脸儿很不气焰,二楼被隔成一个个简易的病房。因时间已晚,只有一个房间还亮着灯。” 

        此外,我那篇采访因为笔误犯了个错误,对方甚至把这个错误也“剽”了过去。 
        最搞笑的是一些只属于我自己的语言被改得不伦不类,比如我原文中那句“……高烧不退肺部感染?!这几个字让几年中一直在做艾滋病报道的记者忍不住道吸一口冷气……”———某同事说“倒吸一口冷气”这样的表达只可能是我这样的毛头小伙子才会用,老记者是不会那么一惊一乍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写的是:“……高烧不退?!肺部感染?!这一行字让1991年以来一直做有关毒品报道的记者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说实话,我之前一直气得鼓鼓的,惟独看到这一句时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因为这人登在文章中的采访照片看上去已经40岁左右,想想这么一位看上去端庄稳重的老记者动不动就“吸气儿”,实在是有几分滑稽。 

        2第二天我在重庆街头报摊上见到那篇抄袭文章正在显眼位置热卖,就买了一份留做证据,想要是真的打官司也许用得上。买来就扔在箱子底,一次都没翻过,老觉得心里不舒服。 

        两天后我回到北京,把这事情跟新闻中心主任沈说了。她听了很惊讶,因为这个人和这家媒体实在是很出名。她把我的稿子和那人的稿子拿去,一边核对一边把抄袭部分勾出来,结果那篇文章被勾得密密麻麻。她也有些来气:“这绝对是抄袭,4500字的东西全部照搬,也太过分了!” 

        我们商量的意见是,先以报社名义跟这人接触一次,要是他态度好就想解决办法,要是态度不好,那就上法庭。 
        沈给那人的手机拨了电话。那人大概已经听到了些风声,一听她的来意,立马服软:“我借鉴了你们的稿子一下,没有跟你们打招呼,实在不好意思。”沈说:“您这说法是不是太轻描淡写了一点,7000字的稿子有4500字一样,这好像不是‘借鉴’了吧?” 

        那人说:“我交稿子的时间太紧……”沈说:“这好像不是理由。” 
        那人又说:“你们那篇稿子写得太好了……”沈说:“这好像更不是理由了吧。” 
        那人见躲不过去,只得没口子地道歉:“接您这个电话,我汗已经下来了。”沈笑笑:“我只是先了解一下情况,这事解决办法还要和律师以及当事记者商量一下,到时候我们会跟您联系的。”说罢就挂了电话。 

        沈说,那人很怕他单位知道这事,因为他已经不是我这样的小卒了,而且他态度实在很好。“你说怎么办?”沈问我。我说:“要不,放他一马?”尽管我对他这样过分的抄袭非常气愤,尽管我也的确动过打官司的念头,但是我仔细考虑过后还是决定放他一马。 

        当时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他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新手,我也许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不要这么做就完了,但是他不是,所以多少得为这事付出些代价。至于多大的代价,我还没想好。就在我们商量的时候,沈的手机响了,是一同事打来的,那人拜托他说情。嘿嘿,找得真快。我暗笑。3第二天早上8点开始,我一连接到三个电话,都是不认识的人冒昧打来求情的,被我不冷不热地打发了。下午又接到一个,是京城某媒体的同行,听声音应该是个前辈,他说得更直接:“他愿意赔点钱,你提个数吧。”虽然我那时已经咨询了律师,知道用钱解决是最简单的方式,可是一听他这话我还是嫌那山芋烫手:“您让他提吧,我先要钱不就是敲诈了?” 

        三天后,那边又来电话:“我问过他了,你看1000块怎么样?”哼,1000块就想买我的“孩子”,边儿去! 
        我说:“我已经打听过,他那边的稿费是每千字150元,他抄了4500字,我们律师的意见是3000元,按稿酬的5倍索赔。”中间人马上说:“这样吧,你退一步他进一步,2000块怎么样?” 

        其实2000元也在我的接受范围内,更主要的是,我对这样的“讨价还价”比较厌恶,跟菜市场买菜没什么两样!所以就快刀斩乱麻地告诉他:“好吧,成交!” 

        两天后中间人把钱交到了我手里,然后让我写个条。我就写了一张“今收到某某代转稿费2000元”。 
        又跟中间人瞎聊几句,我才发现他根本不知道对方抄了什么抄了多少,大概因为我接了他20张大钞的原因,言语间还有种我能察觉的不屑,这让我非常不舒服。他说:“某某其实是个非常够哥们的人,你以后有事可以怎么怎么样。”我毫不掩饰地撇了撇嘴:“算了,有什么好怎么怎么样的,他见了我不尴尬才怪。”说完道别走人。 

        在回单位的路上,摸着鼓起来的钱包,心里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空荡荡的。我是没有想到“艾滋女”系列报道还会缀上这样一个摇曳多姿的尾巴———我得到了什么?2000块钱而已;我失去的呢?我失去了一个长着“胎记”的孩子。虽然愣了点,但是可以随便抱着给别人看;现在却多了一个“养父母”,用象征性的2000块钱就取得了“抱养权”。那他是不是就能理直气壮地说:这就是我的孩子?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森林大帝 
        像他那样的孩子性格,未必是垮,多半是害怕,害怕而后逃避。 
        那天忙乱中按出去了手机上一个电话,等我发现那边已经响起了轻柔的女声:“您拨的电话已关机。”那个电话是朋友老虎的,我们认识已经五年了,上次通话是几个月前,商量聚会的事。既是关机,就不用我抱歉地解释乱打电话了,当时心里还颇欣慰。 

        第二天一早,天气闷热。刚在BLOG 上发完文字,接到朋友H   的短信:“知道老虎的事了吗?”老虎的事?不祥的感觉。电话打过去,H说:“老虎走了,昨天走的。”———这话让人惊讶得半天说不上话来,昨天,就在我拨他电话的时候? 

        认识老虎是在2000年,我去上海出差。那天晚上忙完事情后,一个当地朋友约我出去喝茶,去了才发现还有一大群人,其中就有老虎。一米八几、浓眉大眼的他在人群里很显眼。后来才知道,他是北京人,当时在上海工作,也因为这个缘故,那天聊了不少。 

        回北京后一个月,忽然接到老虎电话,原来他也返回北京工作了。在一起吃过一次饭,当时还说,要约在一起打球来着,不过后来因为我的工作忙,渐渐也就不怎么联系了。 

        2002年底在一起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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