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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 灵魂的城堡-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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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只是这些帮助引起的后果与K预期的相反。K一次次验证了这些帮助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到了下一次又旧病重犯。没有谁比K更善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的了,他的现状却没有丝毫的改观,一边总结,一边重犯,这是个怪圈。 
  大律师的女看护列妮在最后关头还惦记着K,给K打来电话,感叹道“他们(法)逼得你好紧啊。”就是这个热情的列妮,对K爱得神魂颠倒的女人,曾经力图阻止K践踏法的尊严而没有成功,现在她无可奈何地目睹了K的落网,于是皈依到法的那一边去了。不能说列妮不够爱K,她当然是爱这个迷人的被告的,在她眼里所有的被告都有吸引力,而K对她的吸引力又超出旁人。不过列妮是服务于大律师的,与法有着密切的关系。大律师授意她与K厮混,将K圈在他身边,便于随时联系,也便于教育K。但是K的想法不同,他急功近利,一心想要他的案件取得可以看得见的进展,既不把列妮放在眼里,也看不起大律师。于是阴错阳差地,列妮反而激怒了K。K就这样半清醒半糊涂地走向了刑场,结局必然是孤零零的,所有与生命有关的都消失在刑场门口。 
  K与女人的关系还有一重意义,就是K想通过与她们发生关系来报复法(或执法人)。这是一种顽童般的恶作剧的心理。时常,K有种幻觉,拥有了曾属于法的女人,也就是拥有了某种与法讨价的资本。他不知道或不愿知道,女人并不属于他,相反永远只能属于法。报复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同法发生关系。K的意气用事没有任何效果,法始终不出现,任凭他像网中的鱼一样游来游去。例如K对毕小姐非礼之后便去上床睡觉,他反思自己的行为,既满意又有点不满意。满意的是他可以不管早上的事,仍然可以同从前一样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他对毕小姐的非礼有很大成分是对早上所受屈辱的复仇。他为什么又有点不满意呢?只是由于睡在客厅里的上尉的缘故吗?说到底,是因为毕小姐的心仍然不属于他(有可能去与上尉鬼混)。她冷淡,没给K任何暗示,还有点厌恶K的过火行为。还有K的对自己的不满当中没有包括进去的更坏的情况,那就是他的罪又加重了。 
  法与被告之间的桥梁——律师
  饱经沧桑的大律师既懂得法的无边威力,也懂得被告有哪些活动的余地,没有比这位睿智的老人更加明白这场官司的个中底细的了。所有的可能性,所有的答案全在他的心中。几十年来在生死场上的丰富阅历使他一开始就看出了K的案件是最有吸引力的案件,并马上接手,打算拼上老命负责到底。他当然不会弄错,一错再错的是K本人。 
  K的案子到底有什么特殊呢?是这件案子的什么地方吸引了大律师?大律师始终没有向K清晰地讲出他的全盘想法,也许那是没法说出来的,只能猜测,也许他说了,K没听懂。我们却从他那些暗示性的话语里领悟到了:K所与之对抗的,是整个看不见的司法制度;他的罪只能是死罪,这是一场毫无希望的官司。这样的案子对于这样一位老律师来说当然是最有吸引力的,是对他从事了一生的律师工作的一个最大的挑战,案子本身是一个奇迹。律师决心用他毕生积累的丰富经验来参与这个案件,带领被告一次又一次地从法律的缺口钻出去,来领略冒险的刺激。律师的武器则是他同法官之间的私人关系。由于法官必须通过律师来与人间保持联系,所以他们总要定期访问辩护律师,离不开律师,这正是法律机构的缺陷——高高在上,脱离现实。完全脱离现实的法就不再是法,因此法要存在就必须与现实发生关系,与被告产生联系。正是这种依存的关系才使得律师有空子可钻的。K所遇到的是有名的大律师,与法官私人交情很深,因而案情的每一步发展他都了解得清清楚楚,只要K与他勤联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申诉,排除异想天开,这案子就可以长久拖下去,而K也就能不受处罚地活下去。 
  遗憾的是K对前景的认识并不像律师这般清晰,他一味地执迷不悟,步步错棋。换个角度来看,K的做法也是天性使然。只要他一天不放弃生活,他就不能按律师的教导去做,因为律师向他指出的生活并不是真正的生活,而是虽生犹死,行尸走肉。所以他唯一的出路只能是反抗,于是他就反抗了。 
  首先,他就在律师家得罪了一位来访的法官,这位法官在K案件的审判中可以起很大作用,K竟然有意无意地怠慢了他,与女看护鬼混去了(也可能是女看护有意拖他下水)。接着他又不听律师的劝告,怀疑律师的能力,直到做出胆大包天的解雇律师的举动。K的一举一动都像任性的小孩,任何人的劝阻都不起作用,有时还对自己的错误判断沾沾自喜,一直没觉察到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了。他听不懂律师那种充满了内。已矛盾的分析,他也不习惯长期身处暧昧之中,总之他不耐烦了,又由于这不耐烦而迁怒于律师,误解了律师的好意,从而走上单枪匹马地蛮干的绝路。体内活力沸腾的K的所做所为,使得他的案子由原来的没有希望变得更加没有希望了。律师的本意是想以案子来制约他,不料他只顾按自己的思路走下去,终于走到了那一步——用自己的热血来与冰冷的司法匕首交手。 
  K对于接手他案子的大律师到底是误解,还是在自欺的大前提下有意不去了解他的活动?理解了律师为他所做的一切就意味着什么?K注意到律师很少盘问他。每次K去他那里,他要么瞎聊,要么沉默地与他面对面坐着,发呆或想心事,要么说几句无用的忠告;然后就是吹牛皮,炫耀他同法官们的密切关系;接下去又要求K不要来打扰他的工作,对他应该绝对信任,而不要指责,因为K连指责的理由都不知道是什么,差不多就像一个瞎子,他却知道所有的底细。在K看来,律师在磨时间,在欺骗他,律师的拖延使他内心的不满与愤怒日益增长;而在律师看来,他该做的一切都做了,K之所以要指责他是因为他年轻气盛,不耐烦,对自己案件的严重性没有充分的认识。律师反复向K描述司法制度内部的真实情况,为的是使K了解自己的处境;而K,由于遵循的是与律师相反的思路,把律师的描述都看成陈词滥调,完全听不入耳,还越来越反感。他们俩的关系似乎是由于思维方式的不同只能误解到底,毫无沟通的可能。那么K的思维方式真的不可改变吗?这种方式的缺陷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呢?K在解聘律师时告诉他,他当初听从叔叔的建议聘请律师就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压力,没有料到聘请了代理人,案子的条件具备,一切都变得更令他苦恼了。而在当初,当他不把案子当回事的时候,有时他差不多可以把案件忘记;现在有了律师,案子反倒成了铁的事实,并且对他的威胁越来越大。K说了真话,从他说话的口气里透露出,他所要回避的正是他自己说出的这个真情:案子越来越逼人,他越来越想忘记。再回到上面的问题,一切都明确了——K的自欺,K的思维方式的缺陷是由他的存在,他的生活方式本身所决定的,生来具有的。这个方面律师的影响无能为力。K如果要理解律师的话,他就只有放弃一切挣扎,束手就擒,变成像僵尸一般的法院听差、看守一类的人。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律师也并不想要他完全变成那种人。律师也是暧昧的,一方面也许暗暗欣赏K的反抗与活力(就因为这他才坚决要接手这个案件),另一方面又不断告诫他反抗毫无用处,死罪不可改变。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律师的推理也像一种不动声色的自娱,充满了智者的苦恼。当K提出与他分手时他是十分惋惜的,这意味着他进行到此阶段的有趣的工作要过早地结束了;他还曾极力想挽回,无奈K一点都听不进去。从头至尾K都不曾理解律师为他做出的努力,心底里还有点鄙视,这似乎是K的最大错误。但是K与法的关系,正是建立在这种天生的误解中,他要活下去,就只能误解,对于这一点律师丝毫也不大惊小怪,只是因为K的决绝而十分难过而已。K的出于本能的误解与大律师的深明大义的劝诫共同构成了法的现实基础。直到生命结束之际,K才努力睁眼看见了真实,与那长期以来被他抑制在潜意识深处的命运相遇。 
  没有例外,律师对待K的态度也是矛盾的,K总是弄不清他究竟想安慰他还是想使他绝望,应该说是二者兼而有之吧。律师的说教深思熟虑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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