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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人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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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子通常都这么说的。」她张开嘴巴,像个屈服的小孩等着大人喂药,他想跟她说话,却想不出该说什么。他想问些问题,只为了能再听听她的声音。
  他把袜子塞进她嘴里,她的双眼微微鼓出,接着想吐出来——通常都会这样的——然后看到他手里的麻绳便开始摇头,但他已经准备好了。他把绳子横过她嘴巴,再绕到后面拉紧了。他在她脑袋后面打结时,她看着他的眼神仿佛是说:在此之前整件事都是完全光明正大的,甚至还有点刺激,但现在他要起狠来,毁掉了一切。
  「有一半是丝的。」他说。
  她又扬起眉毛。
  「我是说袜子,」他说。「去跟你的朋友跪在一起吧。」
  她跪在布兰登·卢米斯旁边,卢米斯从头到尾都死盯着乔,目光从没转开过。
  乔看着通往帐房的那扇门,还有门上的挂锁。他让卢米斯跟随着他的目光,然后望着卢米斯的眼睛,等着看他接下来有什么反应,但卢米斯的目光随即变得呆滞。
  乔还是盯着他,然后说,「走吧。这里结束了。」
  卢米斯缓缓眨了一次眼,乔判定这是个和平的表示——或至少有可能——然后赶紧离开。

  离开时,他们沿着水边行驶。深蓝的天空划过一道道深黄,海鸥聒噪着飞起又落下。一艘挖泥船的铲斗晃进这条港边道路上方,然后又随着一声尖啸晃出去,同时保罗开着车驶过它底下的阴影。在明亮而寒冷的天光中,装卸工、搬运工、货车司机站在各自的货物堆旁抽烟。一群工人朝海鸥丢石头。
  乔摇下车窗,让冷风吹着他的脸,他的双眼。风里有咸味,有鱼腥味,还有汽油味。
  前座的迪昂·巴托罗回头看着他。「你问了那美女名字?」
  乔说,「只是找话讲而已。」
  「你铐她手的时候拖好久,在找她出去约会吗?」
  乔把头探出车窗一会儿,把肮脏的空气尽力深深吸进肺里。保罗开着车子转出码头,驶向百老汇大道,这辆纳许车厂的汽车可以轻易开到时速三十哩。
  「我以前见过她,」保罗说。
  乔的头缩回车内。「在哪里?」
  「不晓得。不过我见过,我知道。」他开的车弹跳着驶上百老汇大道,车上的三人也全都跟着弹跳。「或许你该写首诗给她。」
  「写个屁诗啦,」乔说。「你干么不开慢点?别再像是做了坏事要逃跑似的。」
  迪昂转向乔,一手放在椅背上。「他真的写过诗给一个妞儿,我老哥。」
  「真的?」
  保罗望着后视镜,跟他目光交会,然后郑重地点了个头。
  「结果呢?」
  「什么都没发生,」迪昂说。「她不识字。」
  他们往南驶向多彻斯特,快到安德鲁广场时卡住了。因为前面有一匹马倒毙在路上,人车必须绕过那匹马和翻覆的载冰车厢。卵石道上砸破的冰像金属薄片般发出亮光,送冰人站在马尸旁,踢着马的肋骨。乔一路上都想着她。她的手干燥而柔软。非常小,掌根是粉红色的,手腕上的血管是青紫色的。她右耳后头有一颗黑色雀斑,但左耳没有。
  巴托罗兄弟住在多彻斯特大道,楼下是一家肉铺和一家修鞋铺。肉铺和修鞋铺的老板娶了一对姐妹,彼此痛恨对方,更恨对方的老婆。尽管如此,两家人还是在共用的地下室开起了地下酒吧。到了夜里,来自多彻斯特其他十六个教区,以及其他各地、最远来自北海岸教区的人,就会来到这里畅饮蒙特娄以南最棒的烈酒,听一个名叫狄莱拉·德露丝的黑人女歌手唱伤心情歌。这里的非正式店名叫「鞋带」,搞得那个肉店老板很火大,气得头部秃了。巴托罗兄弟几乎每天晚上都跑去「鞋带」,这没问题,但夸张到干脆搬去那地方的楼上住,乔觉得好像太白痴了。只要有正直的警察或税政调查员去突袭一次(尽管不太可能),踢开迪昂和保罗的房门。就会轻易发现钱、枪、珠宝,是这两个分别在杂货店和百货店工作的义大利佬绝对不可能拥有的。
  没错,他们的珠宝通常立刻会送到海密,缀戈手上,那是他们从十五岁就开始打交道的收赃人。但钱则通常是送到「鞋带」后头的赌桌上,或是藏在两兄弟的床垫里。
  乔靠在冰柜上,看着保罗把两兄弟早上赚来的那两份放进床垫里,只要把那条被汗水染得发黄的床单往后拉,就会露出床垫侧面的几道裂口,迪昂把一叠叠钞票递给保罗,让保罗把钞票塞进去,像是在给感恩节的火鸡填馅料。
  保罗二十三岁,是他们三个里头最年长的。迪昂比哥哥小两岁,但感觉比较大,或许因为他比较聪明,也或许因为他比较狠。乔下个月才满二十岁,是三个人里头最年轻的,但从他十三岁跟巴托罗兄弟结伙去砸报摊以来,就被公认为行动的军师。
  保罗从地板上站起来。「我知道我是在哪里见过她了。」他拍掉膝盖的尘土。
  乔站直身子。「哪里?」
  「可是他又不喜欢她。」迪昂说。
  保罗指着地板。「楼下。」
  「在鞋带?」
  保罗点点头。「她跟亚伯一起来。」
  「哪个亚伯?」
  「蒙德内哥罗之王亚伯啦,」迪昂说。「你以为会是哪个亚伯?」
  很不幸,全波士顿只有一个亚伯,大家提到时可以不必讲姓。就是亚伯·怀特,他们刚刚抢劫的那个人。
  亚伯曾经是美国与菲律宾战争的英雄,以前当过警察,跟乔的哥哥一样,在一九一九年的波士顿警察大罢工后丢了工作。现在他是怀特汽车保养修理厂(前何勒润轮胎与汽车修理厂)、怀特城中快餐店(前何勒润午餐店)、怀特跨陆运输公司(前何勒润卡车货运公司)的业主。谣传他亲手干掉了毕齐·何勒润。毕齐当时在艾格斯顿广场一家瑞克索连锁药房的橡木电话亭里,身上中了十一枪。因为近距离开了太多枪,整个电话亭都起火烧了起来。谣传亚伯把烧剩的电话亭买下来修复,放在他艾许蒙丘家宅的书房里,所有电话都从里头打。
  「所以她是亚伯的妞儿,」想到她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女人,让乔觉得很泄气。他本来已经想像两人开着一辆偷来的汽车,飞驰过这个国家,不受过去或未来的阻碍,在一片红色的天空下追逐落日,奔向墨西哥。
  「我看过他们在一起三次,」保罗说。
  「现在又变成三次了。」
  保罗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确认。「没错。」
  「那她在他的赌场里端盘子干么?」
  「不然你要她做什么?」迪昂说。「退休吗?」
  「不是,可是……」
  「亚伯结婚了,」迪昂说。「谁晓得一个派对女郎能在他怀里待多久?」
  「你对她的印象是派对女郎?」
  迪昂缓缓打开一瓶加拿大琴酒的盖子,面无表情地双眼看着乔。「我对她唯一的印象,就是她帮我们把钱装进袋子里。我连她头发是什么颜色都说不上来。我连——」
  「深金色。几乎是淡棕,但不算是。」
  「她是亚伯的妞儿。」迪昂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酒。
  「那就是吧。」乔说。
  「我们刚好抢了那人的地盘,这就已经够糟了。可别想着还要从他手里抢走其他东西,好吗?」
  乔没吭声。
  「好吗?」迪昂又重复问了一次。
  「好啦。」乔伸手去拿自己那杯酒。「好啦。」

  □

  接下来三个晚上,她都没来鞋带酒吧。乔很确定,因为他都在里头,从开店到打烊,每天都是。
  亚伯来过,穿着他招牌的细条纹米白西装。好像他在里斯本或哪里似的。头上的棕色费多拉毡帽和脚上的棕色皮鞋,都跟西装上的棕色细条纹搭配。冬天下雪时,他会穿米白细条纹的棕色西装,配米白帽子、米棕两色鞋罩。到了二月,他就穿深棕色西装,配深棕色帽子、黑色帽子。但乔想像,整体来说,夜里要开枪干掉他很容易。在小巷里,用把便宜手枪,从二十码外就能撂倒他。连盏街灯都不需要,就能看到他一身的白转成红色。
  亚伯啊亚伯,只要我晓得怎么杀人,我就可以杀了你。正当乔第三夜这么想着的时候,亚伯就走进鞋带酒吧,经过乔的吧台凳子旁。
  问题是,亚伯很少走进小巷里,就算走进去也一定有四名贴身保镖随行。就算你能通过保镖那一关,真的杀了他——乔不是杀手,他搞不懂自己他妈的一开始干么要去考虑杀亚伯·怀特——你也只是破坏这个企业帝国,害到了亚伯·怀特的那些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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