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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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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狗我挺喜欢的。不过我不知道它是京巴还是沙皮,当然这些都不要紧,难道狗也要分高低贵贱不成?我刚给它洗了澡,用的是同我一个牌子的沐浴露。这狗通人性,你朝它笑它就朝你笑,你不高兴它就安静地睡它的觉,绝不打扰你。没想到它还有这么漂亮的女主人,那天捡回来的时候我怕它有传染病什么的因而被人遗弃呢。既然是你的,待会儿就给你。你先让我再抱它一阵。     
    哦,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林鹤鸣,“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的“林”,“鹤立鸡群”的“鹤”,“一鸣惊人”的“鸣”。怎么样?挺像个动物园吧。我爸当初给我取这名字的时候可是对我充满信心的,“林中之鹤”我恐怕做不到;“鹤立鸡群”,你看这“鸡”现在是什么意思,看来我爸那时挺没超前意识的;“鸣”还差不多,以前在宿舍里我有“水房歌手”的美誉。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搬出来一个人住,这房子隔音效果特好,我爱怎样吊嗓子就怎样吊。其实也没他们说的那样差,我唱歌还得过奖呢!我很喜欢音乐,刚才注意到你老看这钢琴,也没啥好看的,咱国产星海牌的,是我妈去美国前留给我的,当然是给钱我自己去买的。以前也特想买,不过那时住宿舍,就算买了也没地方搁。所以我才弹了两个多月,你可别指望我弹支曲子以示感谢。     
    其实你应该感谢我才对,这狗在我这儿我可没亏待过它,吃得比我还好。我喂它吃狗粮,外加饼干矿泉水,它倒是来者不拒。     
    对了,光让你坐着,我给你倒杯水去,要不要加柠檬片?


第一部分时光转身的刹那(1)

    那个胚胎状的物体总是化成一匹马闯入他的梦中,驮着他驰骋在时间的草原上,过去未来,前世今生。    
    夕阳西下,宜景嘉园沐浴在晚霞的余辉中,美得不怎么真实。     
    这是一片临河的住宅区,环境很好,旁边是高校区,有不少耐不住寂寞的学生成双成对地跑到这里来租房子住。当然也有图个安静的所谓单身贵族。林鹤鸣就属后者。     
    12号楼401房,是专供SOHU族居住的小户型样式。虽说只有四十几平米,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甚至还配备了小厨房。当然林鹤鸣是懒得做饭的,他一般靠微波炉和小冰箱解决早晚餐,中午去外边吃。     
    看得出这是一个讲究细节的小伙子,房间里收拾得井井有条。靠床一侧是个嵌入式的胡桃木衣橱。写字台上除了笔记本电脑和音箱及一大堆CD、DVD外还有一个笔筒和一个木相框,相框里是一张全家福,一家三口笑得各具情态。写字台的右边是一个大书柜,共四层,上面三层整整齐齐地摆满了各类书籍,最下面一层堆着各种花花绿绿的杂志。还有一张坐上去应该很舒服的长沙发,几个抱枕上的卡通图案咄咄逼人。而数盆绿色植物的加盟也使得房间生机盎然。整个房间里最值钱的恐怕就是正对着床靠在南墙的钢琴了。琴盖上搁着一本琴谱,是《拉赫马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至于墙上,除了一副复制品画作——西班牙超现实主义画家达利的《记忆的永恒》外空空如也,反倒显得从容。这幅画里有挂在树上的钟表,还有形状像马的怪异的胚胎体。     
    现在林鹤鸣就同一个女孩坐在沙发里跟记者采访一样地聊着——    
    “怎么不说话了啊,你刚才不是挺能说的嘛?”     
    “我,我平常也不怎么爱说话的,刚才,我觉得这张照片照得实在太好了,无论是采光还是取景都恰到好处。其实我以前也挺喜欢摄影的,不过现在不弄了,爱好太多,没那么多精力。”     
    “我就说呢,像你这样抱着狗看风景的男孩说那么多话确实不太正常。实话说吧,我学的就是摄影,以后我可要靠它吃饭的。”     
    “难怪这么专业。不过照张相来索取失物,倒挺福尔摩斯的。你怕我不认账啊?”     
    女孩显得有些窘迫了,“不,那天我本想拍几张小区的静物照,那个早上的朝霞挺绚烂的。后来我看见12号楼四层的一个阳台上站着一个抱狗的男孩,看样子跟雕塑一样,一动不动的,我就奇怪了,拿我的相机调了焦距想看个究竟,一看居然是我的毛毛。哦,我是说那条狗,就是你现在抱的这条,它叫毛毛,烧成灰我都认得出的。于是我就不自觉地按了快门。本来我当时就想上来要毛毛的,转念一想,那抱毛毛的男孩看起来挺喜欢它的,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就等胶卷冲出来后再来吧,我当时就敢肯定这绝对是一幅上好的摄影作品。这不,我给你送来了,就权当是答谢你对毛毛的养育之恩吧。”说到这里的时候女孩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来。     
    林鹤鸣见这个女孩还好说话,便有了想进一步认识的意思,“哦,那,你叫什么名字?”     
    “陈依萍。好听吧!可惜我没有《情深深雨》里的那个依萍漂亮。你老家什么地方的?”     
    “江南的一个小地方。后来我随父母一路北上。不过现在,我刚才也说了,他们离婚了,远走高飞了,这学期起我一个人在这里租房子住。”     
    “看来你很早就离开家乡了,难怪你说话口音没一点地方特色,乱七八糟的。”     
    “其实这样也好,用鲁迅的话说,叫‘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不过这样一来我就没什么乡土观念了,咳,四海为家呗。”林鹤鸣似乎苦笑了一声。     
    “这没什么不好啊,老呆在一个地方人不憋死才怪呢!”     
    “不一定吧,最近我看了刘亮程的书,就是那个挺出名的农民散文家。他写过这样一句话:‘我喜欢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当然,我是做不到的。再说我骨子里就是个喜欢四处游荡的人。”     
    “你中文系的吧?”     
    林鹤鸣点头表示默认。     
    “你们中文系的说话就爱引经据典,不过你还好,不那么气势汹汹的,你看上去挺诚恳。你什么大学的?”     
    林鹤鸣想,爱引经据典的你还没见过呢,见了你就知道了,却说道,“C大,二年级了。你呢?”    
    “我,E大的,不过我不能算,我上的是夜校,是进修生。”     
    “那有什么区别。你也住这里么?”    
    “我住舅舅家,7号楼,他们夫妇俩都是大学里教书的,不过没孩子,白天我就在家里洗洗衣服,打扫卫生什么的,要不我白吃白住反倒不自在。差不多就算个保姆吧,呵呵。”     
    “这算什么保姆嘛,保姆好像要带孩子吧,你顶多算一佣人。” 说完这话林鹤鸣发觉自己失言了,索性站起身来,问道:“想听什么音乐?我去放张CD。”


第一部分时光转身的刹那(2)

    陈依萍倒不计较,仍是一个轻松的微笑,“客随主便。”     
    等到林鹤鸣转回来时,乔治·温斯顿那柔美清新的钢琴声已经在屋子里飘扬开来。     
    “《秋季》吧!你还挺小资的嘛。”     
    林鹤鸣心里一惊,这个“小保姆”懂的还挺多的。     
    “小资?也算是吧。不过现在都讲‘布波族’了,‘小资族’落伍了。说不定以后很快就有新的族出来替代,但我就挺喜欢‘小资’的,有什么不好?不就是一种闲适幽雅的生活方式么?唉,这年头这个族那个族的变得人头昏,难怪韩寒那小子说什么时尚就像赶火车,只能等不能追的。”    
    “看,你的老毛病又犯了吧!”女孩打趣道。     
    “对了,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林鹤鸣顿了顿,说。    
    “什么问题?”     
    “这毛毛,它是男的还是女的?哦不,是公的还是母的?”     
    “你还不知道它的性别啊?都几天了,你不会看啊?”     
    “看什么啊?”林鹤鸣脱口而出后又恍然大悟,不禁有些脸红。     
    “你,唉,毛毛当然是Boy啊,它要是Girl不老吃我的醋才怪呢!毛毛你说是么?”女孩转问毛毛。     
    林鹤鸣庆幸话题已经转换,一高兴又口出狂言:“那我认它作干儿子吧!”     
    “行啊!不过你现在得把它给我了,我得回家了,收拾一下要去上夜校了。”     
    林鹤鸣递过毛毛,随陈依萍向门口走去。     
    经过那架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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