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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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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啊!不过你现在得把它给我了,我得回家了,收拾一下要去上夜校了。”     
    林鹤鸣递过毛毛,随陈依萍向门口走去。     
    经过那架钢琴时,陈依萍拿起琴谱看了一眼又放下:“哟,你还真行啊,两个月就拉赫马尼诺夫了。”     
    “不,我还不熟呢。这部作品虽然充满哀伤的浪漫,但总的基调还是明朗的,我特别喜欢第一乐章的第二主题,平常断断续续地弹一段也觉得很不错的。”     
    “我也挺喜欢俄罗斯音乐的,不过只听肖斯塔科维齐的。”女孩说完这句话就蹬着楼梯下去了。     
    林鹤鸣心想,我又没说喜欢俄罗斯音乐,我只是喜欢拉赫马尼诺夫而已。再一看,女孩已经走出好几个阶梯了,便想起了什么,喊道:“有空过来玩啊!”     
    林鹤鸣的晚餐内容是胡萝卜餐包加热巧克力奶。这是他喜欢的食物, 似乎很营养又很西式。在某些方面他喜欢西式。就地解决后,他像往常一样,坐到钢琴前练起琴来。     
    说起弹钢琴,还真有话。林鹤鸣一贯认为自己在音乐上是有天赋的,尤其在乐感方面。很多时候他听一首歌一句完了能猜出下一句的大致旋律来,觉得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但他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再说即便说了别人也不一定信。小学时他对音乐老师弹的那架风琴着迷,放学后经常一个人留在教室里,边用脚踩边用手弹,慢慢地也大致能弹几首曲子。可那种事只能偷偷地做,否则让大家知道一个男孩子居然弹风琴,别人不笑死才怪呢——那个小乡村里大家一致认为弹琴这种风雅事应该是女的才做的。等到林鹤鸣上初中的时候,父母已接他到了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而音乐课上,老师弹的也不再是风琴,而是钢琴。第一次现场聆听这种乐器发出的声音时,林鹤鸣心里就有谱了,一定要说服父母买一架钢琴,只有钢琴这种乐器才能提供更为广阔的音乐表现空间。经过多次要求,父母才勉强同意,毕竟在那个时候林家的经济状况顶多算个小康水平,花一大笔钱去买一架在他父母看来“又不能当饭吃”的钢琴不是件小事。可正当这个夙愿即将实现之际,林鹤鸣在深圳当音乐教师的姑姑因参加一个教学研讨会到了这个城市,顺便到他家探亲。林爸爸当然对妹妹说了这事。谁知姑姑拉过林鹤鸣的手,打量了一阵就说:“鸣鸣这孩子,不是弹钢琴的料,手指太短,将来无法完成跨八度的音符连缀,连这样的音符连缀都完成不了实在是件很痛苦的事。再说弹钢琴是童子功,现在这么大的一个初中生,恐怕弹不出什么名堂来。”就是这一席话,使林鹤鸣的弹琴岁月顺延了好几年,为此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姑姑有那么一种深恶痛绝的感觉。


第一部分时光转身的刹那(3)

    不过现在不恨了,现在他有钢琴了。林鹤鸣自那天起并没有对他的钢琴梦失望,相反,自从来到文化事业相对发达的P城上大学起,他的钢琴梦做得更轰轰烈烈了。这得归功于那个获得第十四届肖邦国际钢琴比赛第一名的“中国钢琴王子”李云迪。去年李云迪来P城开过一次钢琴演奏会,演奏肖邦的《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这是一部难度极高的作品,也是肖邦国际钢琴比赛的必弹曲目,林鹤鸣花了200块买票去听了。后来他从一些资料上得知李云迪当年学琴时也被认为有一个致命的缺憾——手指较一般同龄人都短。虽然林鹤鸣不知道李云迪的手指后来长长了没有,就如同他不知道自己的手指是否长长了没有,但他对钢琴的喜好由此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不再屑于听所谓的“浪漫钢琴王子”克莱斯曼之类的通俗作品,而是买了一大堆钢琴大师作品的CD来听,从肖邦到柴可夫斯基到李斯特到门得尔松,等等等等;同时各种琴谱也一本本地搬了回来。前不久父母离婚,林妈妈要去美国而儿子的抚养问题也交给了丈夫,于是她给了林鹤鸣一笔钱,说是让他买喜欢的东西——其实她早就知道儿子心里的这点小九九了。林鹤鸣正是用这笔钱的一部分买回了这架正在弹奏的星海牌钢琴。他照着教材练,或许是的确有天赋,也或许得益于童年时代弹风琴的基础,两个月下来他已经能把一些自己喜欢的曲子,譬如德彪西《月光》、电影《时光倒流七十年》主题音乐之类的能弹出个大概来。    
    可是今天他对自己的表现特别不满,老是出错。脑子里总是浮现出刚才的那个女孩,陈依萍的身影来。他觉得这个“小保姆”真的不一般,看样子对音乐挺在行的,还是个学摄影的家伙,挺投缘的。但他又觉得自己今天失态了,说了那么多的话,尤其是对他名字“林鹤鸣”三个字的解释,回想起来让他心惊胆战的。我林鹤鸣怎么会说出那样的话呢?我怎么同她会有那么多的话说?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不,绝不是,我只是很久没这样痛快地说话了。    
    他索性不练琴了,走到写字台前把刚才为之滔滔不绝的那张照片拿起来,认真地看了看,忍不住微笑起来。他不曾想到自己不经意间表现出的如孩童般无邪的一面会被一张照片记录下来。而且始作俑者是一个女孩,不,更准确地说是毛毛。想到毛毛这条狗,林鹤鸣不禁想起先前问陈依萍关于毛毛性别的问题,嘴角的弧度又扬开了。是啊,自己以前怎么没想过要鉴定毛毛的性别呢?林鹤鸣甚至有点想念毛毛了。这个与他共同生活了三天的小家伙。     
    接下来他做了一件自认为很得意的事。他用自己的“抱狗沐朝霞照”取代了“全家福”,而把“全家福”塞进了抽屉里面。他也说不出是什么理由,只是觉得这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发了半天愣,林鹤鸣又放了张唱片。他知道自己此刻要听什么歌曲,朴树的《那些花儿》。     
    走到阳台上,今晚的月亮居然是圆的。恐怕又是农历十五了吧。几月?十月还是九月?农历和阳历应该相差一个月左右吧,那么应该是十月了。    
    


第一部分彼岸烟花(1)

    那些盛大的落寞和琐屑的情意,最初定格在记忆的左岸,随后在时光的尘埃里渐次流离;而右岸,是终年不散的氤氲雾气,辰光还没有把脚步迈进来。    
    ——写在本书最冗长的章节前面    
    我没有见过刺猬,当然更没有见过刺猬的眼泪。这很遗憾。因为有首歌唱到“就像刺猬为分离掉眼泪”。我想那一定是动人心魄的一幕。     
    或许我的这个愿望过于残忍,看什么不好偏要看离人泪呢?不过也说不准,当一些有幸目睹流星雨的人欢呼雀跃之际,那些坚信“天上少一颗星地上少一个人”的虔诚心灵正在受到多么大的打击啊。所以最好不要去想这些孰是孰非。     
    认识李倩纯属偶然。那是我们班开中秋晚会的那天。大家都是刚来大学不久的Freshman,看上去中规中矩的,尾巴还没露出来。或许正是要通过一些活动来改变这种死气沉沉的班级气氛,于是中秋晚会应运而生。也无非是凑些钱买些零食然后通过某种游戏选出一些倒霉的家伙上台表演节目的那个式样。被选出来的家伙表面上如丧考妣,可其实有不少人心里乐得跟吃了蜜似的。大家深知,被动开屏的孔雀,更能赢得欢心。它成就了动物园里游客的那一点儿成就感。     
    我不知道李倩这只孔雀乐不乐意开屏。按理说只有雄孔雀才开屏。但她开起屏来绝对让人有“惊艳”的感觉。她是这样完成她的作秀过程的——     
    “大家好,我叫李倩,来自风景秀美的Y城,那里的人们都爱唱山歌。今天,我就为大家演唱一首《星星索》。”     
    妈的还押韵呢。    
    接下来,你听——     
    呜喂—— 风儿吹动我的船帆,     
    船儿呀随着微风荡漾,     
    送我到日夜思念的地方。     
    ……     
    这一唱不得了,那些先前唱过情啊爱啊的家伙羞得把头都钻到课桌底下去了。什么叫中文系?中文系是唱情歌唱通俗歌曲的么?中文系不来点高雅的怎么叫中文系?     
    鼓掌肯定是无比热烈的。只是接下来上台表演的家伙惨了。他们也想弄点高雅的,于是诗歌朗诵啊舞蹈啊什么的就通通出来了。比较有意思的是一个自以为很幽默的后现代诗人即兴吟诗一首——     
    我一个人坐在田野上     
    望着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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