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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与爱-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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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服役生表里的我的名字,又把哈里斯三个字加在数学第一组里。    
      他笑着对我说:“放心吧没事了。你现在是高年级的学生了,我把这事告诉校长去,鼓起勇气来。”    
      第二天,出于报复,我被棒球队除名了。有人告诉我琼斯正筹划要揍我一顿。我便对通风报信者说:“如果琼斯敢打我,我就一刀捅死他。”报信的人听后惊愕不已,半天呆在那里没动。    
      事实上,很多同学都对我很冷淡。最使我伤心的是低年级的学生们,本是为了他们我才起来反抗,结果,他们都对我充满敌意。后来的生活中此类事情屡见不鲜,只是这次让我先期品尝一下这其中的苦味。    
      在这里,我历数了英国学校生活的种种不是。然而在我个人看来,有两点还算是可取的:每一个学生可自由出入学校的图书馆;校内有健身房和一个露天操场,在那里你可以进行各种体育活动。曾经连着好几个月,我都呆在图书馆读司各特的小说,就像乔治·艾略特所说的那样,它是年轻人生活快乐的源泉。他小说中的一些场面,虽然写的不是最好但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清教徒贝尔福和士兵的角斗场面是我最喜欢读的。另一个场面是《潘斯之美女》中的那个小小的无神论者药剂师英勇自杀的一段。后来,我渐渐成熟起来但还是认为那一段很好看。至于司各特最好的篇幅有关苏格兰仆人的描写却并不能打动我。此外,我对狄更斯也不感冒,不论是我小的时候或是后来长大后。我当时认为《双城记》和《尼可拉斯·尼克尔贝》是他最好的作品。上大学时,我读了他的《大卫·科波菲尔》再次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他用一个词,或是一种姿势来刻画人,用一些愚蠢的话来修饰灵魂。充其量他也就是个画漫画的。    
      不用说,我最爱读的是传奇和冒险故事,但鲜有能深深打动我的。其中有两部我印象深刻:一部是梅因里特的《白马之驰》,我被西班牙女英雄的爱情场景所震撼;另一部是马里亚特的《天真的彼得》,我过去爱读,现在爱读,将来也爱读。依我之见,对于那个大副契格斯的描写是出神入化的,狄更斯的作品是永远做不到这一点的。我记得十年后,卡莱尔不屑一顾地提到马里亚特时,我很惊讶,我知道他这么说是不公平的,就像我对狄更斯的印象一样,也许也是不公平的。不管怎么说,就连霍格斯也是有一两个特点的,要不他很难被三代人接受。    
      两年中,我读了图书馆中的大部分书,其中有五六本至今我仍很喜欢。    
      我在体育和运动方面也受益匪浅。我的棒球打得不错,所以被选为第一棒球队的队员,但由于我是近视眼,没少吃亏,经常被球砸得鼻青脸肿。我也很喜欢足球,而且踢得蛮不错的。至于跳高和赛跑则更是我的长项,常常排在前几名。后来,从师学习的角力和拳击则更是校中的佼佼者。体操方面,我也狠下功夫地练,以至于老师不时地劝我要慢慢来,十四岁,我就能用单手做引体向上,将下巴放在铁杠上。    
      在各种体育比赛中,英国人总是表现出公平和应有的礼貌。没有人去想趁人之危,大家都彬彬有礼,在两队之间进行比赛,每当结束时,战败者总是向胜利者祝贺。按照惯例,我们的队长要向来参赛的队长道谢,并且称赞对方球技颇佳。在爱尔兰专为英国驻军军官的孩子们而设立的皇家学校也采用这种惯例,但在一般的中学里是不曾有这种习惯的,多年来我一直承认,在这一点上,英国人是优于爱尔兰人的。    
      爱默生在什么地方曾经说过,绅士的发展是近两三个世纪以来主要的精神产物。但是,现实中的绅士弱化了理想中绅士的形象。我认为绅士们自身培养出的几个特点对我都具有消极作用。真正的绅士应该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绅士,而且还应当是思想家、艺术家、演说家。    
      英国的运动习惯使我懂得了礼貌的价值与必要性。艰苦的体育锻炼使我更能教会自己如何驾驭自己,如何使头脑更丰富,同时我也明白了有一个健康身体的必要性,以及如何根据它的需求来养生的道理。    
      比如说,我在吃饭时少喝些汤就可以很快减轻一些体重。因此,我就可以跳得更高。但当我继续减肥时,我就会开始慢慢变得没有气力。总之,体育运动使我懂得了凡事都要有个度,否则过犹不及。这就是中国人所谓的中庸之道吧    
      大约我十四岁时,我又学到了一招。我睡觉前,如果去想那些情爱之事,那末在晚上的梦中就一定会出现爱的场景,我便用这个办法来温习我的功课。我在睡前默记功课,到早上起床时我完全还记得温习的内容。似乎整个晚上大脑都在运动。从那以后,我经常在梦中解决那些白天解决不了的数学题。    
    


第二章生活变了模样(1)

    我的学生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发生在我十三岁那年。一天,我和一个来自西印度群岛的十五岁的同学一起散步。我告诉他我准备加入英国教会。当时,我是非常虔诚的,并且极其严肃地参加典礼仪式,从此“信仰,你就会得救”这句话一直回荡在我耳边,但我没有从这种信仰中得到任何幸福的感觉。信仰信仰什么呢“信仰我,耶稣。”当然我信仰耶稣,我应该感到快乐,但事实上我没有。    
      如果你不信,你就会进地狱,遭受没完没了的痛苦。我的灵魂在反抗着这极不公正的谴责。那从来没听说过耶稣的人们该如何是好呢这一切让我陷入到可怕的不知所措的境地。然而,耶稣光芒四射的形象和他的“谆谆教导”给我力量让我相信这一切。我像他一样生活着,过着一种纯洁而没有私心杂念的生活。我从来没有激情使自己做到纯洁,常常将“纯洁”一词抛到脑后,不闻不问。但我却决定去实践一下,试着做一个善良的人,——至少我愿意试一下。    
      我的同伴问我:“你相信圣经中所有奇特的故事吗”    
      我反驳道:“当然,那可是上帝的话。”于是他又坚持问:“谁是上帝”我回答说:“这个世界的创造者,整个这个美妙世界的创造者。”边说我边用手比划着,将天与地都包括进来。    
      我的同伴追问:“那又是谁创造了上帝”    
      对呀,是谁创造了上帝我忽然觉得晕了。我独自跑开,来到小河边,在那一片草地上散步。我的思绪乱了,似乎我以前相信的故事此刻看起来都像神话了。乔那是不可能在鲸肚子里生活三天的。“马太福音”开头讲耶稣的先祖是大卫,约瑟是他的父亲。可是在接下来的一章中又说约瑟不是他父亲,而圣亚是。在一小时里,我建立起来的信仰全部崩溃了。我再也不相信了,我有一种被剥光衣服扔到寒风中的感觉。    
      突然间,我被快乐包围着。只要女孩子同意,我就可以吻任何一个女孩子,就可以任意拥抱她们。    
      然而,我失去信仰以后,自己感觉痛苦了很久。一天,我把心里的痛苦告诉了史塔卜。他建议我去读《白氏类例》还告诫我要保留自己的判断能力。我读完了《白氏类例》,发现他完全地推翻了那个西印度群岛来的孩子所怀疑的。我渴望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便决定去深入地研究一下。一天,我在史塔卜的书柜里看见了一本《赫胥黎论文集》我一口气将它读完,还把自己称作“不可知论者”。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没有真的懂得什么,不过我随时准备着学习、研究。    
      在接下来的六个月里,我的思想一下子成熟了十多年。我经常翻看一些书以求澄清我之所信。后来我找到了一本休谟的书。书中论述了那些奇迹的不真实性。自此,我彻底被说服了。十二年之后,我在哥丁根大学读哲学,发现休谟的理论并不是无可辩驳的。可在当时,至少是满足了我的求知欲。仲夏到来时,我拒绝加入教会。在这之前的几个星期里,我读着《圣经》中最荒诞的故事,并且晚上将那些下流的故事讲给我同宿舍的孩子们听,他们都听得津津有味。    
      像以往一样,这年我在爱尔兰度暑假。通常,弗农被银行派到什么地方,我父亲就带着我的姐姐妮塔搬到什么地方。这一年是搬到了蒙那汉郡的贝里贝小镇。对于这个小镇的记忆总体上我很模糊。只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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