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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史500疑案-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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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所以有人认为找出殷人“定居条件是否成熟”,是说明殷都屡迁原因
的途径。在盘庚前,畜牧业占主导地位,长久定居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有
多次必要的大迁徙,但到盘庚时代,农业逐渐发达起来,“在长久定居的条
件已接近成熟”的情况下再要迁都时,便发生了《尚书·盘庚》中所记载的
“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的情况。盘庚强行迁殷后,殷人在两百年中,不
再迁徙。这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到了定居生活阶段,人们不再需要迁徙了。
傅筑夫的意见不同,他指出:“殷代是一个农业社会,其经济发展早已
超过渔猎和游牧阶段”,因此,他否定了因为游牧经济占主导地位而导致殷
都屡迁的论点,而认为迁都的原因是“为了农业生产的需要去改换耕地,实
行游农”(《中国经济史论丛》上册)。因为殷人的农业水平较为原始,不
懂得收获量的减少是由于地力的衰竭,而只是通过不断改换耕地来继续其农
业生产的发展,所以,这种迁徙是“初期农业社会的一个共有现象”。
也有人从政治方面解释了殷都屡迁的原因。考古学家邹衡认为殷人迁都
是为了便于战争,因为“当时选择王都的地点,不能不考虑到作战的方便, 
就是说,不能不从军事的角度上考虑迁都的问题。成汤居亳,显然是为了对
付北方和西方的强大敌人”。(《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 
另外,有人认为“比九世乱”是殷都迁徙的客观原因,“恪谨天命”是
殷都迁徙的主观原因。“比九世乱”是“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 
弟子或争相立”的王室与贵族之间的斗争(《史记·殷本纪》),“比九世

乱”的直接后果是殷王权的削弱和贵族势力的膨胀,所以只得通过迁都来重
整和加强王室的势力。由于殷人尊神,他们把迁都看作是“天”的意志,不
能不“恪谨天命”(黎虎《殷都屡迁原因试探》,《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2 
年第4 期)。
美籍华人学者张光直教授,最近独辟新径地解释了三代王都屡迁的原
因。他认为,迁都是“以追寻青铜矿源为主体的因素”。这是因为青铜器在
三代政治斗争中有着重要的地位。由于储量稀薄的铜、锡矿多集中在以豫北、
晋南为中心的华北平原边缘的山地,而王室对于青铜的需求量又特别巨大, 
促使人们随时寻求新矿,“那时在寻求新矿、保护矿源以及保护矿石或提炼
出来的铜锡的安全运输上,都城很可能要扮演重要的角色”。商代都城是“沿
山东、河南山地边缘逡巡迁徙,从采矿的角度来说,也可以说是便于采矿, 
亦便于为采矿而从事的争战”(《关于中国初期“城市”这个概念》,载《文
物》1985 年第2 期)。
殷都屡迁,诸说殊异。从各种纷坛的说法中找出一种比较正确的解释, 
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那段历史的。
(黄显功) 
“共和”年间执掌国政者是谁? 
中国历史有明确纪年的是《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载之“共和”元年。
这一年(公元前841 年),西周镐京的“国人”因不堪厉王的暴政,举行了
暴动,结果是厉王被逐于彘(今山西霍县),天子大权由他人执掌,直至共
和十四年宣王立。然而,“共和”年间执掌国政者是谁?这个问题历来就有
两说:一说是周公、召公;一说是共伯和。
前一说源于《史记·周本纪》:“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
此“共和”两字,前一字为副词,后一字为动词,意谓两公和衷共济,代周
王行政。从司马氏说的古代著名学者不少,如韦昭(《国语解》)、杜预(《左
传注》)、司马光(《稽古录》)、李贽(《史纲评要》)等。后一说源于
《竹书纪年》:“共伯和干(夺)王位”。此谓因共伯和其人代行王政,故
而称“共和”。从《纪年》之说的学者亦不少,如郦道元(《水经注》), 
苏辙(《古史》)、罗泌(《路史》)、顾炎武(《日知录》)、梁玉绳(《史
记志疑》)等。
延至现代,史学家们的观点仍分为两派。范文澜、李亚农、林汉达等学
者认为从《史记》说为当。他们认为,当时“国人”起而暴动,仅限于反抗
厉王过度的暴政,本意并非要推翻文武以来的王统,只指望由较厉王仁贤的
统治者来代替厉王。当时,周公是宗周的第一家贵族,召公是第二家贵族, 
并且曾谏阻厉王勿以暴虐弭谤。周、召二公得到国人的拥戴是很自然的,贵
族共和在当时实不失为是一种适合情势的政治制度。再者,根据史籍所载, 
共伯和是卫釐侯之子。《史记·卫康叔世家》载:卫釐侯卒,长子共伯余即
位,其弟伯和袭杀其兄,夺得卫主之位,此即为卫武公。然而,据《史记》
年表,卫釐侯十三年,厉王出奔。釐侯二十八年(前827 年),周宣王立。
卫釐侯四十二年(前812 年)釐侯卒,共伯和(武公)嗣位,然而,此时已
是宣王十六年。也就是说,厉王出奔时,釐侯尚在位,共伯和还只是侯国的
一个世子,年岁亦小。在春秋时期,世卿权重,尚不敢干诸侯之位,共伯和

作为侯国一世子,在嫡长继承制极端严格的西周,岂能轻易一跃而登周天子
大位?另外,史书多载共伯和有贤名。如《吕氏春秋·开春论》载:“共伯
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又《鲁连子》曰:“共伯名和, 
好行仁义,诸侯贤之”。但正是这位甚有贤名的共伯和,同时犯下了杀兄和
夺天子位的大罪,似不可信,很有可能是捕风捉影之说,以讹传讹了。
郭沫若、顾颉刚、尚钺诸人则认为当从《纪年》。他们认为,共伯和乃
海内皆知好行仁义之人,因而在厉王出奔、太子年幼、政局动荡之际,“诸
侯奉和以行天子事”(《鲁连子》),恰好合乎当时人的意愿。当时他虽然
尚是世子,仍可“干王政”,《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有厉王被逐时,“诸
侯释位,以间王政”之语,杜预注“间”为“犹与也;去其位,与治王之政
事”。其虽未言明“释位间政”者是谁,但可推知必是在外诸侯。孟康注《汉
书》云:“共伯,入为三公者也”也可作为证明。进而言之,《国语》有“昔
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傲也”的记
载,武公年95 岁作《懿戒》,其卒年必不在此年。假若就在这一年,则据《史
记》年表为平王十三年,推算知其当生于“共和”纪元前十九年,至“共和” 
元年已20 岁。如享年百岁,则“共和”之始年25 岁。大凡有过人才智者, 
不必定待及壮年而后才有所为。何以断言身为世子的共伯和年仅20,就不能
“干王位”?当时国势颠荡,亟需一位能控制局势而又得民心的人,卿士们
虽顾念宗制,也有不得已而让共伯和干政的可能。从另一方面看,以共伯和
德行不符来否定他曾干政,也是有失偏颇的。历史上每一种新的进步无不表
现为对某种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微的、但习以为惯所崇
奉的秩序的叛逆。纯粹的道德化标准不能作为解释与衡量历史是否进步的最
高标准,更何况是在讨论对于暴虐的周厉王进行取代这一具体问题上。共伯
和不杀太子静,后又还政于宣王,这种审度时势而定进退,尊而不喜,废而
不怒,正是他具有政治家风度与才能的表现。
司马迁照理是应读过西汉所存战国时的书的,《史记》录自《吕氏春秋》
的文字就很多。共伯和之事在诸子书中记载不少,他必无不知之理。但为什
么他要灭没共伯和“干王位”之事,而别创周、召两公“共和”之说呢?有
的学者认为,这是因为司马氏以为摄行王政是一件大事,而这样的大事不见
于孔子之书不足信,于是就把共伯和干政之说视为百家杂说,删去了共伯和
干政之事,但“共和”纪元不能废,于是他循周初成王时周公旦代行王政故
事而衍成臆想之说。
两说并存久远。现在一般的通史或历史教材有取《史记》说(或将《纪
年》说作为备注附于此说之后);有取《纪年》说;有的干脆不注明谁人执
政,只言“诸侯共管”。两说至今仍难确定孰是孰非,“共和”年间执政者
是谁,也就成了至今难解的一个谜。
(金泽民) 
卧薪尝胆的故事是真是假?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已经是家喻户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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