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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三十年[美]唐徳刚-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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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化前土改后」

  不过刘少奇所说的「正确」,实在只是从两党斗争的政略和战略出发的。可是要真正解决中国农村的实际问题,那就自当别论了。因此中共建国之后,为着完成其土地革命,并把农村建设纳入正轨,乃于一九五○年六月颁布土改新条例,而推行之于全国。

  深入研究人民政权的土改史,那将是一本巨着,三言两语概括之,我们可以说,全国农民在分田之后,所得到的平均地产,根据中外经济学家的统计,在中国的东南和华南的「鱼米之乡」,人烟稠密之区,则一家五口,只能分到可耕之地约三市亩(半英亩)。在华北西北一带贫瘠地区,或可多分若干,而产量则递减也。不论江南水乡,膏腴之地,物产是何等的丰盛,以半英亩土地的农业产品,来养活五口之家,在一个先进国家,乃至联合国所认定的生活标准上,都只能算是在「饥饿线以下」(below poverty line)。在一个有数亿人口的大国,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民,生存在饥饿线之下,则这个国家只能算是个乞丐国家,在这种国度里搞「农民暴动」,确可帮助农民领袖们,打天下,做皇帝,但是他不能解决真正的「农民问题」。

  记得就在中国农民分地、热火朝天的五十年代之初,纽约有位华裔朋友,在郊外住宅区购置一小屋,并招待亲友,作诗自娱曰:「购得美洲半亩地,移来中国数株桃……」笔者当时敬陪末座,曾向同席的美国朋友和学生们说:「主人这块半亩地,数株桃,在中国一家五口要赖以为生呢。」这一铁的事实,曾说得举座皆惊,认为不可想象也。

  可是纵使如此,中国农民那时对中国共产党的拥护,还是火热的。理由很简单,中国农村自鸦片战争以后已破产百余年。对一般贫下中农来说,他们已三代五代,上无片瓦,下无立锥。如今毛主席能给与三亩荒田,也往往是三代五代始第一次拥有土地,也算是耕者有其田了,能不对共产党毛主席感恩戴德?

  不特此也。为着耕种这数亩恩田,你得购买耕牛,置办农具(如水车、犁耙等物),三亩小农,如何能购买得起?为农民着想,两袖清风的毛主席干部,乃劝导农民组织「互助组」,集资买牛,购犁,轮流使用,互助合作。这一德政,真是引得农村欢声雷动,「毛主席万岁」之声不绝于耳。三年之后,在「一五计划」发轫之时,「互助组」更奉命扩大为「初级合作社」。盖在互助组中,互助合作者不过数家。欲集体使用化肥,学习驾驶拖拉机,则非数十家合作不为功。这样则「初级合作社」之组织,就在所不免了。

  可是中国农民正如马克思所说是保守成性的。做个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单干户,本是农村的传统。为着购牛积肥,互助合作一下,还可勉强,真搞起合作社来,胆小的农户,就有点怕怕了。因此初级社之组合,曾偶有阻力,稍久终能相安。加以历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真是百年所寡有。因此人民中国开国初期的七个年头,对中国农村本身而言,也可算是一段,为其后数十年受尽折磨的苦难人民,所怀念不置的,所谓「高级化前土改后」的黄金时代啊,可惜为时太短。一九五六年实行「高级化」之后,多难的中国农村便再度坠入深渊,几至于万劫不复了。[这句「高级化前土改后」,形容「黄金时代」的顺口溜,原为一九五八年冬毛主席在郑州会议所引的当时农民的语言。足见毛公其时并非不通下情也。见丁抒着前书,页四一,引自清华大学「学习数据」。]

  一九五六年是个难关

  一九五六年后的中国农村,为什么又再度遭劫呢?这就说来话长,原因复杂了。我们大致可分为三项,来试作解释:

  第一,五十年后,我们回看「历史三峡」中的潮流,可以大胆的说,人民政权原只是转型期中的过渡阶段之一,它对重大的政治社会问题,也只能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处理,后来所谓「黑猫白猫」是也。搞不出个「定型」来,则老病新疾,就会在短期中,作周期性的循环了。毛泽东似乎也看出这一特征。他的解决办法便是「在大乱中求大治」,所以在文革期间,他也说过文化革命,每隔六七年就得重复一次。

  第二,社会无定型,则处理社会问题,往往不能对症下药,「汉书」上说:「有病不治,得乎中医。」那就是说,医师治病,好医师固能把病治好,坏医师则可能把病治坏,所以「有病不治」,等于找一个「中等医师」。治现代中国的社会病,却治死了三四千万人,那就不如「有病不治」的好。而一九五六年,中国共产党在城市里搞「反右」,在农村里搞「高级化」,就是这个「治丝愈棼」,和「药石乱投」的开始。七年之痒,此其时矣。

  第三,在「人治」依然重于「法治」的转型末期,则国家社会一切运作,还是靠「政治挂帅」。因此政治如果出了问题,不论是暗潮,还是明浪,得不到解决,如上篇和上节所述,毛周、毛彭、毛刘、毛林之间的许多政治问题,愈来愈严重,则其它相关的社会经济设施,就必然随之搁浅,甚或滋生并发症,而每下愈况,终至不可收拾。所幸万乱之源,集于一人,此人一死,则所谓「人死病断根」,大家在「带泪的微笑中」(smiling through tears)一切再从头搞起。

  明乎此,我们就可以谈谈一九五六年以后的共产中国里,毛泽东政权阶段的历史了。

  从「反反冒进」到「人民公社」

  先回头看看政治挂帅,人民中国建国七年的「黄金时代」,成绩斐然,唯独它对帝制转民治;人治转法治的进度,鲜有足述。甚至对最迫切的政策和政权的和平转移,均在原地踏步,一筹莫展,甚至于大开倒车。等到黄金时代结束,在体制变革的需要中,政策和政权的和平转移,都有其必要之时,这架硕大无朋的政治机器,在一九五六年的八大期间,就开始抛锚了。这一抛锚,引起的骨牌效应,问题就大了。上篇已略作交代,不再重复。

  再看看工商业,士节亦已略述之。「一五计划」原是毛公有生之年最成功的一次的五年计划。「一五」结尾时,「以钢为纲」的钢铁产量已达五百三十五万吨,以后按年递增,连赫鲁晓夫也为之咋舌。可是在一九五六年后,也就煞车了。它之所以煞车,上篇也已交代过,实在是毛主席和薄一波两人在中南海游泳池中「翻一翻」的结果。翻到一千零七十万吨,出不了货,一人当国的毛主席就开始发烧,要搞「土法大炼钢」,来补其不足。结果铁疙瘩倒炼出了几百万吨,钢铁产量基本上是倒退了。

  没有钢,饿不死人,问题不大,顺序影响到农业生产。民以食为天,人民没饭吃,问题就严重了。原来在「一五计划」的后期高潮中,那项「以粮为纲」的中国农业生产,也逐年创立新高峰。根据这一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毛泽东就开始在农村推动所谓「合作化运动」了。那就是集「单干户」,组织「互助组」;再集「互助组」组织每单位包括数十农户的「初级合作社」(简称「合作化」);接着再合并初级社,组织每单位包括数百家,乃至千家以上的「大社」,或「高级合作社」(简称「高级化」)。百尺竿头,如果更进一步,那就合并高级社,组织每单位包括数个,数十个,乃至数百个高级社,共有社员农户千万家的「人民公社」了。这个「人民公社」,和原先的「合作社」,在性质上是有霄壤之别的……。「合作社」是「新民主主义」的建制。合作社员都是「各尽所能,各取所值」的社会主义者。在理论上各社员农户可保留各自的私有财产。合作社社员是可以自愿入社和自愿退社的。

  「公社」就不然了。「公社」是「共产主义」的建制。共产主义的理想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所有公社的社员都是同吃、同住、同劳动,是没有私产的。个别社员除保留「一碗一筷,一铺一盖」之外,全部私产,涓滴归公(正因为如此,那时农民在被迫加入高级社或公社之前,都要把私产耗尽才赤手空拳「入社」,有的在三天之内要吃尽三月之粮,竟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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