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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梦想成真-应试指南-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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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后税也可以先税后分。    

二是征收范围的不同。内企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纳税人全部的境内外所得,而外企所得税中的外国企业的征收范围只限于境内所得,不包括境外所得。    

三是税率的表现形式不同。内企所得税的税率不作区分规定为33%,外企所得税将其区分为30%的企业所得税和3%的地方所得税;内企所得税有18%和27%的两档低税率而外企所得税没有,但外企所得税有一个预提所得税税率20%而内企所得税没有。(注:自2000年1月1日起,预提所得税税率减按10%)    

四是税收优惠的不同。不仅表现在具体优惠政策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更表现在享受优惠的原则不同:内企所得税规定,如果同时符合多项优惠政策只能享受一项;而外企所得税没有这个限制,符合几项享受几项。    

五是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方面的差异。比较明显的如对接受捐赠的处理不同,对工资、业务招待费、捐赠的列支方法不同等。    

根据历年考试的情况,不管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本章的重要考点都主要集中在扣除项目的确定、税收优惠、应税收入总额的确定三个方面。    

    

    

    

    

题型    

    

年度、题量(分值)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单选题    

    

2题2分    

    

1题1分    

    

—    

    

    

多选题    

    

2题2分    

    

1题1分    

    

1题1分    

    

    

判断题    

    

1题1分    

    

1题1分    

    

2题2分    

    

    

计算题    

    

1题3分    

    

—    

    

—    

    

    

综合题    

    

1题8分    

    

1题8分    

    

1题8分    

    

    

小计    

    

7题16分    

    

4题11分    

    

4题11分    

     

【主要考点】    

     

    

    

    

    

主要问题    

    

主要考点    

    

    

1。纳税人(对谁征?)    

    

外商投资企业(居民纳税人)外国企业(非居民纳税人)    

    

    

2。征税对象及范围(对什么征?)    

    

征税对象(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征税范围(境内所得、境外所得)计税依据(年应税收入总额、税前扣除项目)    

    

    

3。税率和优惠(征多少?)    

    

基本税率(30%、3%、10%)税收优惠(减免税、再投资退税、固定资产投资抵税-)    

    

    

4。税额计算(怎么算?)    

    

境内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的计算    

    

    

5征管缴纳(怎么缴?)    

    

税款征收方法、合并申报纳税    

     

教材主要调整    

2005年教材增加了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确认坏账损失的规定、增加了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报送资料的规定。    

     

【主要内容讲解及例题】    

     

  纳税人和课税基础    

一、纳税人    

外企的纳税人与内企有些差异:内企的纳税人全部是居民纳税人,而外企的纳税人既有居民纳税人,也有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种情况。    

非居民纳税人→外国企业→包括:A类: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B类: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两种情况。    

应注意对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纳税的二种情况。    

二、课税基础    

(一)征税对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1。生产经营所得    

所谓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具体包括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商业、金融业、服务业、勘探开发作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2。其他所得    

所谓其他所得,是指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各类财产的净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二)征税范围    

1。外商投资企业的征税范围    

外商投资企业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2。外国企业的征税范围    

外国企业是非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例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下列项目中,属于计税所得的有 (          )。    

A。外国企业设在境内的分支机构与境外的一家公司合作取得经营所得    

B。 外国企业设在中国的办事处为境外介绍业务从境外取得的所得    

C。 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    

D。 外国企业 (未设立机构、场所)境外生产经营所得    

【答案】A、B 、C    

解答:    

 本题有两个考核点,一是外国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境内所得范围的把握;二是纳税义务人及其纳税义务的确认。A、 B 均属非居民纳税人的境内所得 ,D 为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所得应纳税,境外所得不向我国纳税 ,C 为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均需向我国纳税。    

     

     

税收负担    

一、税率    

(一)基本税率    

外企的税率有两个:企业所得税30%、地方附加税3%和预提所得税10%。    

(二)优惠税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了15%和24%二个优惠税率。    

1。适用15%的7种情形    

该优惠税率适用于下列7种情形:    

(1)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分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企业)和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A类外国企业),以上企业简称“特区企业”。    

(2)设在沿海港口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浦东新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上企业简称“开发区生产性企业”。    

(3)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以及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投资回收时间长的项目,以上企业简称“老市区特殊生产性企业”。    

(4)在国务院批准的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其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以上企业简称“特殊金融企业”    

(5)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以上企业简称“国家级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6)自1999年1月1日起,对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基础设施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受投资区域的限制。以上企业简称“基础设施项目生产性企业”。    

(7)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适用24%的情形    

该优惠税率适用于: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除属于上述适用15%优惠税率的特定项目以外的一般性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上企业简称“老市区一般生产企业”。    

     

    

    

    

    

例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根据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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