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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梦想成真-应试指南-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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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企业所得税    

【答案】BD    

【解析】此题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因为考生容易受化妆品的影响,会选择选项A。按照税法规定,除了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外,其他应税消费品都不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因此,化妆品商店不缴纳消费税,但要缴纳增值税,因为商店从事销售货物的活动。另外,作为一个从事经营单位,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题目有一定的综合性,涉及多个考点。    

3。从价和从量征税并存    

我国现行消费税既可以实行从价定率征收,也可以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现行消费税对生产销售的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三种消费品,同时采用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的复合计税方法。这也是消费税区别于其他税种的一个特点。    

4。实行差别税率    

与增值税相比,这又是一个显著特点。因为消费税的开征目的主要是发挥其独特的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作用,因此,对列入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实行有高有低的差别税率结构就是非常自然的事了。而且这种税率高低的悬殊程度还比较大。我国目前从价征收的消费税税率从3%至45%共分10档。    

5。属于中央税    

从收入归属看,消费税是中央税,无论是国内经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还是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都归中央政府所有,而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下列5种经济业务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1、自产自销业务    

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销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2、自产自用业务    

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自我使用业务的,以生产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3、委托加工业务    

凡从事委托加工业务(委托他人生产)应税消费品业务的,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请特别注意,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受托方既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又是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    

    

    

    

    

例题解析(判断题)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    

【答案】×    

【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但不一定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4、进口业务    

凡从境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5、零售业务    

凡从事金银首饰(自1995年1月1日起)、钻石及其饰品(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经营业务的,以零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生产、进口和批发上述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解析(判断题)    

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    

【答案】×    

【解析】此题的错误在于扩大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因为只有在中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而不是所有销售者。    

     

    

    

    

    

例题解析(单选题)    

下列各项业务应承担消费税纳税义务的有(     )。    

A。在中国境内零售化妆品          

B。在中国境内委托加工化妆品    

C。出口国内生产的化妆品          

D。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在国内销售    

【答案】B    

【解析】选项A不正确是因为只有生产并销售化妆品的业务,才是承担消费税纳税义务的业务。选项C不正确是因为出口化妆品通常是免税或者退税,也不涉及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因为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已经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了消费税,在国内销售时就不再缴纳消费税了,因此选项D错误。    

     

    

    

    

    

例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某烟丝厂下列各项业务不应承担消费税纳税义务的有(     )。    

A。在中国境内受托加工烟丝     

B。将自产的烟丝发给职工    

C。用进口烟丝捐赠给烟厂    

D。接受烟厂捐赠的卷烟    

【答案】ACD    

【解析】将自产的烟丝发给职工属于自产应税消费品自用于其他方面,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因此B不符合题意。选项A符合题意,受托加工烟丝者只是消费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因为进口烟丝的烟丝已经征过消费税了,因此捐给烟厂时不再需要缴纳消费税,但要缴纳增值税。对于捐赠的卷烟,需缴纳消费税的是烟厂(捐赠者)而不是烟丝厂(受赠者)。因此,选项C、D均符合题意。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一、消费税的征税对象    

我国现行消费税选择部分消费产品为课征对象,不涉及纯服务性消费的行为。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包括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用于生产消费的商品。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烟: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2。酒及酒精:由于白酒是无色的透明液体,很难从外观上分辩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因此,税法规定实际上体现了“按照酒基(生产酒的主要原材料)为标准确定白酒类别,进而确定适用税率”的原则,具体来说有三条:    

(1)以单一酒基为原料生产的白酒,按其酒基是属于粮食类或者薯类分别确定;    

(2)以混合酒基为原料生产的白酒,从高适用税率。    

(3)以不同种类的白酒勾兑的白酒,从高适用税率。    

     

    

    

    

    

例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不符合消费税规定的是(    )。    

A。 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B。 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    

C。 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D。 以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答案】 D    

【解析】选项D符合题意是因为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只有在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才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3。化妆品(略)    

4。护肤护发品:痱子粉、爽身粉、香皂不征收消费税。    

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此处所谓的“免税商店”,是指专营免征进口环节关税的货物的商店。    

6。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7。汽油: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的两种汽油(符合条件的石脑油和溶剂油)。    

8。柴油(略)    

9。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10。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11。小汽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包括微型厢式车),但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车、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等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例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下列消费品应征消费税的是(    )。    

A。 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              B。 白包卷烟    

C。 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D。 轻便摩托车    

【答案】ABD    

【解析】选项C不征消费税,其余均应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的税率和税款优惠    

一、消费税的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一般规定    

1。比例税率    

主要适用于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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