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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爵士的影子-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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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
  一直梗在我心上的──虽然,我从来不会讲起──其实是我自己的小说。我们彼此心知肚明,维迪亚对我的写作咨询,已经告一段落了。我谈怯懦的论文已近杀青。“我想,这会是一篇重要告白,”维迪亚说道,“虽然说你在文章里可能自我剖现得太多了。”我一定得向前行。我没说自己在干什么。反正,也没人问起。我正是巫师之徒。
  “我的叙述者可有些话要说说那个。”维迪亚总会在对话中提起,通常就像简单地提到土地价格上下震荡一样。他跟他书中所有的人物都很亲密──他引述他们说的话,而他更多次引用叙述者讲的话,这个叙述者聪明睿智,厌恶人世,年过四十,对于政治与压迫,金钱和友谊皆有其定见。现在,维迪亚已经落脚在这间舒适的旅馆里,小说写作日有起色,更让他开怀。他安于乡下生活,让少校招呼他,以及一干吉库育族的佣人照料他的起居,随后,他也开始跟着肯尼亚的风俗,喊吉库育佣人“库克斯”(Cukes)。
  帕特说:“阿敏问我,‘老爷整天都在房间里做什么?’我跟他说,你的工作就像祷告一样。所以,他一定要保持非常安静。”
  “老爷在祷告,”维迪亚说,“确实。这也是真的。我很高兴你这么对他说。”
  他起先在伦敦东南方,黑石楠区的一家旅馆里,开始撰写这本小说,他是刻意住进那家旅馆,寻找氛围,进入他的叙述者的情绪之中,叙述者也是暂时住进旅馆,撰写一本小说体的回忆录。而今,小说将收尾在另外一家旅馆里面,自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他说过许多次:“我的叙述者喜欢旅馆。我也喜欢旅馆。”他喜欢有人殷勤关照自己,整洁的房间,佣仆辛勤地来回收拾,恍如置身庄园之中,而他就是领主。这样的居住情境,就是写书的理想状况。 
  “这是一本重要的书,”他这么说着他的小说,“从来就没有人写过这些事情。” 
  我心想,这不过是一本书罢了。我更惊讶的是,他可以如此孺慕地说起他自己的作品,喜爱之情,溢于言表。不过,我心里也想着:我也要人家同样尊敬我写的东西。我想要重视我的作品,我也要有这样的信心,我想要将自己所有的心智与精力都投诸在写作上面。我要获取隆重的名利回馈。
  有一天晚上,在餐桌上,“帕芝反对我写的一些东西,”维迪亚说道,“她不让我写‘聪明的老黑仔’。”
  帕特说道:“喔,维迪亚。”双眼开始湿润。
  “帕芝要我改写成‘聪明的老黑鬼’。”
  我觉得这两个字眼都同样糟糕。不过,帕特的愤怒显示,以及接下来的争辩——再度泪洒餐桌──最后,帕特还是会占上风的。
  他用一具手提式奥利维特写作。量轻扁平的文字处理器,在我眼中,非常摩登,打起字来“契克、契克契克”。我的则是一座黑色的雷明顿,打字时轰然喀嚓,“非卡、非卡、非卡”。
  帕特说:“我最喜欢坐在花园里,听你们俩儿一块儿打字写东西了。”
  


恋慕朋友妻(1)


  某一天晚上,我们同坐在吧台上,维迪亚问道:“你怎么拼‘areola’乳晕)这个字?”
  我以为他在讲“aureole”(光环),就将字母逐一拼出,可是,他说不对。他向少校讨了一本字典,查出这个字。
  少校问道:“那不是乳头的意思吗?”
  维迪亚回答道:“那是指环绕乳头周围的部分。”
  他们在交谈的时候,我趁隙翻查“pathic”(娈童)一字,不过,少校那本学生字典太小,查不到,字典应该是属于某个吉库育佣仆的吧。
  少校问维迪亚:“那个字是要用在你的书里吗?”
  “我的叙述者提到这个字,没错。”
  “我一定要读这本书。”
  帕特听了微微一笑,却没说什么。她苍白的粉脸光滑,略略凸出的下巴,下垂的下唇使她在开口说话当儿,看来非常富有见地。她羞怯内向,言语甜蜜,谦逊自持,总是礼貌周到。我总是小心翼翼,不要在她面前“出口成脏”。我曾经目睹,有个家伙在卡塔加山寨酒吧里,讲了一个“干”字,搅得她非常不悦。我也不想问自己,为什么她的反应会这般撩动我的心绪。
  花园里,紫色的九重葛树篱外,她读书,她写自己的日记,总是形只影单,局促不安,仿佛她正在等人,守住跟一个从不现身的人的约会。她袖珍娇小,害羞腼腆,姿态优美。晚上,我给她一个坚贞的吻。
  维迪亚会说:“去跟帕特做伴。”他完全浸淫在他的书里。
  我不懂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愿语意不要这么模棱混沌,或是由她主动开头。当时,我二十四岁,即便在坎帕拉的时候,我经常从栀香苑的酒吧带女人回家过夜,我依旧时时想念着悠默。
  帕特和我开车到附近的村落,或是到艾尔朵瑞特,镇上有一处邮局。我们一同散步。此间不难撞见非洲动物两两发情,或是男孩穿田过野地奔逐在女孩后头,或是像我们有一天听到的一样,玉米田里传出尖锐的欢悦呼声。这类事情总撩得我欲海生波。帕特装做她从未注意过,身为一名家教优良的女性,即使看见路边两犬交尾,也会转过视线。她既友善又长于感受,不过,她也总是彬彬有礼。难道,她的礼貌,真是她对我保持距离之道吗?
  我从来不知道该如何求爱。对于英国人那一套追求仪式更一无所知。目前为止,在我定居非洲的四年之间,我只跟非洲女人做过爱。性爱解放了我,养成我单刀直入的习惯。有一次,在坎帕拉,我问一个美国女人,有没有兴趣跟我搞。她说:“你应该讲得含蓄一点。”而当我试着表现得含蓄隐约时──虽说,我也知道,为时已晚──她竟然坦白相告,原来,她还是处女。我惊愕于她的纯真,于是我谆谆教诲她,多小心一点。我们都是些色狼啊,我说。
  我会说:“跟我回家,我跟你做爱。”不过,这话用奇契瓦语或斯瓦西里语说来,就更粗率,剥去所有的迂回委婉。当地语言说来直截了当,就像在形容瓶塞推进瓶口一样,不过,这样讲不是更好吗?
  每次我脸上带着微笑,说道:“密密,恩轧马,委委,基殊。”往往都能表情达意。我是肉,你是刀。
  “才怪,”一个女人笑着说,“你才是刀,我是肉。”
  我说:“西西,恩轧马,姆毕利。”我们都是肉。
  有时候,只需意会,不用言传。在非洲,跟一个女人独处,就意味着两人有完全的自由。她也许不会说:“咱们上吧。”她说不定一点声响也没有。她的沉默与微笑,就说明了她的意愿。过去,我感觉自己在美国的生活受到压抑。而今无须任何协议,真是教人宽慰。如果,我碰到一个喜欢的女人,我很快就会提到性。在我看来,对方也总有同感,我提议要做的事,跟玩上一局桥牌一样,没什么要紧,也犯不着拖拖拉拉的。
  维迪亚曾经对我说:“我已经禁绝房事了。”如此声明,奇妙地引我遐思。我从这项隐私揭露的观点出发,来看待帕特,发现她的羞怯与饥渴,以及一丝关于脆弱而容易受伤的情感的暗示,往往使她益发可人。
  我们一同散步,还经常落单独处,不过,我始终找不到话来提起这个话题。我毫无技巧,也知道单刀直入只会坏事。她对我,就是过于有礼,谨慎周延到我不知该如何对她莽撞直言。我暗自期望她能帮帮我,不是坦白地拒绝我,叫我死心,就干脆助长我的欲念遐想。她的礼貌,反而像风骚女子的反应,变态地吸引着我,就像我同样受到她精巧的脸庞、淡蓝湿润的眼眸所吸引,还有她那头可爱的秀发──她不过三十三岁,发丝却已经银灰耀眼,更进一步挑动我的情思。


恋慕朋友妻(2)


  有一天,她凑巧看到我盯着她,目不转睛,当下就自觉地忸怩起来。她辩解着:“我衣服缩水得好厉害。”一边还用她纤细的手指头扯扯衣裳。收紧的长裤,收紧的衬衫,还有她漂亮的嘴唇。凡此种种,从未逸出我流连忘返的凝视目光,不过,我对朋友妻的情欲绮念,每次在我和帕特散步或是开车兜风回到旅馆,面对维迪亚之时,总感到衷心的愧疚。直到过了许久以后,我才知道,他当时正在写作的书里,维迪亚的印度叙述者──主角,娶了个英国太太,多少跟帕特有些神似(书中还用了一整页的篇幅,说明把玩她那对乳房的情趣),她与一个年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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