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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肉之躯-劳伦斯传_2-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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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瑟·劳伦斯在丽蒂娅·比尔德骚的婶婶家里遇见了她,这也是丽蒂姬叔叔的
家。这关系看来有些复杂,因为爱丽丝·帕森斯(阿瑟·劳伦斯的母亲)嫁给了小
约翰·牛顿(丽蒂娅·比尔德骚母亲的兄弟),就这样,阿瑟·劳伦斯和丽蒂娅·
比尔德骚结成了夫妻,他们是近亲结婚。
    阿瑟·劳伦斯在1874  年末从布林斯列来到诺丁汉,他是来帮助在克利冯附近
打一口煤井的。晚上,他有时去巴斯福德他姑姑的家里作客,巴斯福德在诺丁汉的
北端。据乔治·劳伦斯说,这位姑姑的丈夫“对花边机械十分精通,”后来他移居
美国,死在纽约州。他的妹妹丽蒂娅,也就是约翰·牛顿几个孩子中的一个,嫁给
了乔治·比尔德骚,她的那位先前提到的与阿瑟·劳伦斯在牛顿夫妇家相遇的女儿
也叫丽蒂娅。
    劳伦斯的母亲于1852  年7 月18  日出生,早年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希尔尼斯,
并在那里当了学校教师。她曾写过些诗。好些年后,她的女儿埃达说,《儿子和情
人》中对她母亲年轻时经历的描写基本属实;她曾经被一个“精明的”年轻人抛弃,
这个年轻人后来娶了一个大年龄的有钱女人。埃达·劳伦斯·克拉克说有关她父母
相识的故事是真实的。这个矿工英俊潇洒,舞跳得很棒,是丽蒂娅从未遇见过的那
种人;他把他在矿上的工作描述得很浪漫。
    埃达还说她的父亲从未剃过胡子,他长了一头黑发和满脸的落腮胡;劳伦斯在
他的《儿子和情人》中说,他的母亲在认识他父亲之前从未“汝汝尔尔”过,——
虽然这样的习惯用语在当时显然让她觉得很有趣,她后来还试图阻止她的孩子们用
这样的词。
    1875  年12  月27  日,阿瑟和丽蒂娅在斯尼恩顿教区的圣·斯蒂芬教堂结了
婚。婚后他们没有立刻去伊斯握和布林斯列,而是先在塞顿·伊思·阿希菲尔德,
然后在老莱弗德住了一阵。塞顿·伊思·阿希菲尔德是个有几个煤矿的城镇,离伊
斯渥约八英里;老莱弗德以前是一个村庄,现已划人诺丁汉市的西区。
    不久,阿瑟·劳伦斯又回到他布林斯列的矿上工作,他和丽蒂娅在伊恩渥下面
的山谷中住一间小屋。
    渐渐地她开始和他反目起来。他曾立誓戒酒,但又自毁此约,常在下工回家的
路上在酒吧逗留,与朋友们大杯地喝啤酒。当他最后回到家里时,他的妻子就对他
唠叨责备,他就会突然大发雷霆,继而两人拳脚相加。然而,尽管有这许多麻烦,
劳伦斯太太还是常常保持着乐观的态度,当然,这不过是一个达观的人的强颜欢笑
而已。她总是孩子们欢乐的伙伴,总是和他们在一起活动。她为这些孩子们感到骄
傲,并竭力争取让他们生活得好;她的儿子们不至于下矿井干活,她的女儿们不至
于去当佣人。在那些年的艰难贫困中,她为他们作出了极大的牺牲,特别是为了继
续大卫·赫伯特(家里人称他伯特)的教育。
    不幸的是,这仅是故事的一部分。这妇人心中强烈的爱表现为外在的两个方面
:她痛恨她的丈大,又以同样的强度热爱她的孩子们。这些孩子们成了父母之争的
战场。
    埃达·劳伦斯·克拉克在她的回忆录中说,她的母亲要孩子们一起反对父亲;
埃达在晚年时觉得他们当时应该多给予他们的父亲一些同情。据劳伦斯的朋友阿契
萨布·布鲁斯特1922  年在锡隆说,在劳伦斯完成《儿子和情人》10  年以后,他
曾对她的丈夫说过,他在书中对他父亲的描述是不公平的,并“想要重写此书”。
后来他才觉得他父亲对生活原是有兴趣的,他母亲过分的自以为是既毁了他的父亲,
也毁了孩子们。”回忆起他敬爱的母亲时,他会摇着头说这位自以为是的妇人是殉
难于她自己的这种性格,这是一桩可怕的事情,所有自以为是的女人都应该殉难。
    在这种殉难的初期,丽蒂娅·劳伦斯随她丈夫移居到伊斯渥,住在维多利亚街
下坡的一幢小砖屋里,这里后来就是D ·H ·劳伦斯的诞生地。劳伦斯太太在靠街
的前屋开了一个小铺子;她将这间屋子的一面大方窗作为橱窗,在铺子里出售亚麻
制品和花边以及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主妇穿戴的帽子和围裙。
    由于家庭的扩大,劳伦斯太太关闭了铺子。从1877  年到1887  年的10年间,
她共生了5 个小孩。其中,D ·H ·劳伦斯排行倒数第二,也是三个儿子中最小的。
    伯特·劳伦斯是个孱弱的孩子,一开始就受到他母亲较多的关心和偏爱,虽然
一直到许多年以后,他才成为她生活的中心。他长大后常常说起,在他出生仅两个
星期时就差点死于气管炎。威廉·霍普金,一位诺丁汉郡的古董商回忆说,当伯特·
劳伦斯一个月时,“他看上去像一只剥了皮的兔子”。
    霍普金当时是一位23  岁的年轻人(他后来比劳伦斯晚去世21  年),他曾在
伊斯渥的主要大街诺丁汉路上遇见过推着童车的劳伦斯太太,车里放着那个初生儿。
她悲伤地摇着头告诉霍普金说她不敢指望那孩子能活过3 个月;“恐怕我养不大这
个孩子了”。
    但从一开始,伯特·劳伦斯就表现出他要求生存的强烈、执拗的渴望,使后来
的医生们惊奇的是,这种渴望竟使他生存了44  年半。童年时凡看到过他的人都说,
他是他们所看到的最瘦弱的孩子。他的兄长乔治,(后来他们俩人经常争吵)还深
情地提起过他的小弟:“哦,伯特是一个了不起的小孩,——他总是纤细病弱——
他因不能参加男孩们的游戏而十分悲伤,——他总是和女孩子们一起去摘黑莓——
他是那样的瘦弱,我可以让他坐在我肩上走好几英里。自他出生以后,我们就对他
百般娇宠——我母亲更为他倾尽了心血。”D ·H ·劳伦斯在他生命的晚年写过一
句话——强调了他的病弱,和他经常性的感冒——也说他是个“娇弱苍白的小家伙,
常常塞着鼻子,许多人都对他特别体贴关照。”所有关于他童年时期的情况都提到
了他的温雅和对友谊的渴求,这使得人们都很喜欢他。
    他两岁时,家里从维多利亚街的住处搬出,迁居到城北低地的一个叫布利契的
地方。这是一片古老的世界,在中世纪时被称为勒·布列希(劳伦斯时代以后好久,
此处被改名为花园路)。
    在劳伦斯一家迁居布利契的一些年前,矿主在那里建造了8 幢分租房屋——共
两排,一排4 幢,每幢12  间——供矿工家属租用。为了租用一套靠边一些的房子,
他们每星期要多付六便士,尽管这房子多一片狭长的花园,劳伦斯太太还是很讨厌
这个地方。因为按照习俗,所有家庭在户内的时间都是在后屋的厨房里度过的。向
窗外望去,是煤灰弥漫的矿井和将两排住宅分开的小巷——这是一种喧闹的社区生
活,男人们和女儿们游荡着,交谈着,孩子们奔跑着,叫喊着。
    劳伦斯对这个地方印象很深;他在《儿子和情人》中对它作了详尽的描写,书
中布利契被称为帕顿斯。他在那里生活了4 年,直到6 岁时全家迁走;4 年里,他
就生活在这些小巷胡同之间,远处是小溪,溪边有山楂树和柳树,旁边是绵延不绝
的农田。
    在他们的新居,劳伦斯可以将这些景色一览无遗,新居是在伊斯渥北缘的沃克
街,即通向布利契斜坡的顶部。“走上沃克街,”他许多年后写信给一个朋友时说,
“——站在第三间屋子的前面——可看到左前方的克利契,正前方的恩德渥一一和
右前方的海伊公园的丛林和安纳斯内:我在那间屋子里从6 岁住到18  岁,我对那
片景色比世界上任何景色都要谙熟。”然而,在孩提时代,每当他走向乡村,择径
穿过田野朝北面的林地走去时.他就会意识到他身后的那个城镇。几百年以来,这
个伊斯渥只不过是个村庄(到1780  年代仅有28  户人家),在工业革命的刺激下,
它迅速地发展起来。早在村子扩大之前,这里就有了煤矿:有些矿可以追溯到16  
世纪。一张在《1739  年1 月探明的矿脉的地图标明了伊斯渥位于矿脉的西部边缘,
此矿脉“向北延展,经过德比和诺丁汉的一些县,直至约克希。”这也包括了一些
在20  世纪仍在开采的煤矿,如格利斯列、布林斯列和其它一些附近的矿区。劳伦
斯的父亲从童年到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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