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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肉之躯-劳伦斯传_2-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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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贯穿了我整个童年。”在为他后来著成的一本诗集起名的时候,劳伦斯摘用了《
一天已经过去》这首赞美诗中的“鸟兽和花”一句,这首诗是由萨拜恩·巴林·格
欧德在1865年写的,然而在劳伦斯所有的作品中,《癫狂的毒蛇》受矿工教堂赞美
诗的影响最深;在一个遥远的墨西歌乡村的集市,满脸污黑的人们在街上——尹斯
渥的矿工们晚上哼着小曲回家时的一个写照——站在九重葛树和胡椒树上燃着的火
把光里,唱着阿兹台克人的赞美诗:
    早晨的星辰和暮色的星辰
    摇落在篝火之中
    我们像吉普赛人一样集聚,不知道
    他人怎样来到这里。
    ——《癫狂的毒蛇》
    我一无所求,只想坠入
    那圣灵的帐篷
    进入那火焰飞窜的房中
    作圣主之客。
    ——《非国教教徒赞美诗》
    当然,在《飞鸟、走兽和鲜花》的诗篇和阿兹台克人的赞美诗中所包涵的要比
一个人所记得的他童年时代的赞美诗中的感情渲泄多得多。在他所有的对自然的观
察和他所有的动物绘画中,劳伦斯的创作表明了他对物体观察的细致入微是他的一
种根深蒂固的本能,是他“天才”的一部份。一直到他18  岁时,他才意识到了他
的天才是什么,它将以何种形式出现,以及他将如何发展这种才能;然而,这种才
能始终与他相随,并在朦胧和沉默中孕育着自身。
    劳伦斯在青年时期放弃了公理会教,一度曾转向唯一神教。但他最终形成了自
己的一种宗教,这种宗教基于那些“黑色众神”,他觉得每个人都应该与这些神沟
通心灵。他总是十分虔诚,在叙述他后来发现的伊特拉斯坎文明时尤其如此。他总
是认为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宗教表现,在阅读劳伦斯的作品时,我们必须时常注意这
个事实。他是许多从事写作活动的人中最信奉宗教的一个。
    童年时期,当劳伦斯看到人、风景和动物时,它们在他心灵上产生的震动比其
它人要强得多,这也是一种内在的宗教感情;然而,作为一个文静的孩子,此时他
只是接受着那些暗示,而在日后,这些暗示将会有力地释放出来。
    他小时候喂养爱畜的经历总的说来是不幸的。劳伦斯太太从来不允许她的孩子
们养爱畜;动物的世界,就像矿工的世界一样,是她精美的理想领域之外的不洁之
地。但她最后还是至少有两次在孩子们的热切要求下让了步,劳伦斯在他的喜剧小
品《阿道夫》和《莱克斯》中提到了此事,其中之一是一个有关孩子们试图驯养一
只兔子的故事,另一篇,是关于他们想养大一只小狗的故事。这两篇小品不仅生动
地描写了这些小动物,也是劳伦斯家庭的生动写照:孩子们对小动物百般宠爱,父
亲也每每是一个友好的同盟,母亲却是不宽容的对头,她勉强容忍着这些小动物,
当它们不得不离开时,她才觉得如释重负。
    当那只叫阿道夫的兔子长得野不可驯时,家里关不住了,孩子们只好满不高兴
地把它交给父亲,父亲把它装进他矿工服的大口袋里,答应他们将它放到树林里去。
临走,阿瑟·劳伦斯开玩笑道“‘最好把它放到锅子里去,’我父亲说,他总喜欢
惹起一点风波和骚动。”后来,伯特·劳伦斯常常想念这只兔子,想到它在疾跑时
紧缩着的短尾巴和“哞哞”的叫声,像是它向世界挑战的信号,是懦怯者的虚张声
势。
    劳伦斯太太不喜欢那只兔子,她同样也不喜欢那只小狗莱克斯,很显然,她答
应让孩子们喂养它是因为她的兄弟赫伯特托他们看管一段时间。赫伯特是她最宠爱
的人,尽管他实际上是比尔德骚家的败家子;他曾在诺丁汉开过一家小酒店,叫贝
尔帕勋爵,在罗宾汉和拉瓦汀街东北角的思尼恩顿,也就是在那座蓝铃山脚下,劳
伦斯在《儿子和情人》中用过这里许多重要的场景。
    他在《享乐之路》这篇故事中,以丹尼尔·萨顿描写了他这位赫伯特舅舅。故
事中他描写了这个人婚姻中的不幸,他带了一位女子去澳洲旅行,后来又指责这个
女人想毒死他,他在诺丁汉既做出租车生意,又为那里的一家体育报纸做事,所有
这些都是赫伯特·比尔德骚的真实经历。在《莱克斯》一篇中,一天这位舅勇突然
出现,要把那狗带回诺丁汉去,他勃然大怒道:
    “啊,你们就这样对待这条狗,——你们都把它弄傻了。它现在比黄油还软了。”
他带着莱克斯开车走了,那狗叫得很可怕,孩子们十分沮丧:“直到现在,我们心
中还留着一些委屈的眼泪和伤痛。”劳伦斯后来几乎为所有的动物写诗或故事,从
鲸和大象到豪猪和蝙蝠。
    在后来的漂泊生涯中他有过三只爱畜——在新墨西哥时的猫蒂姆西和狗比伯尔
斯,在法国南部时的猫米奇。(那头叫苏珊的牛,是劳伦斯在新墨西哥牧场的“神
秘的”朋友,但此物太大,恐怕不能算作爱畜)总而言之,劳伦斯比其他作家更善
于将动物放入他的诗文之中,并赋于它们强有力的生命,这一点十分重要,足以引
起人们的评判和研究。
    埃达·劳伦斯·克拉克曾说起过有一天他的弟弟在学校解剖一只青蛙时恶心得
要呕吐,他恶心并不是因为他的胃脆弱,而是因为他认为解剖是残酷的行为。埃达
在许多方面也有相同的气质。有一天,她和她的丈夫带着一位美国朋友到纽斯代德
修道院一带去观光时,他们看到一条小溪中有一些鱼被关在铁丝笼里,埃达弯下身
去要放出那些鱼,但她的丈夫制止了她,说那样捕鱼者会找他们麻烦的。这时候,
那位朋友看到埃达的脸色一定和他的弟弟伯特看到动物被困,或在生物实验室被解
剖时的脸色一样难看。
    在一张摄自19  世纪90  年代初期的室内照片上,父母和五个孩子们都穿着节
日服装。这是一张在照相馆里拍的合家欢。这是一件带有乡土气的、朴素的、维多
利亚风格的,令人感伤的纪念品,它甚为珍贵,其价值在于:它让我们对这7 个人
的外貌和内心世界都能有所了解。
    右下方的父亲十分显眼,他坐在那里不太自在,带着表链和胸花,双手握拳放
在大腿上。他脸上的大胡子上面有一种喜悦之色,好像是为他的家庭而感到骄傲。
    摄影师让小伯特站在他父亲和母亲之间,他们三人形成了一个占主导位置的三
角结构。母亲坐着,一只手有些不自然地握着放在大腿上的另一只手。
    她的脸部表情很难描绘,因为她的脸色是那样地惟悴,既无刚毅的线条也无温
柔的特征:她本是一个不到40  岁的女人,但从照片上看去要老20  岁,并带一种
病态。
    相片一角、母亲的旁边,是娇小的勒蒂斯·埃达,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并系
着一条花腰带。她脸颊两边是卷曲的长发,一直挂落到肩上,她以一种茫然的惊诧
看着摄影机,嘴巴微启。埃达是全家最小的成员;(生于1887年6 月日)与伯特龄
差最小,她也是几个孩子中与伯特最亲密的一个,一直对他十分忠诚。
    埃米莉·尤娜,年长5 岁,站在她后面,她穿着白衣服、扎着一条深色窄腰带。
她双唇微张,脸上好像带有一种青春期的困惑之色。她的头发(与他的兄弟伯特一
样也是红色的)散落在胸前。童年时,家里人叫她“印第安美人”,后来叫帕米拉
或“得报的善人”。
    在这张合家欢里我们还可以看到家里最大的孩子乔治,他站在后排的中间;确
实,他已经不是一个孩子了,这位“全家最漂亮的成员”——此照片证实了埃达的
称赞——这位眉清目秀的青年的衬衫高领上系着一条领带。乔治·阿瑟·劳伦斯,
生于1876  年9 月26  日,他和家人住在一起的时间不长:
    如前文所叙,他的童年是在他的曾祖父,那位赞美诗作者约翰·牛顿家里度过
的。他10  岁那年迁回诺丁汉。开始他曾跟一位做画框的叔叔学手艺,但他不喜欢
这工作,像他祖父一样,他最终成了一位工程师。
    威廉·欧内斯特·劳伦斯,站在后排的右端,他是当时全家的骄傲。这是一个
貌似动物的年轻人,长着平平的颧骨和有力、突出的下巴。欧内斯特(生于1878  
年6 月22  日)在这张照片里要比乔治高出半个头。埃达对他的描述是“身材高大,
体格健壮,粗粗的棕色头发稍带些红色,一双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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