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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25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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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的!”一个观众突然一拍椅子扶手大骂。

  “怎么啦?”邻座问。

  “怎么?”他气急败坏地说,“我来看这片子已经第八次了,而那辆该死的火车,总是那么准时驶过!”

Number:6637

Title:爱的曲线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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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高中同学毕业后开了一家皮鞋店,自从雇了一位女店员后,就常听他嫌那女店员怎样不好,又如何差劲,形容得就像一无可取似的。最后那个同学突然告诉我,他要结婚了,而对象竟是那女店员。我便问他:“你不是常告诉我她不好吗?为什么又要和她结婚呢?”老同学便笑着说:“你不懂,嫌货的才是买货者啊。”

Number:6638

Title:父亲的信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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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学生收到他父亲的信,信上说:你以后写家信,应该多写一些生活的情况,不要只知道要钱。这次寄10块钱给你,附带告诉你犯的一点小错误,用阿拉伯写10的时候,只能写一个零,不能写两个。

Number:6639

Title:金丹玉液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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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德某豆浆公司的广告:“为什么亚洲人能发明瓷器、造纸术、印刷术和发现磁力的原理?为什么远在两千年前中国就能筑出万里长城?是什么使他们头脑那么聪明的?

  “我们已经找到答案了:亚洲人爱吃黄豆。”

Number:6640

Title:和尚煮虾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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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和尚偷偷地买来虾子煮了吃。他看见虾在锅里乱跳,于是连忙双手合掌,低声地对虾说:

  “阿弥阿佛,忍耐些忍耐些,一会儿焙熟了,就不痛了。”

Number:6641

Title:情怯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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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怕羞的男人,始终没有勇气向他所爱的女人谈情说爱,但她却非常了解和热爱他,常常制造机会,让他表示出他的爱,但他却始终无法利用她所制造的机会。

  有一天晚上,他和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他照例又是无语。她忍不住又制造机会对他暗示道:“据说男人的一只手臂的长度,与女人的腰围相等,不知你相信不相信?”“是真的吗?”他答道,“可惜我没有带一根绳子来量一量。”

Number:6642

Title:妙招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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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lator:李殷斌

  莫特·沙尔非常同情“足球寡妇”。有一次,一位妇女问他怎么才能将她丈夫的注意力从电视上转到她身上,他回答:“穿透明的衣服。”

  “要是这样也不奏效呢?”她问。

  “那你在背上贴个号码!”沙尔回答。

Number:6643

Title:当心葡萄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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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外国游客参观果园时边走边吹:“我们国家的水果可棒了,桔子像足球,香蕉像铁塔,菠萝像……”

  正当他得意洋洋时,突然绊倒在堆积如山的西瓜上。一位果农大声叫道:“先生,当心我们的葡萄!”

Number:6644

Title:上大学

作者:辛克莱·路易斯

出处《读者》:总第129期

Provenance:《散文》

Date:1991

Nation:美国

Translator:陈祖珍

  他一辈子爱学习,现在有的是时间,为什么不去

  纽特·阿克塞波青年时代渴望学习语言,学习历史,渴望阅读各种名家作品,好使自己更加聪慧。当他刚从欧洲来到美国北达柯他州定居的那阵子,他白天在一家磨坊干活,晚上就读书。但没过多久,他结识了一个名叫列娜·威斯里的姑娘,18岁就和她结了婚。此后他必需把精力用在应付一个农场日常的各种开销上,还必需养儿育女,多年以来,他早就没有时间学习了。

  最后终于有这么一天,他不再欠任何人的债务,他的农场土地肥美、六畜兴旺。但这时他已经63岁了,让人觉得仿佛不久就要跨进坟墓了,没有人再需要他,他很孤独。

  女儿女婿请求他搬去和他们同住。但纽特·阿克塞波拒绝了。“不,”他回答说,“你们应该学会过独立生活。你们搬到我的农场来住吧。农场归你们管理,你们每年付给我400美元租金。但我不和你们住在一起。我上山去住,我在山上能望见你们。”

  他给自己在山上修造了一间小屋。自己做饭,自己料理生活。闲暇时去公立图书馆借许多书回来看。他感到他从来也没有生活得这么自在过。

  开头,纽特·阿克塞波仍改不掉他多年养成的习惯:清晨5点起床,打扫房间,中午12点准时吃饭,太阳落山时一准就寝。但他很快发现他那些事情完全可以随自己高兴,想什么时间做都可以。实际上,他那些事即使不干也没有什么关系。于是他一反过去的老习惯。早上他常常在床上躺到七八点钟。吃罢饭,他往往要“忘记”打扫房间或清洗碗碟。但是,他后来开始在夜间外出作长距离散步,这才是他真正告别过去,向着新的、更加自由的生活迈出的最为彻底的一步。

  在他一生之中,白天总是有很多工作要做,累了一天之后,天一黑就没法不睡觉。现在可不同了,白天过完,夜晚他可以出去散步,他发现了黑夜的奥秘。他看到了月光下广阔的原野,他听到了风中摇曳着草和树发出的声音,有时他会在一座小山头上停下,张开双臂,站在那儿欣赏脚下那一片沉睡的土地。

  他这种行径当然瞒不过镇上的人。人们认定这个老头的神经出了毛病,有人说他已经成了疯子。他也知道别人是怎样看他的,从人们向他提出问题时所说的那些话,以及人们看他做事时的那种眼神就不难了解到。他对于那些人看待他的态度感到十分气恼,因此也就更少和人们交往,他用来读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了。

  纽特·阿克塞波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中,有一本现代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耶鲁大学的青年学生。小说叙述他怎样在学业和体育方面取得成就,还有一些章节描述了这个学生丰富多采的社交生活。

  纽特·阿克塞波现在64岁。一天凌晨3点钟,他读完了这本小说的最后一页。这时他作出了一个决定:去上大学。他一辈子爱学习,现在他有的是时间,为什么不上大学?

  为了参加大学的入学考试,他每天读书许多小时。他读了许多书,有几门学科他已有相当把握。但拉丁文和数学还有点困难。他又发奋学习。后来终于相信自己做好入学考试的准备。于是他购置了几件衣物,买了一张东去康涅狄格州纽海芬的火车票,直奔耶鲁大学参加入学考试。

  他的考试成绩虽然不算很高,但及格了,被耶鲁大学录取了。他住进学生宿舍。同屋的人名叫雷·格里布,曾当过教师。雷的学习目的是得一个学位,以便再回去教书时可以挣更高一点的工资。雷在学生饭堂打工、挣钱交学费,雷不喜欢和人讨论问题,不喜欢听音乐。纽特·阿克塞波感到很惊讶,他原以为所有的大学生都和他一样喜欢谈论学问。

  进大学还不到两星期,纽特·阿克塞波发现自己犯了错误。他不该在64岁这样的年纪来上学。其他的学生笑话他,不仅仅因为他年龄大(虽然白发苍苍的他坐在台下,听一个年龄比他儿子还小的教师在台上讲课,那情景也实在有些古怪),还因为他来上学的目的与众不同。那些学生选修的科目都是为了更有利于以后找工作挣钱,而他和大家都不一样,他对有助于挣钱的科目不感兴趣。他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他的目的是要了解人们怎样生活,了解人们心里想些什么,弄清楚生活的目的,使自己的余生过得更有价值。

  他希望结交朋友,老幼都不论,可总是遇不着,好像根本就没有和他志趣相投的人。没过多久,他对耶鲁大学感到了厌倦。他觉得耶鲁大学不再是一所学问的殿堂。校园内的那些屋子只不过是些平平常常的房子,房子里住的是一些嘲笑他的年轻人每当他从那些房子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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