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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罗德曼自传 作者:丹尼斯·罗德曼-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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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晚上的比赛。

  我跟布莱恩·瑞奇一起到迈阿密与麦当娜碰面,到她家停留。我不会让布莱恩失去见大明星的机会。等我们到了那里,麦当娜的一名女经纪前来应门。我们走进去,麦当娜走下楼梯来欢迎我们。

  我看着她,好象跟一般人初次见面一样,不过是另一个普通人。对于见到大明星,我不会有什么兴奋的。我说:“我是丹尼斯·罗德曼。”她则说:“我是麦当娜。”然后我们同时说:“很好。”这就是麦当娜,我的口气象是,“酷——麦当娜,也没啥大不了的嘛。”这并不是我的梦想或怎样,大概也不会是她的梦想吧。

  我不喜欢她的工作,也不喜欢她的音乐,这我也跟她说了。我认为她是一名光彩夺目的艺人,可是她的音乐并非我喜欢的风格。她为配合新专辑《睡前故事》做了些改变,变得很酷,不少人却无法接受。

  双方经过介绍之后便展开访问。她坐下来拿出笔记,她已经把问题拟好,事先写好的。在我们开始访问后不久,他们开始拍照,我们便对上了眼。从拍第一张照片开始我们就搂在一起。我不在乎她是麦当娜或是谁,对我来说她就是一名女人,我们相互中意。在我俩快要把持不住的时候,他们结束了拍照。后来我们一同到同性恋酒吧去,那是一次不一样的经验,她在那里没被人包围,因为那里的人都认识她也经常看到她。她在迈阿密有几处比较熟悉的地方,不会造成人们的骚动。

  最后我们回到她家。走进房里我直奔客房,准备倒头就睡。可是布莱恩已经睡在那里了。

  在我还没问出要到哪睡之前,麦当娜性感十足地望着我,说:“你跟我睡,在我的卧室。”无疑的,不管布莱恩有没有睡在客房,她都不会让我走进那间房的。接着她关上门并告诉她的经纪人:“他跟我在一起。”

  于是我一头倒在其他杂种狗睡过的地方。一开始:轰!我们相互摸索,仿佛是继续拍照时未完成的事,只是这回旁边没人在看了。

  亲吻了一阵子,她停下来看着我。

  “你不先吃吃我‘那里’吗?”她问我。

  我说:“哦,是必要的过程吗?”

  “就是要这样。”好说。

  “相信我,我不会这样做。达令”

  她说:“你不打算吃吃我那里吗?我喜欢这样的前戏。”

  我说:“不,不这样。”

  她说:“我喜欢别人吃我那里,让我先放松。”

  我没做。我想对于遭到我拒绝,她有点吃惊,我竟然“对麦当娜说不”。很多男人不相信我会拒绝麦当娜,但确实是这样的。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她克服了这点,开始抚摸我的下体进入状况了,没多久我便进入她体内,我们开始搞了。我会说我在跟她做爱,可是通常你不会跟初见面的女人在第一晚便“做爱”。我们做了一会,我跟麦当娜,就在她床上。看得出来她蛮爽的,因为她很有感觉。她虽然不是表演特技的,可是性功夫仍然很棒。她带着热情,不怕让它流露出来。当时,我猜想,事情到此便告结束了,我只不过是她长串打炮名单里的新猎物罢了。

  第二天早上我跟布莱恩飞回家,几乎在我进门的同时,麦当娜就打电话来了。当晚她又打来,再打来。她不断地打电话来、打电话来,一直不断的打电话、传真给我。

  这真是很疯,我不知道要怎样对付。跟丹尼斯·罗德曼会面这件事我原本以为只是一个噱头,现在却变成了实际的男女关系。她想要来段罗曼史,我以为她只要性,没想到她是想要找个人来照顾她。百般风月淫猥,她是要找个好男人,而我雀屏中选。

  打从一开始她就带来一个问题:她想怀孕。一开始她便提及,称我是她孩子的“首要天然样本”。她不让我戴保险套——从来不准,她急着要怀孕。她传真给我写道:“我很想跟你在一起,我想你。”经常如此。还有其它的传真是这样写的:“我要你每一颗精子都流入我体内。我不会放过它们,因为我想要怀你的孩子。”

  麦当娜经常提到想要个小孩,经常说到。她想得要命,令以难以置信。我认为她想要丹尼斯·罗德曼的一切,包括结婚、孩子,一切。她觉得终于找到与她相同层次的人了,因此绝对不会让机会溜掉。

  提议要在一起的人是她。当初做出这决定时,我以为她只是要发掘出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然后跟我搞一回。我以为这就是她的打算,至少就我所知,她并不是真的在寻求某种关系,只是一段情,如此而已。

  结果没想到,《微碧》杂志的事情是真的,但是访问的内容却未公诸于世。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们不喜欢事情演变成这样的结果,所以把访问的内容删掉了。本来是要做封面故事的,可是访问的结果却非他们所预期。

  我们的交往却比那篇故事幸运多了。在进一步相互认识之后,我们发觉彼此之间有很多的共同点,人生哲学有很多类似之处。我们的想法接近,对于生活在这冰冷的世界上,都觉得是很愚蠢的事。我们都是随心所欲过日子的人,我们看透了一切,两人意念相同。

  运动与娱乐并非完全不同的世界。我们看事情的角度经常是一致的,她知道不会一辈子都是性感女神的化身,我也知道我的运动界超级巨星的时间不会太长,不可能做长青树的,我俩都明白这点。我们不会活在幻想的世界里,以为现在拥有的一切会永远地保存着。但是,我们也都想把握住机会,及时行乐,尽其所有地去经历一切。

  我们知道人家是冲着你的名气来供养你的。我们知道谁是真正的朋友,谁是利用你为自身牟利,这方面我俩各自都有经验。

  她开始真正的喜欢我,因为她看出我的真实个性。她看出我与她过交往的人完全不一样,她在我身上找到某些东西,我无法形容。我跟她在一起,仿佛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可是,有件事情我做不同:那就是我没办法叫她的名字麦当娜。我无法想象我叫她:“嗨,麦当娜。”听起来就是不顺,太奇怪了。结果她给我取了一个昵称:“长腿爸爸”(DaddyLonglegs),而我叫她“踢踏”(Tita)。我不晓得这名字怎么来的,就是喜欢这名字,于是决定这样叫她。就是这样灵光一闪,我觉得“这个名字听起来蛮酷的”。

  她被我吸引的另一个原因是她喜欢篮球员,她甚至想过要买下一支篮球队呢。布莱恩·萧(BrianShaw,现役魔术队球员)在热火队时曾与麦当娜一起。她可以说她“让布莱恩·萧成名”,她给了他身份地位。我可不需要这样。她跟我说布莱恩·萧到处炫耀这件事。我回答说:我不是布莱恩·萧。

  “我不管你他妈的是谁,”我说:“如果我跟你在一起,那是因为我要跟你在一起,而不是因为你是麦当娜,或是能让我受到注意。”

  篮球对麦当娜来说,就好象是芭蕾舞者或是其他的舞者,她觉得这两者都很雍容优雅,很帅,她欣赏。运动员真的可以挑动她的情欲,因为那种流畅的动作让她非常欣赏。

  麦当娜是肢体美学的鉴赏家。她深入研究过。如果你与麦当娜一样曾经到过世界不少地方,见识自然比别人广。你必然会成为某方面的鉴赏家,对她来说,这方面即为其专长。

  她观察篮球员,想要是如何做到那些动作的。这让她产生很大的兴趣,同时决定要去掘那是不是她每日生活里最想要的东西。她能够拥有全世界任何一个人,因为她是每个男人的梦中情人,所以她能选择任何人。

  我想,她决定要我。谁跟麦当娜约会,都会引起注目。如果是个无名小子,那么没多久大家就都会认识他了。当我跟麦当娜在一起的时候,引起的注意真是令人惊异。那跟我过去的情形无法比拟,还有人可能会以为我跟她在一起是为了引起注意。

  事实是,更过分的在后面呢。跟麦当娜在一起最糟糕的地方,就是跟她在一起所引起的侧目。她很棒,可是跟她在一起我没办法做别的事,如果你要知道我后来为什么没有跟她在一起,那就从这里开始讲起。

  我一直不了解她有多么在意这段感情,直到那天她在犹他州出现以后。犹他州是个大地方,我们正在与犹他爵士队进行季后赛第一轮的比赛,麦当娜从洛杉矶飞来——她在那也有栋房子——来看我们进行该系列第三场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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