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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七十年-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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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李秉衡与李的继任人张汝梅,都有了心理矛盾。他们明知在「民教冲突」的两造之间,「教方」(尤其是吃教者)仗入侵洋人之势,并非皆是善类;而「民方」亦非打家劫舍的真正盗匪。如诬以盗匪之名妄加诛戮,非但有欠公允,尤恐激民成变,不可收拾—— 因为那时纵曹州一地即有「大刀会」众十余万人。冠县一县的「义和拳」拳会群众即有「十八团」;茌平县治下有八百六十余庄,习拳者即有八百余处。对如此广大的群众,诬民为匪,妄加诛戮,官逼民反,不得了也。因此纵是屠夫鹰犬的毓贤,面对此一实际情况,亦有「与教民为难者即系良民」之叹。(此「即系」二字是否为「原系」二字之抄误,尚有待另考。)
  根据他们对实际情况的了解,李秉衡、张汝梅和毓贤三人都主张分清善恶,剿抚兼施。当毓贤于一八九九年继任山东巡抚时,他就公开宣告他的「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的三大原则。正式把「义和拳」、「大刀会」一类的民间结社颁予「毓」字大旗,改组成为政府正式认可的「义和团」了。其实「大刀会」当时的声势亦不在「义和拳」之下。毓贤之所以舍大刀而取义和者,「义和团」较「大刀团」雅顺多矣。毓贤虽喜欢大刀,但是他毕竟是个秀才嘛!这一来「义和团」在中国历史上也就褒贬难分了。
  *原载于台北《传记文学》第六十一卷第五期
  二、列强刺激?太后玩火?端王窃政?群运出轨
  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
  发生在二十世纪的第一年,庚子、一九〇〇年的「义和团」之乱,从星星之火烧成燎原之势,实在是与当时山东巡抚毓贤的三原则分不开的。前文已偶及之,毓贤的三原则是:「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老实说这三个原则本没有错,错的是他把抽象的原则化为具体的运用,不得其当,就要出毛病了。
  就以「民可用」这一条来说吧!当年由于列强对中国所作的赤裸裸的侵略——尤其德国人在山东,俄国人在东北的所作所为——已激起中国全民的公愤。
  德国人在山东以教案为籍口强占胶州湾,已无理已极,而德皇为皇弟海因利盍亲王(Admiral Prince Heinrich)率远东舰队远征中国,在汉堡所作之送行训辞,什么:“should any one essay to detract from our just rights or to injure us; then up and athim with your mailed first”(原文英译载一八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伦教观察报》(London Spectator)。那时我方奔走交涉的大员之一的翁同龢,在其日记上译为「如中国阻挠我事,以老拳挥之」。德皇这一「挥拳」演说,那时是腾笑欧美的。世人固对德皇之横蛮,嗤之以鼻,而对我华人之不争气,也是怜而鄙之。此事当时对我国我民之刺激,亦至深且痛。斯时在巴黎冷眼旁观之法国史家柯利厄(Henri Cordier),便认为这种德国佬加于华民之刺激「纵非义和团兴起的全部原因,也是主因之一」。(见柯著《中西关系史》,卷三,页三六五。转引自摩尔斯《大清帝国国际关系史》卷三,页一一一。)
  至于德军当时在山东之横行,更是笔难尽述。当地百姓如对若辈稍事抵抗,动辄全村被焚,老幼难逃。某次在鲁东日照县,为一极小的民教冲突,在当地仕绅出面试行调解之时,五位在场仕绅竟被德军强掳而去,送至青岛拘留所,勒令执行极无理之要求。似此绑票勒索之行为,使在一旁观察之美国外交官,亦为之忿忿不平而报请华府留意。(见美国驻华公使康格致国务卿海约翰的报告书。载国务院「外交档」,一八九九年四月十七日。)
  俄国在中国东北所犯的罪恶,就更是罄竹难书了。一八九九年三月某日,俄人自旅顺港违反条约,侵入中国境内征收地税。当地农民召集群众大会并缮具申请书,请求免征,态度极为和平恭顺,而俄军竟突然对群众开枪,当场便打死农民和老弱妇孺九十四人,伤一百二十三人。(据西文《北华捷报》记者的专栏报导。)
  一九〇〇年七月十五日,当俄军于黑龙江畔的海兰泡(俄名「布拉戈维申斯克」)开始越境时,华军稍事抵抗,俄军便一举将两岸华民男女老幼六千人,悉数屠杀,弃尸江中,江为之塞。此一屠杀,中国政府虽未敢深究,欧美媒体却向莫斯科提出抗议,而沙皇政府竟声言是边远驻军擅杀,俄皇鞭长莫及,无能为力,搪塞了事。(见 Arthur H。 Smith 著《震撼中之中国》(China in Convulsion),一九〇一年英国爱丁堡出版,第二册,页六〇七。)其后俄人在「江东六十四屯」一带和其它城市中的烧杀,据各方报导,死伤华人二十余万,本篇也就无法详加叙述了。(见李文海等编《义和团运动史事要录》,一九八六年济南出版,页二九七。)
  以上所记只是根据西方官员和记者零星的报导,并非受害华人的夸大。当时如作有系统的调查研究,则入侵者之残暴,就更是罄竹难书了。笔者不学,曾就清末民初各种中外冲突中,双方的死伤数字略作比较,所得比率大概可说是一千比一。换言之,在中外冲突中洋人如有一人殒命,无辜华民就要以千命「相陪」(不是相赔)。如曹州教案中有德国传教士二人被杀,德人籍口入侵时被杀之华人,加上中国官府在洋人要挟之下所杀戮之华民,以及民教冲突所造成的死伤,即不下数千人。——假如鬼神之说真有可信,以数千枉死寃魂,在耶稣之侧、上帝之前,与在曹州殉道的两位神父的幽灵,同时出现,互控寃情,在此情况之下,上帝和耶稣又何择何从呢?
  不幸的是,在类似情况之下惨死的洋人往往都名扬天下,垂誉后世;但是陪他们一道丧命的数千名华人包括妇孺,那就死得虫蚁之不如了。斯大林说:「死一个人是件惨事;死一百万人只是个统计数字。」在那庚子年间,死掉任何一个洋人,都是个惊天动地的「惨事」;死掉千万个华民,甚至连「统计数字」也没有一个。但是中国人究竟不是个麻木的民族。在那千万家披麻戴孝的寡妇孤儿的哭声里,稍有良心的血性男儿,都会拔刀而起和敌人拚命的,这就叫做「民愤」。在全国人民都感到国亡无日,都要和入侵者舍命一拚,这就叫做「民气」。这股民气,笔者这一辈在「八年抗战」的日子里,都是亲身卷入、亲身体验的。老实说,八年抗战就是当年全国人民以血肉之躯与不可一世的入侵强寇,死命纠缠,拚过来的。
  朋友,在那庚子年间,八国入侵的时候,全国同胞国亡无日的感觉,实数倍于抗战前夕的一寇独来,尤其是在情况最紧迫的山东和东北。所以该两地区民气最激昂,义和团也滋长得最快。毓贤这个好杀成性的地方官,他也深深地体验到这种同仇敌忾的民愤,而感觉「民可用」。他觉得与其杀民媚洋,何如「用」民来除教灭洋呢?毓贤这一心态,事实上是与当时西后以下,那一批在戊戌以后突然掌权而又颛顼无知的满人小贵族的心态 ,如出一辙。他们但知民气可用,要「用」它来「扶清」。他们怎知甲午、戊戌之后的腐烂朝廷,已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以它来「灭洋」,则洋又岂是气功师徒「刀枪不入」所能「灭」掉的?
  对民气但知其有而不知其用;激起了民气,又没个安全塞可保安全,那就非爆炸不可了。义和团运动也就是近代中国,无数次锅炉大爆炸中的一次。
  只能造反,不能保皇
  再者,毓贤究竟是个非科甲出身而习于杀人的莽汉。下棋不看第二步;为政不作三思,因此他的「团应抚、匪必剿」的原则,应用起来,也漏洞百出。
  山东那时是处于王朝末季的黄巾、赤眉时代。饥民遍地、盗匪如毛、邪门盈野。毓贤最初的办法是以杀止乱。但是他纵是个嗜杀的屠夫——他有一个月杀五百人,一任杀五千人的纪录——也杀不胜杀。最后改杀为抚。他抚的办法是化零为整、招匪入团(民团)。他纵容,甚或授意,乃至干脆鼓励和认可,并发下「毓」字大旗,由徒弟众多、能呼风唤雨的大邪门,并吞那些只有低级气功,组织能力欠缺,而良莠不齐的小邪门,划一名号,整齐服色,统名之曰「义和团」,以示这些组织是由他巡抚衙门认可的私办民团。
  这种以大吃小、化零为整,组织并统一指挥起义农民的办法,原不是毓贤所发明的——那是我们的国宝。试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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