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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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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变成了君主国。在戴克里先统治之前,帝国保留着共和形式。但是就像保民官(the Tribunes)胜利之后人民的意志一样,皇帝的意志不受任何控制。他们的权力是独断专行的,即使当这种权力得到最广泛的运用之时。不过,对于自由的事业,罗马帝国却比罗马共和国做出了更大的贡献。我这样说,并不是根据有些皇帝利用他们的大好机会做了些好事这类偶然事件,譬如塔西佗就认为,涅尔瓦融合了君主政体和自由这两个在别处难以并存的事物;或如一些御用文人所赞扬的那样,帝国是民主政体的完美体现。其实,它充其量是个伪装不善而又可恶的专制国。然而,腓特烈大帝是个专制君主,却又是宽容和言论自由的朋友。波拿巴家族实行专制统治,但是对于广大民众来说,1805年推翻共和国后的拿破仑一世,或1859年处于权力巅峰的拿破仑三世,却是他们最愿意接受的自由主义统治者。罗马帝国以相同的方式做出了贡献,与皇宫附近可以感受到的残酷暴政相比,作为一个旁观者,尤其是作为一个千百年之后的旁观者,这些贡献使我有着更深刻的感受。穷人获得了他们在共和国时期无望获得的东西。富人的日子也比三巨头统治时期好过。罗马公民权扩展至各行省的人民。罗马学术中更为优秀的部分和整个民法体系,都属于帝国时期的产物。正是帝国缓解了奴隶制,确立了宗教宽容的制度,开启了国际法的先河,完善了财产法体系。恺撒所推翻的共和国,只能算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它为公民权提供了值得赞赏的保护,却粗暴地践踏了人的权利;它允许自由的罗马人残酷虐待自己的子女、债务人、仆役、罪犯和奴隶。那些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更为深刻的思想,心胸开阔的希腊人耳熟能详,却不见于市政法的任何文告,也没有任何解释,思考这些思想的哲学,屡屡被视为叛乱与不忠的教唆者。

    最后,在公元前155年,雅典哲学家卡涅阿德斯来到罗马履行一项政治使命。在公务空闲时间,他发表了两次公开演讲,使这些征服了他的国家的无知之士,初步了解到流行于雅典各学派中的辩论。第一天,他阐述了自然正义。第二天,他否定了它的存在,主张我们所有的善恶观皆来源于实在法。这两次值得纪念的表演过后,被征服者中的这位天才使他的征服者束手就擒。罗马最著名的公众人物,如西庇阿和西塞罗,开始以希腊人为榜样来塑造自己的头脑,罗马法学家接受了芝诺和克里西波斯的严格训练。

    如果我们以基督教的影响刚开始显现的公元前2世纪为限,根据它的实际立法对古代政治做出判断,我们会得出较低的评价。流行的自由观是有缺陷的,为实现它们而做出的努力也十分离谱。古人更明白如何行使权力,而不是如何行使自由。他们在国家身上集中了那么多特权,使人们无从否定它的管辖或约束它的活动。我不妨借用一个有时代错置之嫌的生动说法:古典时代的国家,其邪恶之处在于它是政教合一的国家。道德与宗教不分,政治与道德不分;在宗教、道德、政治诸方面,只有一个立法者和一个权威。国家在教育、实用科学、帮助穷人和绝望者、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等方面几乎无所作为,然而它却要求行使它的所有权能和决定它的所有义务。个人、家庭、团体和属地是如此卑俗,以至于统治权力可以把它们用于自己的目的。共同体支配着公民,一如主子支配着奴隶。最神圣的义务让位于公共利益。旅客的存在是为了航船。由于忽视私人利益,忽视人民的道德生活及其进步,希腊和罗马都丧失了维系国家繁荣的关键因素,随着家庭的衰落和人口的减少而颓败了。它们传给后人的,并不是它们的制度,而是它们的思想。它们的思想,特别是有关统治艺术的思想,使它们——

    虽死犹生,权杖在手

    仍从墓穴中支配着人心

    的确,侵害着今日政治社会的种种谬误——共产主义、功利主义、对专制与权威、不法与自由的混淆——几乎都可以溯源到它们那里。

    人们最初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中,弱肉强食,没有法律——这种观念源于克里蒂阿斯。最粗糙的共产主义思想的提出者是锡诺普的第欧根尼。根据智者学派(Sophists)的观点,权宜不受制于责任,美德不外乎享乐。法律是弱者的发明,旨在剥夺强者对自身优势地位的合理享用。对有过失者与其宽恕不如迫害。天下莫大的好事就是做恶而不必担心报应,同样,天下莫大的坏事就是受苦而无报复之乐。正义是懦夫的面具,不正义是现世的智慧;义务、服从、自我否定皆是乔装打扮的伪善。政府的权力是绝对的,可以为所欲为,任何臣民受到它的虐待皆不得有所抱怨,但是只要能够逃避强制与惩罚,他总是可以自由地违抗。幸福即在于攫取权力和避开必要的服从;依靠背信弃义和谋杀而取得王位的人,才真正值得人们称羡。伊壁鸠鲁比那些革命专制学说的鼓吹者强不了多少。他声称,一切社会都是建立在相互保护的契约基础之上。善恶的根据就是社会惯例,因为天谴的雷霆同样降于公正和不公正。纠正过失不在于行为,而在于它给有过失者造成的后果。智者发明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为了保护自己;当它们于己不利时,就不再有效。甚至最著名的思辨哲学家的一些反对自由的情感,表现于亚里士多德的如下言论之中:最恶劣的政府的标志,就是让人们按其意愿自由地生活。

    苏格拉底这位最优秀的异教徒,不知道在各国家法律之上还有更高的人类准则、更好的行为指导;柏拉图卓越的学说几乎预见到了基督教的出现,因此一些著名神学曾希望禁止他的著作,以免人们满足于此而不再关心更高的教义,即那位受到辱骂、谴责、鞭笞并死在十字架上的正直人子发布的预言,然而这个柏拉图却用上天赋予他的人类最高智慧,鼓吹废除家庭和曝弃婴儿;亚里士多德这位古代最优秀的道德家也说,为了奴役邻国人民而对他们发动袭击没什么不好。如果各位记住这些事情,如果你们再想一想,近代一些与他们智力不相上下的人士,也持有同样(甚至更加)罪恶或荒唐的政治主张,你们就会清楚地看到,重重谬误是多么顽固地阻塞着通向真理之路,纯粹理性和习俗一样无力解决自由政府的问题;它只能是漫长、曲折、痛苦的经验的结晶;你也会明白,对于一种打算维护永恒的神意,为上帝对待人类的方式正名的真正哲学来说,追寻神的智慧在教导各民族赞赏并承担起自由的责任时所采用的办法,并不是它最无关紧要的任务。

    但是在揭示了他们深刻的谬误之后,如果我使古人的学说看起来不像他们的实践那样出色,我可能使你们对古人智慧有了很片面的认识。就是政治家、元老院、公民大会在为每一种谬误提供例证的同时,也出现了一批珍贵的著述,它们蕴藏着政治知识的无价之宝,以无情的睿智揭示出现存制度的弊端。古人几乎一致赞同这样一种观点:人民有统治的权利,但是没有单独统治的能力。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为了使民众的因素充分发挥作用而又不至于垄断权力,他们非常普遍地采用了混合宪政的学说。对于同样的事物,他们和我们看法不同,因为近代宪政是限制君权的手段,而他们却用来限制民主。这种思想产生于早期的君主政体和寡头政体已经衰亡的柏拉图时代,尽管他反对它。在所有的民主社会都被罗马帝国吞并很久之后,它仍然受到珍视。但是,掌握最高权力的君主放弃部分权力,是为了服从更强大的辩论力量,而掌握最高权力的人民丢掉自己的特权,则是要臣服于理性。然而历史也总是证明,运用强力要比依靠劝说更容易建立限制。

    古代作者非常清楚,每一条统治原则单独实行起来,都容易走向极端,引起反抗。君主制僵化为专制,贵族制蜕化为寡头制,民主政体膨胀为人数至上。因此,他们设想,把每一种因素与其他因素结合在一起,以此限制这种因素,可以避免自我毁灭的必然过程,可以使国家永葆青春。但是,把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结为一体这种和谐的境界,只是许多作者的理想。他们认.为斯巴达、迦太基和罗马便体现着这种境界,其实它在古代从未实现。比其他人更为明智的塔西佗终于承认,混合宪政不管从理论上多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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