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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今论+印顺法师-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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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異的。作、力雖可以總名為用,然作與力別說,到底有什麼意義?約法的現
在作用說,二者是無差別的。因為法必有用,用即是力,也即是活動,活動即是

業。但作用,專在當前的動作說;業卻動詞而名詞化的,即通於過去未來。如眼
見的見,是一種動作,然見也可能作為一件事情。如說人作善業、惡業,此即依
人的身心活動而顯業相,業即動作之義。然依動作名業,業作了,剎那滅後即應
洠в校环ǚú皇В瑒萦萌栽凇x那滅入過去,不像現在那樣有明顯的活動,即
動作的潛在──過去化。在名言上,即動詞的名詞化。所以依作用和業的字義去
解說,事業的業與作用的用可以作如是觀:對現在當前的法體,名為用或作用,
亦可名業;對剎那滅後的法──作者,即特名之為業了。『順正理論』作用與功
能的分別,意義也大概相同。體、用、業,無不如幻,約世俗名言說,可有如是
的相對差別。

第四節  因·緣·果·報

先說因與緣,梵語雖是兩個字,但在阿含經裏,常常聯用,似乎洠в惺颤N不
同。如說「二因二緣,能生正見」,二因二緣,即是多聞熏習與如理思惟二者。

由此觀之,因與緣不能說定有差別。但從文字使用的習慣去考察,也可以說有一
些差別。如處處說為因果,而不說為緣果。又只見名為緣起法、緣生法,不曾見
名為因起法、因生法。由此名字的應用不同,可以看作:緣約法的力用說──古
人解說為「有力能生」,凡此法於彼法可有作用,即名之為緣。因則約法的性伲
說,如世間有種種差別,各有相生相依的關係不同,即成各各的因果系。所以因
有顯示法體的性伲墢牧τ枚妹_有,依梵文的『中論』考察,羅什所譯
的因緣,原文略有三種不同:一、是緣起,二、是四緣中的因緣,三、是因與緣
。因與緣的結合詞,在梵文中少有不同。梵文有一言、二言、多言。「因」字多
用一言,即表示是單數的;「緣」字用多言,即表示是眩龜档摹?梢娋壥欠N種和
一般的,因是主要的。一法的成立,必依種種緣而成;在此種種緣中,最主要者
名為因,一般者名為緣。這樣,因與緣可作這樣的分別:一、因顯體性而緣明作
用;二、因為主要的而緣為一般的。論到果與報,對因而說果,有某種因即得某
種果。報也是果,不過是果中的特別果。梵語vipa^ka,奘師譯為異熟,報即異

熟的古譯。異熟,即異類而熟,因是善惡,果為無記。但這如大眾部說善因感善
果,惡因感惡果,即洠в挟愵惖囊饬x。所以,異熟的本意,應為異時而熟,即過
去的業因,感今後善惡的結果。報指果中有善惡性,與一般的因果不同。佛法講
因果,通明一切;約道德與不道德的果說,即名為報。因與緣、果與報,雖不無
差別,如通泛的說,可總名因果。

唯識宗的因果說,著重在諸法的「自性緣起」。依唯識義說,眼識的生起,
由於眼識的種子,眼識種子對眼識名因,其餘明、空等為緣。這種自性緣起的因
果論,主要的根據在一「界」字。界與法的語根Dhr!相同,有持義,有任持自
相,不失不變義,所以十八界古譯有名為十八持的。持的意義,即保持特性,有
決定如此的性伲R磺蟹ǖ牟顒e,都是在這決定特性上去分別的。在『阿含經』
裏,界是種類的意思,一類一類的法,即是一界一界的。種類,可從兩方面說:
如眼界,凡具有眼之特性的,皆眼界攝,由此義可類括一切眼。又從眼界異於其
他的耳界等,可顯示眼界的特殊。所以界義,一在表明類性,一在顯示別性。約

此意義,『阿含經』中說有無量無邊的界,如三界、四界、六界、十八界等。細
究界字的意義,即是一類一類的,各自同其所同,異其所異的。從世間的現象說
,世間實可以分成無量無邊的界。西北印度的一切有部,偏重於此(阿毘達磨以
界品為首),即落入多元實在論。他們以為事物析至不可再分的微伲词欠ǖ
自性,即界,各各事物都有此最極的伲士匆磺蟹ㄊ歉鞲靼沧∽孕缘模皇ё
相的。他們雖也講因緣生,但覺得法的自性早就存在,生起是使它呈現到現在。
經部師及唯識者,不同意這種三世實有論;但將法法的自性,修改為法法各有自
種子──潛能,存儲於心識或賴耶識中,法的生起,即從潛在的自種子而現行。
依經部師,種子即名為界;世親解釋為種類與種族──能生。『惡叉聚經』有「
眾生從無始來有種種界」句,種子論者就解說為眾生無始來有種種的種子,故說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界字,本義為種類,同類與別類,由於想像「
自性不失」為實有的本來存在,從此本來存在而現行,即引申為因義,所以說界
為種族義,即成為眼從眼生,耳從耳生的自性緣起。依中觀者說:不失自性,是

相對的,法法皆是因緣的存在,離卻種種因緣不可得,決非具體而微的潛因的待
緣顯現而已。又、若看成各自有各自的種子,於是說有無量無邊的種子,生無量
無邊現行,這與因緣說的精神,也不大恰當。佛為什麼要說因緣生諸法?因為法
既從因緣生,則在因緣生法的關係中,什麼不是固定的,可以改善其中的關係,
使化惡為善,日進於善而離於惡。若看成自性存在的,已有的,那不是化惡為善
,不過消滅一些惡的,另外保存一些善的。唯識學的因果說,是很精細的,但洠
有脫盡多元實在論的積習。

華嚴宗的法界緣起說──是增上緣的極端論,達到了一法之生起,其他一切
的一切都為此法作緣;所以一法以一切法為緣,一切法亦以此一法為緣。唯識者
所明的界,重在最極根本而又極小的;華嚴者講界,是極寬泛而又廣大的。華嚴
宗高談圓融,以一法可為一切法的緣,此一法即圓具一切法,一切法都無不遍在
一切法中。但佛說因緣,那能這樣的寬泛,不著邊際!因緣說的主要意義,在指
出較主要的切近的因緣來,以便於把握事象的原因所在而予以改善。否則,一切

是無量無邊,以一切一切為因緣,這使人從何下手而實邸兀抗室蚓壵摚刹槐
講到那樣玄妙寬泛。除了某些主要的因緣外,其餘的一切,雖間接有關,但在此
法存在於此特定時空中,這一切的一切,並不是都與此法存在有必然關係,有些
簡直有等於無。有些學者,讚美圓融,於是主從不分,親疏不別,弄到一切染淨
、迷悟、邪正,都無法說明。故因緣論,必須從何者為生法的主因,何者為生法
的疏緣,以明因緣生法。中觀者既不同法法各有自性的各從自種,其小無內的緣
起;也不同一切法皆入一法,一法待一切法,其大無外的緣起。唯有能知因果緣
起的本義,纔能於因緣生法中,得有進而改善因果系的下手處。

因、緣、果、報,『增壹阿含』裏講到四緣,迦旃延尼子創說六因。各家的
說法多不同:像薩婆多部說有六因,『舍利弗毘曇』說十種因,『瑜伽論』也說
十因,『成實論』說三種因,『楞伽經』說六種因等。關於緣:如通常說的四緣
,『舍利弗毘曇』說十緣,南傳的論中有明二十四緣的。這些,都是見到因果方
式的不同,而安立種種名稱的。因果,本來極為寬泛,凡有相互依存關係的,都

可說是因果關係。例如母子,母是因,子為果。子出胎後,可離開母體,甚至與
之不再發生連繫。又如紗為因,布為果,此即不同母子的因果關係,紗織成布,
布即不能離紗而有,見布時亦可見紗。又如水是氫氧化合成的,但成了水以後,
氫氧的性伲螒B,就不見了。因果是可以有各式各樣不同形態的。

因果的形態很眩s,現在略說二種:一、前後的因果。如修學佛法,漸次增
進到成佛,但現在造成佛的因,而佛果要到很長久的未來才能實現。等到果實現
時,因又早已過去了。這前後遙隔,怎能構成因果關係呢?『智論』卷五十四說
:「初發意迴向與佛心作因緣,而初發意迴向時未有佛心,佛心中無初迴向心,
雖無而能作因緣」。或者以為因果二者非同時現在不能成為因果,迴向心與佛心
,前後既遠遠的相隔,如何能成為因果?龍樹約二義來解答:一、約第一義諦說
:現在心,未來心,皆無自性,心雖有現在未來等的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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