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汉书 作者:(汉)班固-第3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昏见,宋、卫、陈、郑火。二十年春王正月,距辛亥百三十三岁,是辛亥后八章首
也。正月己丑朔旦冬至,失闰。故《传》曰:“二月己丑,日南至。”三十二年,
岁在星纪,距辛亥百四十五岁,盈一次矣。故《传》曰:“越得岁,吴伐之,必受
其咎。”
    《春秋》:昭公即位三十二年,及定公宋立。定公七年,正月己巳朔旦冬至,
《殷历》以为庚午,距元公七十六年。
    《春秋》:定公即位十五年,子哀公蒋立。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流火,非建戌
之月也。是月也螽,故《传》曰:“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诗》曰:“七月流火。”《春秋》:哀公即位二十七年。自《春秋》尽哀十四年,
凡二百四十二年。
    六国《春秋》:哀公后十三年逊于邾,子悼公曼立,宁。悼公,《世家》:即
位三十七年,子元公嘉立。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己酉,距康
公七十六岁。元公,《世家》:即位二十一年,子穆公衍立,显。穆公,《世家》:
即位三十三年,子恭公奋立。恭公,《世家》:即位二十二年,子康公毛立。康公
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殷历》以为戊子,距缗公七十六岁。康公,《世家》:
即位九年,子景公偃公。景公,《世家》:即位二十九年,子平公旅立。平公,
《世家》:即位二十年,子缗公贾立。缗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殷历》
以为丁卯,距楚元七十六岁。缗公,《世家》:即位二十三年,子顷公仇立。顷公,
《表》:十八年,秦昭王之五十一年也,秦始灭周。周凡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岁。
    秦伯昭王,《本纪》:无天子五年。孝文王,《本纪》:即位一年。元年,楚
考烈王灭鲁,顷公为家人,周灭后六国也。庄襄王,《本纪》:即位三年。始皇,
《本纪》:即位三十七年。二世,《本纪》:即位三年。凡秦伯五世,四十九岁。
    汉高祖皇帝,著《纪》,伐秦继周。木生火,故为火德。天下号曰“汉”。距
上元年十四万三千二十五岁,岁在大棣之东井二十二度,鹑首之六度也。故《汉志》
曰:岁在大棣,名曰敦牂,太岁在午。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楚元三年也。故
《殷历》以为丙午,距元朔七十六岁。著《纪》,高帝即位十二年。
    惠帝,著《纪》,即位七年。
    高后,著《纪》,即位八年。
    文帝,前十六年,后七年,著《纪》,即位二十三年。
    景帝,前七年,中六年,后三年,著《纪》,即位十六年。
    武帝建元、元光、元朔各六年。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
乙酉,距初元七十六岁。元狩、元鼎、元封各六年。汉历太初元年,距上元十四万
三千一百二十七岁。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岁在星纪婺女六度,故《汉志》曰:
岁名困敦,正月岁星出婺女。太初、天汉、太始、征和各四年,后二年,著《纪》,
即位五十四年。
    昭帝始元、元凤各六年,元平一年,著《纪》,即位十三年。
    宣帝本始、地节、元康、神爵、五凤、甘露各四年,黄龙一年,著《纪》,即
位二十五年。
    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殷历》以为甲子,以为纪首。是岁也,
十月日食,非合辰之会,不得为纪首。距建武七十六岁。初元、永光、建昭各五年,
竟宁一年,著《纪》,即位十六年。
    成帝建始、河平、阳朔、鸿嘉、永始、元延各四年,绥和二年,著《纪》,即
位二十六年。
    哀帝建平四年,元寿二年,著《纪》,即位六年。
    平帝,著《纪》,即位元始五年,以宣帝玄孙婴为嗣,谓之孺子。孺子,著
《纪》,新都侯王莽居摄三年,王莽居摄,盗袭帝位,窃号曰“新室”。始建国五
年,天凤六年,地皇三年,著《纪》,盗位十四年。更始帝,著《纪》,以汉宗室
灭王莽,即位二年。赤眉贼立宗室刘盆子,灭更始帝。自汉元年讫更始二年,凡二
百三十岁。
    光武皇帝,著《纪》,以景帝后高祖九世孙受命中兴复汉,改元曰建武,岁在
鹑尾之张度。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即位三十三年。
    
      ●卷二十二 礼乐志第二    
 《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治身者斯须忘礼,则暴嫚入
之矣;为国者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人函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
乐之情。天禀其性而不能节也,圣人能为之节而不能绝也,故象天、地而制礼、乐,
所以通神明,立人伦,正情性,节万事者也。
    人性有男女之情,妒忌之别,为制婚姻之礼;有交接长幼之序,为制乡饮之礼;
有哀死思远之情,为制丧祭之礼;有尊尊敬上之心,为制朝觐之礼。哀有哭踊之节,
乐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诚,邪人足以防其失。故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
而淫辟之罪多;乡饮之礼废,则长幼之序乱,而争斗之狱蕃;丧祭之礼废,则骨肉
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众;朝聘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渐起。故孔子曰: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
刑以防之。礼、乐、政、刑四达而不誖,则王道备矣。
    乐以治内而为同,礼以修外而为异;同则和亲,异则畏敬;和亲则无怨,畏敬
则不争。揖让而天下治者,礼、乐之谓也。二者并行,合为一体。畏敬之意难见,
则著之于享献、辞受,登降、跪拜;和亲之说难形,则发之于诗歌咏言,钟石、管
弦。盖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财贿,美其欢心而不流其声音。故孔子曰:“礼云礼云,
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此礼乐之本也。故曰:“知礼乐之情者能
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王者必因前王之礼,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即民之心,稍稍制作,至太平而大
备。周监于二代,礼文尤具,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故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于
是教化浃洽,民用和睦,灾害不生,祸乱不作,囹圄空虚,四十余年。孔子美之曰:
“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及其衰也,诸侯逾越法度,恶礼制之害己,去其篇籍。
遭秦灭学,遂以乱亡。
    汉兴,拨乱反正,日不暇给,犹命叔孙通制礼仪,以正君臣之位。高祖说而叹
曰:“吾乃今日知为天子之贵也!”以通为奉常,遂定仪法,未尽备而通终。
    至文帝时,贾谊以为:“汉承秦之败俗,废礼义,捐廉耻,今其甚者杀父兄,
盗者取庙器,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为故,至于风俗流溢,恬而不怪,以为是
适然耳。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夫立君臣,等上
下,使纲纪有序,六亲和睦,此非天之所为,人之所设也。人之所设,不为不立,
不修则坏。汉兴至今二十余年,宜定制度,兴礼乐,然后诸侯轨道,百姓素朴,狱
讼衰息。”乃草具其仪,天子说焉。而大臣绛、灌之属害之,故其议遂寝。
    至武帝即位,进用英隽,议立明堂,制礼服,以兴太平。会窦太后好黄老言,
不说儒术,其事又废。后董仲舒对策言:“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大
者,在于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天使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长养为事;阴常居大
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阴
入伏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
务德教而省刑罚。刑罚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今废先王之德教,
独用执法之吏治民,而欲德化被四海,故难成也。是故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
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教化以明,习俗以成,天下尝无一人之狱
矣。至周末世,大为无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又益甚之。自古以来,未尝以乱
济乱,大败天下如秦者也。习俗薄恶,民人抵冒。今汉继秦之后,虽欲治之,无可
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一岁之狱以万千数,如以汤止沸,沸俞甚而无益。
辟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
乃可理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能胜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